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儒家與法家的會通

<論儒家與法家的會通>[1]

上海交通大學哲學系杜保瑞

摘要:

《韓非子》書中多有對儒家的批判,標榜治術,否定用人唯德,而儒家也強調重禮而非重刑,可謂儒法兩家進行了德治與法治之爭。然而,德治有教化人心的價值功效,卻對嚴峻的形勢與險惡的環境不能及時改正。法治有震懾罪惡的功效,但不能得長治久安的理想。可以說儒、法各有特點,也各有不足。本文將指出,兩者應該互相學習,接受對方,補足各自的不足,並且,再加上道家對人心之惡更為透澈的認識,三者會通,便真能鍛鍊出堅實強幹的士子,如此,才是活學活用中國古代的智慧。

關鍵詞:法家、儒家、莊子、老子、人物志、

一、前言:

  本文之作,將討論傳統儒家與法家思想的會通問題,要談儒法會通,主要眼光便是在政治哲學問題上,對於國家的管理,君王對臣下的領導,法家有積極的意見,儒家也有深刻的思維,但兩家卻意見不同,甚至有理論的攻防,材料就在《韓非子》<難>篇中。筆者以為,這個攻防是可以解消的,是以展開討論。為了討論能聚焦且明確之需,儒家思想以《論語》、《孟子》中的政治哲學精神為基礎,法家思想則以《韓非子》書中的觀念為主。這個議題的產生,一方面是傳統上儒道兩家就有許多的爭執,這些爭執的內涵及解消的可能,極有理論研究的必要。二方面由於筆者近年來一直致力於先秦諸子各家的義理會通問題,認為各家都有不同的問題意識以及發言的層面,宜有各家義理融通的框架可見,是凡考慮治國之道,都應該好好利用儒法兩家的優良傳統,才能引領國家,奔向富強繁榮和平發展的盛境,因此處理儒法兩家的會通問題,便是其中的關鍵環節。本文之作,將以儒家和法家的思想特質,以及不足之處,和值得互相學習的重點,展開討論。最後,中華國學中尚有一些寶典,也涉及治國之術的問題,如道家老庄以及《人物志》,在討論完儒法會通之後,治國之術尚未備齊,老庄著作中有對個人進退的透澈思考,而《人物志》中則是結合了儒道法三家的治國之術的理念,更為完備,當然,思路的細節還是要回到三家文本中落實。

二、儒家特質:

  就儒家的特質而言,不論是《論語》還是《孟子》,都是以自我修養培養德性以承擔重責大任的角色自許,也因此呈現了以下與法家極為不同的價值觀:

(一)強調國君及國家要行仁政愛百姓。

  儒家對國君的角色,就是認定是要照顧百姓的,《孟子》著作中所建立的堯舜禹湯文武的聖王形象,不論與史實是遠是近,都說明了孟子心中的理想君王的形象,這等於是以知識分子的期許而建立的信念,君王就是要行仁政、愛百姓,若能做到,便是王道政治,便能一統天下,一統天下的合理性來自近悅遠來,來自天下君王的效法學習,可以說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一統天下,而未必是武力與政治權力上的意義,一旦一統天下,結果就是四海昇平、百姓豐衣足食,且安居樂業,而這正是儒者的理想。可以說儒者就是站在知識分子理想的立場上,期許國君愛人民、行仁政,目標都在人民生活的追求上,而儒者自己則是扮演協助君王治理天下的專業政治管理人角色。

(二)重視人才培養與德性教育。

  儒家這個王道政治的實現,卻是需要有知識分子的自覺的,這個自覺,當然需要師友的引導,於是儒家重視教育,孔子就是至聖先師、大教育家,「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2],而其所教者,便是德性教育、品德教育。

(三)強調個人道德修養:孝悌忠信、五倫、四維、八德。

  儒家就是如此重視個人的德性,可以說這就是知識分子的品格,也正是君子小人的分野,這正是《論語》中陳述最多的價值分辨,被《弟子規》奉為圭臬的「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3]便是個人品德教育的最佳目標。《孟子》中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4]便是講孝悌忠信的儒家「五倫」。還有「禮義廉恥」之四維,「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之八德,都是儒家培養個人的道德信念。儒家由個人的德性培養做起,當老師的就是要教育這些品德,品德完成之後,就協助君王治理國家,這正是儒家由個人知識分子的身分以承擔天下的價值理想。

(四)儒者能以一人之心志承擔天下之職志。

  正是因為儒家有這樣的胸懷,於是一個自覺的儒者,一旦學而有成,不論何時何地,不論時局如何,都是能夠獨立地承擔天下責任的大人。《論語》中即言:「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5]這樣的儒者,哪裡有危難,哪裡就有他的身影,他們的角色就是扛起重任,主動承擔,這樣的人物,豈能不是國之大士,豈能不是一位心懷天下人民百姓的理想聖王的左右臂膀。儒者的這種主動承擔的精神,也正是中華民族兩千年文明與文化以及民族血脈得以維繫不斷的真正力量的來源。因為不論家國如何艱難,時局如何危難,愈是艱困的時候,愈是有儒者挺身而出,以承擔天下,不須君王任命,不須國家的桂冠,只要有良知的血性知識分子,就會出面承擔。這正是儒者的特質,也是儒家的角色。然而,在法家的眼中,法、術、勢才是最重要的治國御下之道,且對儒家多有否定,以下,先說明法家的特質。

