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近代史1

中国的近代史被认为是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止,这段时间,我们称之为中国的近代史,但是欧洲的近代史一直有很多笼统的说法,通常,一部分人认为欧洲的近代史应该从14世纪的文艺复兴开始,至二战结束,或者是威斯特伐利亚协议签订后至二战的欧洲,也有人认为欧洲近代史从这两个起点开始,到一战结束 ,不论怎么划分, 我们都要学习这段历史,我个人看来,欧洲近代应该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开始,因为三十年战争对现代欧洲国界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

13世纪以后,哈布斯堡王朝统治的德意志帝国日渐衰微,境内的诸侯开始分化,这个时候基督教也发生了分化,在德意志境内出现了新教/天主教两派,但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罗马教廷,西班牙,波兰,选择了天主教,而法国,丹麦,瑞典,英国和荷兰则选择了新教。

1618年,波西米亚境内的布拉格,出现了新教徒起义,波希米亚于1526年并入神圣罗马帝国,1617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提亚斯派遣耶稣会教士进入波希米亚,企图复兴天主教,同时任命斐迪南大公是波希米亚国王,由于斐迪南是天主教徒,致使境内新教徒严重反对,他们以迫害宗教自由为名,冲进了布拉格城堡,将两位帝国大臣从窗口中扔出去,是为掷出窗外事件,引发了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捷克阶段(1618-1624),之后是丹麦阶段,1625-1629,随后是瑞典阶段,1630-1635,之后是全欧混战阶段(1636-1648)

致于是否是以宗教为主发动战争,各国均有不同说法, 首先,捷克的新教徒人民反对天主教的扩张,而丹麦的意图更像是为了自身战略的考虑,丹麦此前吞并了石勒苏益格和荷尔斯泰因两州,参加战争,更是为了要获得德意志北方的领土,确立丹麦自身在德意志的霸权,而瑞典企图将波罗的海变为自己的内海,法国为了确立欧陆霸权,防止哈布斯堡王朝强大,支持新教联盟,参与战争。

战争开始阶段,双方都有雇佣的常备军,但是军纪败坏,而古斯塔夫二世对瑞典军队开展改革,瑞典军队战斗力普遍强大,他们在1645年3月大败神圣罗马帝国军队,1648年,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在处斯马斯豪森会战及兰斯会战中惨败给法瑞两国的联军,但是长年的战争致使双方伤亡十分惨重,因此,同年10月,双方签订协议,以《奥斯纳布吕克条约》和《明斯特和约》为主,并称《威斯特伐利亚》合约,至此三十年战争结束。

由于德意志地区是三十年战争的主要战场,致使德意志地区的经济和人口都受到了严重破坏,而且战后诸侯国割据领地,使得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荷兰与瑞士的独立受到了保障,荷兰成为了新的海上霸主,西班牙在陆战和海战中败给了法国军队,唐斯之战更是使西班牙主力被荷兰舰队击败,西班牙失去了欧洲一等强国的地位,法国获得了阿尔萨斯和洛林,成为欧洲的霸主,而瑞典国王取得了德意志的波罗的海沿岸的大片土地,成为德意志的诸侯,可以插手德意志事务,瑞典还得到了500万杜卡登的赔款,一跃成为欧陆强国。

由于哈布斯堡统治了奥地利帝国,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 这场战争对哈布斯堡王朝是极其沉重的打击,同时,瑞士和荷兰不再属于神圣罗马帝国,成为独立国家,不再对帝国承担法律义务,而法国获得了阿尔萨斯和洛林,占据了布雷萨克和菲利普斯堡,满足了疆界的要求,瑞典在获得了德意志在波罗的海沿岸的大部土地后,控制了不来梅和费尔登两个主教辖区,瑞典控制了德国奥德河,威悉河的入海口,和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的重要海港,在帝国内部,勃兰登堡获得了波美拉尼亚东部和马德堡大主教辖区的大部分,奠定了普鲁士的根基,巴伐利亚作为天主教同盟的首领获得了帕拉丁,取得了选帝候的地位。

