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别裁》136(颜渊)|兼听则明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

        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一方面是自谦,说自己听讼方法跟别人没有两样,实际上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在”听讼“的时候,一定不要先入为主,形成自己的主观判断,而是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的立场去听,听原告的话时,就站在原告的立场,听被告的话时,就站在被告的立场。从哲学的观点看,这才是绝对的客观公正。

        但是我们往往容易犯错误,先有自己的成见,很难做到”兼听“。在禅宗里有这样一个笑话:一个老和尚,有三个徒弟,有天老和尚叫他们报告心得。老和尚听了大徒弟的报告时说你说的对。而二徒弟的报告正好与大徒弟的相反,老和尚听了也说你说的对。这时老三就感到很奇怪,就问老和尚,大师兄这样说,你说对,二师兄那样说,你也说对,究竟谁的对呢?老和尚对小徒弟说,你说的更对。

        “听讼”,就是明辨是非。佛家认为天下没有绝对的是与非,是根据时间、空间而断定的。儒家认为有是非,主要要明辨是非。道家则认为要调和是非。这是三家文化着眼点不同,各有千秋,各有不同的用处。

        孔子又说:“必也,使无讼乎!”为什么非要做到那么客观呢,因为我们判断是非的目的,就是使大家没有纷争,都能心平气和,心安理得,合理地得到解决。

        孔子是伟大的教育家,强调教育的重要作用。他觉得之所以有诉讼案件发生,是因为民风还没有归于淳厚,而民风没有归于淳厚,又是因为教化没有大行于世。在孔子看来,明察善断固然必要,但通过教化减少诉讼才是使社会达到和谐的最重要途径。

       要想使老百姓和睦相处,减少纷争,必须依靠教化。这个教化与我们现在说的教育有所差别,古人语境里的教化,重在社会教育,目的是移风易俗,是社会风气归于良善。古代的教化,重点是劝人向善,这种教化如果深人人心,社会人人向善,大众心慕礼让,自然会减少社会争端,更不用说杀人放火之事了。教化引导社会大众去注重道德,这就会使大多数人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标准,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不合“礼"的事,人人克己,矛盾自然难以形成。如此一来,社会矛盾相应减少,诉讼案件会大幅下降。古代的士大夫做官后,一般都很重视教化,并希望通过教化实现社会治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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