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我的闺蜜跟我告白了

我默默地坐在她身边,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很多啤酒瓶,很有乱葬岗的感觉。

她的脸已经红得象发高烧一般,但是仍奇迹般地,有意识地把瓶里的液体往嘴里送。我没有阻止的意思,这个行为充分地说明我有着相当严重的犯罪倾向。

今天晚上9点,她发短信过来,要我请她喝酒,另外,只能自己来,报警的话就一拍两散。如果仅从后两句来看,很容易会以为手机的主人被人绑架了。可幸的是我早已习惯了手机主人砌词造句的方式,冷静地带上钱和身份证,便赶到指定地点去交换人质。

我是她最忠实的朋友,她身边的异性来了又去,总是我陪着她。

当我赶到的时候,她已经在一个小包厢里喝得不可开交了。

我说,你好哇,叫我请你喝酒,你还没等我来就先动手了。你一边去唱k去,休息一下。说着就要去抢她的酒杯。

她一手护着酒杯,一手推开我递过去的麦克风,怪叫一声“我不!”。

我只好放下麦克风,拿了两个筛子,坐到她对面,说,你要喝可以,但这样喝没意思。我们来玩骰子,输了才能喝。

她一听到骰子就像听到大减价一样双眼放光,立刻像个屠户一样挽起来袖子,豪迈地说,谁怕谁啊!

我怕她。我自认倒霉,对着女孩子我十个回合能赢个两三回合也得去杀鸡还神。

不知道我在此起彼落的叫数声中连续灌了自己多少杯,最后我终于举了白旗,倒在一边休息。房间里放着周董的千里之外,我似乎能听见她反窜男角的歌声,歌声有种不真实之意。因为我眼前的她,正举着瓶子,仰着脖子,一声不响。这个姿势有一种催人入睡的美感。

后来她把我拍醒,极其虚弱地说了一声,送我回家。

我看了看手机,凌晨3点整,比往常早了一个小时。

我背着她,沿着江边一直走。她家就在不远。

背上的她说,做我男朋友好不好?

我已经习惯了。如果她不是每次都在喝得一塌糊涂之后才说,也许我会二话不说就答应她。所以我总会昧着良心说,我才不,我可不想我的儿子读幼儿园就有人赞美他千杯不醉。

可是今天晚上我突然觉得很累,不知道是因为她胖了,还是对她满脸寂寞地喝着酒的神情感到厌倦。所以我对她说,好啊,我当了你男朋友,你就不必找我出来请你喝酒了,也不用三更半夜背你回家,多轻松。

​我不……她那发烫的脸颊贴在我的脖子上,像梦呓一样地说,我永远也不要听到你跟我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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