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金瓶梅》第二回 潘金莲的初恋——打虎英雄武松

白话《金瓶梅》第二回 潘金莲的初恋——打虎英雄武松

原创·骁骑读书

这一回没有西门庆。

女主角潘金莲,男主角武松,第一男配——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

再交代一句:骁骑的《金瓶梅》不根据书中的章回走,咱按故事的发展该停就停,字数也不做限制。

这一章的故事是取材于《水浒传》,看起来差不多,其实经过兰陵笑笑生的精细加工,不管人物特性还是故事的张力都有了很大的突破。

武松打了猛虎,知县大人很赏识,提携他做了清河县巡捕都头。

恰好武大郎早几年也从阳谷县搬来了清河,还是从事他的老本行,卖炊饼。

哥俩许多年不见,这一相逢自然喜出望外。

武大带着兄弟回到家中,武松没想到哥哥又结了婚,家中有个美得不像话的嫂嫂!

潘金莲不是武大的原配,武大虽然长得磕碜,但却和帅哥西门庆一样:都死了原配夫人,原配都留下一个女儿,还都娶了第二个妻子。

潘金莲非常美,有多美呢?【出落的脸衬桃花,眉弯新月】

按照书中的描述,她是西门庆八个妻妾中最美的;以西门庆的猎艳能力和眼光分析,她应该也是整个清河县长得最美的!

书中有许多女子和她都是复写的关系,一一对应,比如宋惠莲、王六儿、来爵媳妇等等;

或许有的比她白,有的比她脚更小,却没有一个比她更好看的。

虽然好看,但命却不好。

父亲是个裁缝,早早的死了;母亲无用又自私。

到她长到十五岁时,已经被亲生母亲潘妈妈卖了两次。

一次是九岁时卖到王招宣府做下人;几年后王招宣死了,十五岁已经生的花容月貌的潘金莲又被潘妈妈【争将出来】,转手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六十多岁的张大户,还是下人。

潘金莲在这两个有钱的人家一直被培养,她识字,会写诗,会唱曲,还弹得一手好琵琶!

并且又学了一身讨好男人、勾引男人的本领,变得风流博浪。

她长到这个时候,一直都是在被迫的变化,变成有钱人想要她变成的样子,那些有钱人本来就是要把她培养成为能供他们开心取乐的、好玩的玩具。

花开了,无比美艳!张大户垂涎欲滴,顶着凶悍的主家婆,找了个机会把潘金莲叫到房里收用了,这年潘金莲十八岁!

主家婆是真凶悍,她自然容不下潘金莲,整日连打带骂;就连张大户都没有什么好气受。

张大户一气之下把潘金莲白白许给了武大郎,不图别的,一是给主家婆赌气;二是武大租住着他家的房子,武大出门时,张大户也方便去和金莲私会。

武大有时会撞见,倒也不敢声言,彼此倒是达成了一种怪异的平衡。

平衡被打破是因为早就该死的张大户挂了,也许很大原因是因为潘金莲!

正因为如此,主家婆更是不能容她还在眼前,连同武大一起撵走,撵的远远的。

武大是个没什么用的男人,此时还好有张大户私下给潘金莲的几件金银首饰,她让武大拿出去卖了十几两银子,才典了一套上下两层一共四间的沿街房子。

武大在《金瓶梅》中的描述比在《水浒传》中又猥琐了不少,在这本书里其实他并没有那么无辜,武松也没那么正义,没有一个人是真正纯洁的!正如我们生活的真实世界。

潘金莲早起帮忙做炊饼,让武大白天去卖,虽然还是长吁短叹,暗念命运不公,却也这样无奈地过了。

从十八到二十四,这一过就是六年的时间!

跟武大这样的男人过了六年,我想也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做得到的。

这六年中也有浪荡子弟前来烦扰,潘金莲基本足不出户,更没有对不起武大,或许她已经快要死心,她并不是没有机会!

若是一直这样下去,眼看“天下第一淫妇”的名头就要旁落。上天仿佛有张满是戏谑的面孔望着她,轻轻的一挥手——一个男人就走进了她的生活,吹皱了一池春水……

这一天武大居然领着一个魁梧雄壮的汉子走进了家门,潘金莲正要慌忙躲上楼去,就听武大说:这是他的亲—兄—弟!

并且还是这些日子到处传扬的打虎英雄!

潘金莲欢喜异常,她觉得直到此刻才算明白了老天爷的意图:

“我说怎么让我遇到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武大?原来真正的姻缘是他的弟弟!武大就是这段姻缘的红线啊。”

她还是想得太简单了!

潘金莲一腔热情化作感人的言语、暖人的行动。

以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热忱呵护备至,并主动邀请武松搬过来一起住。

(《水浒》中是武大开口邀请,这里的确是小潘。)

不但如此,每日到了武松快下班的时辰就早早备好了饭菜,倚在帘后满心欢喜的眼望着街角,等待那一抹魁梧的身影!

这情形多像一个新婚不久、深爱着老公的妻子盼望着彼此的团聚!

老公回到家给她一个拥抱,再加上一个吻,一切就都满足了……

可惜武松不是她老公。

书中对这样场景的描写特别美丽:【那妇人独自冷冷清清立在帘儿下,望见武松正在雪中,踏着那乱琼碎玉归来...】

这一段让我想起《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的那段话:有一天我的白马王子会身披黄金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

潘金莲那会儿有没有那样的心情呢?

待到武松临门,连忙打起帘子、接过毡笠、接过斗篷、把雪抚了、挂在壁上…

满面春风的嘘寒问暖,让到火盆前,将酒菜摆在桌儿上,暖了酒擎上一杯递到面前…

大概只有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做得这样无比周到吧!

潘金莲若是个“热”字,武松正是个“冷”字。

他像大爷一样,坦然的坐了、喝了、吃了,却没有多少反馈。

潘金莲很自信,对自己的美貌,对自己的热情;一面戏说叔叔是不是在街上养了唱的女子,一面将自己的魅力展露出来;

哪知武松是个冷人儿,等到她趁势捏了一把肩头,又筛过一杯吃了一半的残酒递来,他怒了。

酒被劈手夺过来泼在地上,人被一把推倒在地上。

口中又痛骂不止:【“嫂嫂休要这般不识羞耻,倘有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是嫂嫂,拳头却不认得!”】

武松是打死过老虎的,打虎的手段差一点用了出来。

武松搬走了,再也等不来街角的身影!

一场“落花与流水”,就此终结了潘金莲的初恋!

被骂作猪狗,潘金莲哭,拿武大撒气,却又无可奈何,望着恼人的武大,生活还要继续……

哪知老天爷才是最不安分的导演,又将一个并不亚于初恋的男人推到了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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