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记

今天思考辩题的时候我突然回想起曾经的一个点。那就是亚氏在《政治学》里假设的一个前提:那就是万物皆有目的,所以人就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奴隶就是奴隶,这是实现了他们的目的。这在我看来当然是不能接受的假定。我当时有两重的反驳,第一点,一件东西的存在本就有不同的目的,而万物皆有目的的预设前提是在说你就只有一个目的:我说一朵花的目的是酿酒,他说一朵花的目的是观赏,看见没有,同一个东西它已经有两个不同的目的了。而今天花被拿去酿酒然后告诉说这是它的目的无非是因为你的话语权更大。第二点,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人的存在是由自己来赋予的,而不是别人来告诉我我的目的是什么。并且,人的潜力无穷,我们可以突破自己的局限,因此,宿命论当然是要不得的。这是我在开学的时候正看完《政治学》后的想法,但我今天在思考题目的时候又要来反驳自己。第一点,在这个反驳中我又人为预设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所有的花都是平等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花都是平等的。但这里又可以说的是有些花适合酿酒,有些花适合观赏,那我们推论到人身上其实发现并不太成立。一是人就是不平等的,各种意义上的不平等,而这样的不平等会影响第二层的利好那就是人突破自己极限的机会,举个例子,两个都有音乐天赋的孩子,一个更好家境的人当然比一个一般家境的人更容易找到音乐天赋,并且引导和培养这种音乐天赋。当然可以又说这是因为家境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我想提的就是这些原因要么是时代,要么是天赋,而这两点实际都不是你作为人本身能决定的,而第二点的反驳也是以这个为基础的那就是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宿命论的。你的天赋是什么那你就适合做什么,只是这个目的是你的天赋告诉你的而不是社会告诉你的(尤其在我看到你能否成功减肥都是依靠你的天赋的时候)。在你注定通往的路上你当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尝试,但这并不影响你的目的。你是公民,你也可以研习文学,这并不影响你去成为目的。我新的反驳又想说明的是一个人本就是已经被决定了目的,人的轨迹其实并不是由你来决定的。这个轨迹早已存在。不应该叫宿命,而是叫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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