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38《工作的痛苦》

今天在数英网上看到《创意究竟还是不是广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这篇文章,又让我觉得做广告人的痛苦。

文章提到:“在理论上,广告公司接到甲方的Brief的时候,关于该产品或品牌的市场形势是清晰的;我们的营销目标是明白的;我们的目标人群是准确的;我们的利益诉求是有力的;我们的产品支持点是真实的;我们的竞争优势是明显的;我们的品牌是知名的;我们的预算是充裕的……在这样的理论上,广告公司当然可以安安心心地精雕细琢创意那点事。也不难,或者至少,我觉得,也不太难。但是在中国,在当下的中国,至少99.99%以上的企业都做不到这样,或者说他们也根本不需要这样。”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的,但我遇到的通常是这样的。前两年,我刚转行做文案的时候,并不在乎这一点,那个时候我觉得广告的本质是创意,文案一定要体现才华。到现在,我逐渐明白“We sell, or else.  (广告创意为了销售,否则什麽都不是)”。我开始绞尽脑汁想要如何把这个产品通过文字介绍给更多人。我成功过,那些产品大多是我非常认可。但大部分,这个过程都非常痛苦,因为我无法理解这个产品的意义。

我曾经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同事,我们自己都完全否定自己的产品,我们自己都不用这个软件,但是我要通过文字把它推广给别人。我不知道研发的同事们是如何觉得这个产品是独特的,我真后悔没有找他们多聊聊,也许我就能得到答案。

这并不是偶然,而是大多数情况。

我不知道其他做文案的,是怎么把自己都没有信心的产品推销出去的。

我以前选择工作,只会关心是否双休、薪水如何,直接领导人是谁,但以后,我一定会加一项:公司的产品是不是我认可的。

好产品多吗?也一定很多,只是变成你的工作需要你去寻找。

明年兼职上我的侧重点是做知识推广了,写书评,课程分享,我喜欢辉哥的一句话: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利益。我最喜欢的就是可以给别人生活带来美好可能的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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