和约重申了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教随国定原则,每个德意志邦拥有自己对其宗教信仰的决定权,加尔文教获得了天主教,路德教同等的地位,和约否定了归还教产赦令的有效性,恢复了1624年的地产占有状况,解决了宗教和教会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问题,它第一次根据世俗原则和非宗教原则解决争端,是长期以来欧洲政治世俗化的结果。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影响世界的100件大事”之一,他开创了以会议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同时确定了现代国家关系的法律原则,首次确立了条约必须遵守和对违约的一方施加集体制裁的原则,同时,罗马教皇神权统治体制的世界主权论被打破,打破了罗马教皇神权统治体制和世界主权论,使国际关系的世俗化加强了,和约确立了外交常驻代表机构的制度,在主权国家经常性的政治经济交往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

三十年战争的确立,和欧洲长期资产阶级的革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1566年,尼德兰爆发资产阶级革命,使资本主义的发展得到了更大的扩张。

16世纪的尼德兰使欧洲经济最繁荣,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封建制度正在解体,资本主义发展迅速,尼德兰都市化提高,城镇数量增加,尼德兰省的人口半数是城市军民,法兰德斯和布拉奔的城市居民也占据了33%和40%,同时,尼德兰拥有强大的海上舰队,和英国,波罗的海沿岸各国以及俄国的联系密切,但是与西班牙联系较少。

在农村,南北经济发达的省份土地关系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农奴制废除,南部的法兰德斯和布拉奔,封建关系已经被半资本主义的租佃关系取代,出现了资本主义农场,但是南部还有很多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封建主掌握着大部分的土地,封建特权依旧保留,农民仍然没有完全摆脱封建依附关系,边远地区封建农奴制还很牢固。

此时资产阶级的手工场主和一般商人,还有代表其利益的知识分子比较激进,他们正在推动推翻封建统治的进程,他们提出要求的形式以加尔文教派的教义和组织形式表现出来,但是大商人资产阶级,和与西班牙有密切联系的南方富商比较保守,他们虽然反对封建专制的某些措施,但是还是对西班牙采取妥协态度。

由于尼德兰是西属殖民地中经济最富庶的,他几乎掌握着西属殖民地的全部贸易和西班牙大部分对外贸易和金融业务,同时尼德兰在西班牙争霸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这让西班牙国王查理一世对尼德兰实行专制统治,以做到严密控制,但是此时加尔文教,路德教都在尼德兰广泛传播,这对于西班牙来说是绝对无法接受的,他给予了尼德兰总督最高的司法行政权,财政的控制权,同时设立宗教裁判所,疯狂迫害新教徒,腓力二世即位后,迫害政策更加高压,使尼德兰的自治权损失殆尽,西班牙又以天主教作为专制统治的工具,增加宗教裁判官的数目,下令各级政权都严厉执行惩治异端教徒的法令,在经济上,腓力二世拒绝偿还国债,同时提高了西班牙羊毛的购买价格,致使大量的尼德兰银行家破产,大量的手工厂倒闭,成千上万的工人失业,在倒行逆施之下,尼德兰革命爆发了。

1566年4月的一天,几个身穿乞丐服,系着乞食袋的人出现在布鲁塞尔城总督府门前。他们奇异的装扮引起人们的注意,原来他们是大贵族威廉·奥兰治、厄格蒙特伯爵和荷恩大将。他们是代表尼德兰的“贵族同盟”向西班牙驻尼德兰总督请愿来了。西班牙驻尼德兰总督是个女公爵,叫玛格丽特。奥兰治亲王将请愿书递交给总督,要求废除迫害新教徒的法令,召开三级会议,撤退西班牙驻军。总督不仅拒绝了这些要求,而且还大骂这些富贵的乞丐,下令将他们赶出了总督府。贵族们原打算让西班牙统治者作些让步,所以,他们在请愿书中还表示效忠西班牙国王,但他们的愿望落空了。正当他们商量新的对策时,人民群众已掀起了革命的风暴。

