需求第一定律,要不要来对号入座一下

价格提高,商品的需求量减少;价格降低到一定程度,需求量就会增加。这是需求第一定律。

价格是波动的,是自变量,需求是因变量,价格高时,需求少,价格低到一定程度,需求会增加。一条需求曲线刻画的是,其他变量不变,价格和需求量之间的变化。

需求曲线,一定是倾斜向下的。我们会因为价格降低而增加需求,不会因为价格升高而增加需求。所以需求曲线永远是倾斜向下的。苹果和橘子是无法相比的,这是两条倾斜向下的曲线。

问题:假如你是个菜农,你是种菜的,如果市场上的菜价上市了,那么你对蔬菜的需求量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

作为种菜的菜农,价格上升了,意味着菜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因此需求量上升。作为吃菜的普通人,价格上升了,会减少吃菜量,需求下降。 

其实这是两条需求量曲线,一个是作为菜农,商人的需求量曲线,另一个是作为普通人,消费者的需求量曲线,两个不相关的。

需求与供给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别。当价格比较低时,人们是需求者,当价格高到一定程度,人们就会从需求者变成供给者。第二,剩余概念,我们说最好我们称剩余为交易剩余,而不是消费者剩余或生产者剩余。

当价格低到一定程度,需求量会增加;当价格逐渐上升时,需求量就会逐渐减少,而需求量成为负的之后,需求者会变成供给者。也就是需求和供给没有黑白之分,它取决于价格,当它高到一定程度,需求者变成供给者。

一件商品,100块可以卖掉,200块也可以卖掉,这中间的差价叫剩余。没有消费者的估值,就不会有剩余;但如果没有生产者的生产,也没有这个剩余。叫消费者剩余不合适,叫生产者剩余也不合适,更合适的叫法是交易剩余。

问题:凡是交易就有剩余,有剩余,买卖双方都皆大欢喜。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所谓的价格法,专门打击商人定价过高的行为呢?

存在即合理,价格法打击商人定价过高的行为。会有好处,比如更容易赢得选民的选票、官员拥有了权力。

当然背后也是有成本的,就是消费者用了更高的价格买了原本应该更低价的商品,而这个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

也有可能是,价格过高,会有一部分人停止消费或转化成供给者,这样社会总体成本就变高了,所以要制定价格法。价格过高时,消费者剩余资源会变少,也就降低了社会整体的活力和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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