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4 《每天学点儿逻辑学》589

那么科学归纳法最麻烦的问题是,它总是要犯下以偏概全的错误的,你能够接触到的关于天鹅的颜色的经验总是有限的,而你得出的结论总是要比你看到的这些实际的天鹅所能够覆盖的范围更要宽广。在这样的情况下,实证主义是很难支持归纳逻辑的思维方式的,因为它会觉得你的结论太大了,其中有些部分是经验没有办法为它提供佐证的。

这种情况就逼着我们做选择了,是严格地按照实证主义的方法去做呢?还是要放弃科学归纳法?我个人认为,放弃科学归纳法这个代价太大了,你放弃科学归纳法,简直就是寸步难行,所以我们只能够倒过来说,实证主义的要求有点过于严苛。

那么抛开这一点不谈,还有科学上的很多概念,类似于像秉性这样的概念。那么什么叫秉性呢?你看这个纸是易燃性的,某种化学元素是很活泼的,某种气体是惰性气体等等,所有的这些概念我们都叫它是秉性式概念。因为这些概念所描述的这种状态未必现实地体现出来,当你说纸头是易燃的时候,纸头可能现在还没有燃,我只是说它易燃、会燃,是不是?当我说盐是可溶于水的时候,有可能旁边根本就没有水,我是说假设旁边有水,盐和水碰着了,盐就溶于水了。

那么这样的一个像秉性这样的概念,实证主义相对来说也是比较难处理的,因为实证主义只能够描述或者只能接受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经验,你说可溶性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它现在溶了吗?它没有溶,但是它会溶。“它会溶”又是怎么一种状态,这就说不清楚了,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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