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户籍制度

秦户籍的名称叫数、籍。 秦户籍的最基本统计单位是户。一家即一室内,也就是一个最小的,最基本的社会生产、生活组织细胞,在国版上独立为一个单位即为户头,注册列名数,就叫做一户。家与户的概念在意义上是有所差异的。 对户口,在户之上再编制成为伍、里、乡、县等级别的组织单位,这样国家可通过户籍将社会认可按户纳入国家社会行政编制,尽入于把握之中,以便按照国家意志来管理、控制和运用人口。

秦户籍与现当代户籍不同,除了籍贯任命登记外,还包括了较为复杂的人事注记。 人口姓名是户籍的第一要素,因而秦又把户籍习惯称为名数,以书名概言立户著籍。户主一般由男性家长来充当。籍注是秦户籍的重要内容,注有性别,貌状与年纪。社会、家庭身份类注记,家内身份关系。我国是以亲族为中心的社会。至秦时,个体家庭成为社会政治组织之基本细胞,故秦国家对人口的管理法即户籍法,以父家长为核心。户口册籍中有授田数的记录,租赋徭役完给情况。 秦理民之道,以地著为本,把民固定在一定土地上,禁止民随意迁转。然而并非绝对禁止人口流动,而是严格办理徙数、更籍手续,以保证人口不漏于国版为是。削籍,从户籍上除名。死者削是正常的削籍。其他尚有对于生口非正常的削籍,为律所禁止,一旦削籍,便成为无籍浮游之民,国家失控,无法追究其责任和义务。秦自孝公用商鞅变法直至秦末,都在推行家庭的分異析居政策,表现在户籍上就是旧户的不断分裂与新户头的不断建立。故亲的每户之口其数量较少,户口结构也较简单。

秦户籍制度的创立与完善,标识着中国人口行政已发展到相当高层次。户籍是管理、控制人口的根本手段之一。编制户籍的实质在于编制人户,为国家统治、剥削提供可靠依据和保证,因而将现有社会认可全部反映出来,就成为编籍行政活动的首要目的,秦为户籍相伍,把户籍编制与行政县乡里伍编制紧密结合起来,组成弥天大网,遂将认可牢固地控制住。然后,也应看到,每一个体小家庭在国家版籍上著册立户,其家庭成员在其独立户头下列名于国版,直接与国家发生联系,摆摊了如村社、宗族等形形色色的共同体外壳束缚,使得个体小 家庭成员普通取得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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