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演译之大汉雄风|第六十七回(下)饥寒至身不顾廉耻 汉文帝废除农业税

六月,汉文帝下诏:“农业是天下的根本,最为重要。现在百姓辛苦耕作,还要缴纳租税,这和从事工商末业的没有区别,说明鼓励发展农业的政令尚不完备。从今以后,免除农业税!”这大概是新中国之前历史上唯一一次取消农业税。《汉书·食货志》记载:“上(文帝)复从其(晁错)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汉文帝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汉文帝十三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春二月十六日,汉文帝下诏说:“朕亲自率领天下臣民进行农耕,以供应宗庙祭祀的粮食,皇后亲自采桑养蚕织帛以供应祭祀的祭服。请有关部门议定相关法令!”

秦朝时,朝廷在祝官中设有秘祝,一旦天下出现了灾害或其他异常现象,就把责任归于臣民。汉初沿用了这一制度。这年夏季,汉文帝下诏说:“朕听说,天之道,祸从怨而起,福由德而兴,百官的过失,都应该由朕一人承担。现在秘祝把责任归于臣民,是表明了朕的失德,朕认为不可取。从现在起,废除秘祝!”祝官是掌管祭祀祝祷等事宜之官。《史记·封禅书》:“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 张守节 正义:“谓有灾祥辄令祝官祠祭,移其咎恶于众官及百姓也。”裴駰《集解》引应劭《史记·孝文本纪》注说:“秘祝之官移过于下,国家讳之,故曰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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