尼德兰各省害怕宗教裁判所的设立会威胁到他们的自治和自由,于是一群贵族上书腓力二世,要求关闭宗教裁判所,1566年4月,大贵族对尼德兰总督的请愿被无情拒绝,是年8月,尼德兰爆发了圣像破坏运动,暴怒的新教徒们疯狂劫掠教堂,摧毁神像,尼德兰的革命,如同风暴一样,越来越大,在此情况下,深感事态严重的腓力二世决定派遣阿尔瓦公爵前去镇压,阿尔瓦设立除暴委员会,审判参加起义的人士,进行血腥镇压,同时,阿尔瓦对不动产征税1%,所有商品的进出口关税,商品交易税提升10%的征税,对尼德兰的经济大肆压榨,使人民对西班牙专制统治的怨恨更加深刻。

由于残酷镇压,南方的反抗群众躲入佛兰德斯森林,组建森林游击队,北方的反抗群众逃入海上,形成海上乞丐游击队,1572年,海上乞丐占领了西兰省的布里尔城,是北方起义的开端,荷兰和西兰逐渐脱离了西班牙的统治,1573年,弗里斯兰和乌德勒支等省份相继独立,北方脱离西班牙,成为独立的国家,奥兰治亲王是各省的总督。

至1576年,布鲁塞尔发生起义,革命的重心从北方转移到南方,但是南方拥有更多支持天主教会的封建贵族以及和西班牙来往密切的资产阶级,占领布鲁塞尔后,10月,南北双方在根特召开尼德兰的三级会议,11月签订根特协议,宣布恢复尼德兰的统一和各城市原有的特权。废除西班牙总督阿尔戈颁布的迫害异端没收财产的一切决定。

1579年,阿尔士瓦和海诺特两省的叛乱势力成立了阿拉斯同盟,撕毁根特协定,奉腓力二世为合法统治者,这改变了南方革命和反革命的力量对比,1585年,安特卫普陷落,南方革命宣告失败,尼德兰南方最后形成了比利时和卢森堡两个国家。

阿拉斯同盟的建立编织着南北分裂,北方各省在乌德勒支形成同盟,宣告永不分裂,1581年,奥兰治亲王在海牙召集联合省代表大会,正式脱离西班牙独立,建立联省共和国,简称荷兰共和国。

1584年,腓力二世派人刺死奥兰治亲王,但是此时欧洲形势已经有利于联省共和国的发展,1588年,英国击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同时1589年-1598年的胡格诺战争以西班牙的失败而告终,1609年,西班牙和荷兰签订休战协议,事实上,休战协议承认了荷兰的独立,三十年后的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签订,荷兰正式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尼德兰革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它致使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遭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沉重打击了罗马教皇和天主教封建势力,对日后三十年战争中哈布斯堡的失败埋下了种子,但是革命仍具有局限性,封建土地所有制并未完全废除,北部在革命后政权掌握在富商和贵族手中,政治上,保留了君主专制,资产阶级并没有获得充分的自由和民主,仍使资本主义发展受到一定的障碍。

革命之后的荷兰是一个联邦国家,三级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每省代表无论多少都只有一票表决权,重要问题需要全省一致通过,其他问题根据多数意见决定。

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条件,由于荷兰靠海,且工商业和航运业突飞猛进,商业超过工业,国际贸易胜于国内贸易,国家维护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商业税和航海税很低,加上优良的造船业,荷兰也发展成为海上马车夫,与此同时,荷兰展开了血腥的殖民掠夺,1602年,荷兰成立东印度公司,排挤葡萄牙在印尼的势力,1621年,又成立西印度公司,垄断在西非和美洲的贸易,在北美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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