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要不要做个好人

记得前一阵大火的电影《芳华》,看的内心堵得发慌,心里忍不住骂男主“这个傻*”,也抱怨真是好人没好报。

一个活雷锋似的人,帮了那么多的人,不曾说过一个不,却被活雷锋名声绑架,谈个恋爱搞的身败名裂。当他和林丁丁拥抱被抓时,他们似乎面对一个‘囚徒困境’,而林丁丁出卖了他,保全了自己,而林峰一定不会这么做,因为他是好人。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应该对所有人好,还是只对与我们“利益相关”的人好?

从小的教育就是与人为善、乐于助人,而目的性极强、只对有用的人好的人是自私的,很多的电视剧里的主角也都是乐于助人才能每每逢凶化吉。

但在实际生活里,见识的多了好人总吃亏、好人没好报的例子,像扶老人被讹、捐残疾人被骗,突然陷入一种迷茫,好人代价怎么这么高?到底要不要做个好人?

随着我步入社会的时间增长,我有一种正在变得冷漠的感觉,与人交往也会考虑:到底是他先对我好,我才对他好,还是我先对他好,他才对我好呢?谁先迈出这关键的第一步,才是最有利的呢?怎么才能避免被人单向地占便宜,以及,更一般地来说,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科学地跟周围的人相处呢?。

在万老师的文章里,看到一张图片,比较详细的描述了一些与人相处的方法,这个总结,来自青年哲学家 Clement Vidal 的著作,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注意这并不是他原创的一家之言,这是他作为哲学家对包括物理学家卡尔·萨根在内的前人智慧的总结。

图片发自App

那到底哪个法则好呢?首先你得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博弈。如果是零和博弈,比如说体育比赛,我要想赢你就必须得输,或者是双输博弈,比如核战争,那最适合的就是铁法则和锡法则:先发制人不客气。

但生活中大部分博弈都不是这样的,完全可以寻求双赢。比如我们跟亲友之间,甚至跟社会上陌生人之间,都可以搞些互惠的合作。在这种情况下,博弈论已经做过无数次推演和计算机模拟,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报还一报法则”。这个原则差不多是这样的 ——

1. 对任何人,我首先的态度是合作,使用黄金法则。当然这个黄金法则不一定是干涉别人的生活,这里的意思主要是如果对方需要帮助,我可以提供帮助。

2. 如果对方也选择跟我合作,那咱们就愉快地合作下去了。如果对方坑我,那我就一定要惩罚他。这个态度就是黄铜法则。

3. 等这件事儿结束,该惩罚惩罚完了,过段时间上次那个不合作的人又来找我 —— 我可以再次跟他合作。我给别人改过的机会。

在计算机模拟中,遵循这个法则的人混的是最成功的,因为他能确保有最多的人跟他合作,同时又不会吃亏。

希望能给同样陷入如何与人相处迷茫的你一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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