三、法家特質:

  以《韓非子》書為主的法家價值,重視法、術、勢,而不重道德品格,可以說法家面對戰爭攻伐的決斷,聚焦君王的強勢領導,所重視的價值幾乎皆與儒家對立,那麼,它的合理性為何呢?筆者以為,它的合理性在於人性之惡,以及戰爭的殘酷現實,源於此事,於是建構出以富國強兵、鞏固君權為主的法家治國思想。以下先述其特色:

(一)強調領導者要牢牢掌握權力,因為勢重於山。

  法家重勢,勢也者,權在上而萬民俯受之。於是,誰掌握了權勢,誰就能影響天下,盛用之,稱霸天下,一統江山,若罷其勢,則身死國亡。在一國之中,國君就是國中權勢最高的掌握者,於是,人人欲奪之,親人欲奪其王位,大臣欲奪其權勢,國君若是不懂得守住自己的權勢,不僅無法有效指揮國家資源,更可能自己受制於人,甚至喪失生命,因此保住君位其實是國君第一大要務,君權不保,身命受危,談何治國?談何富國強兵?至於君王守勢之道,就在善用法術。法、術、勢是法家之所重,法與術人皆可為,但勢就只有得君位者能有之,法家重之,關鍵在於他所思考的就是權力的取得與使用的問題。相對而言,就儒家而言,國君的權勢是看不上眼裡的,「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6],「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堂高数仞,榱题数尺,我得志,弗为也。食前方丈,侍妾数百人,我得志,弗为也。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7],凡此皆說明,儒家都忽略了權勢的要命之重,只重價值理想,輕視現實利害。其得乎?亦失乎?

(二)強調管理人事與政策要重視法治,並輔以循名責實。

  法家重法,法者懸於上而眾共守之,眾共守之則法令通行,君民一齊則國力躍升。法者還有公共政策之意在,國家的政策,由大臣提出,君王「循名責實」,辦成了大賞,失敗了重罰,則政策必可落實。但若是成而不賞,其它人便不再盡心辦事,敗而不罰,其它人則更是有樣學樣,不必認真幹活了。所以,法者除了政令宣達於上之外,法的運用,必須媒之以賞罰二柄,不能賞罰,徒法不能順成,權勢不能發揮,君權也就失靈了。可以說,法家看清楚國君是法律、法令及政策的最後一道防線,君王自己不要求、不落實,則如何要求臣下守法重法呢?而一個不重視法令、不執行法條的國家,如何強大興盛呢?內部的腐化就可以致命了

,何須敵人來奪?就此而言,不能說儒家不要法治,但儒家卻更為重視君臣的品德操守,希望透過德性教育,使人民「有恥且格」,認為依賴法令,只能「民免而無恥」了。

(三)強調法與勢的運用,要結合現實,隨機應變,以為有術之士。

  重勢守法就是有術,韓非不只一次地說自己這種人就是「有術之士」,就是有治國之術的知識份子,當然,術的概念不只法治而已,還包括各種臨危應變的策略,《韓非子》<說林>、<內儲>、<外儲>諸篇,就是從古到今所有術士應變的策略大全,整理成篇,以待謀士領略要旨。然而,「有術之士」只是有治國之術的知識分子,就韓非本人而言,卻未必有機會操作使用,莫怪乎他時常講有術之士不能得君王的信任及重用,關鍵就是韓非所講的術是戰略攻防之術、外交縱橫之術、君王御下之術,獨獨缺少了有術之士自己如何晉升掌權之術,而現實是,君王身邊多權臣及奸小,而法家仍是理想濃厚的知識分子,在這點上差不多和儒者一樣了,只能待價而沽,卻不能掌握青雲之道,沒有為自己設想晉升之階,依然是有待君王自己的清醒,可以說法家人物性格剛烈,知識分子孤傲的特質,比起儒者,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若不能輔之以道家的圓融,亦將無有救國拯民的機會。

(四)不依賴個人品德操守、不依賴個人親力親為、視人性皆為利益而來、認為以利相誘無事不成。

  韓非在論述法家的思想時,對於君王選派官員的原則,不依賴官員的品德操守,而是他自己的能力條件;對於官員的管理,不依賴官員的道德自律,而是君王的賞罰二柄;至於官員治理國家的原則,不依賴個人親力親為的奉獻,而是法令懸於上,眾人務相守;對於君臣之間的關係,不認為臣子會真心愛護君王,而是都為著自己的利益而來的,因此君臣之間就是利害關係的結盟而已,於是賞罰二柄的御下之術就是最必要的原則了。這一部分的立場真可以說就是最對立於儒家的了。這一部分的討論多見於《韓非子》<難>之諸篇。當然,衡諸史實及人性觀察,韓非所說為是,但是賞罰之術就真能一勞永逸、長治久安、富國強兵嗎?糾下於亂紀之時,撥亂於大難之際,誘之以利、威之以害,確能成一時之功業,不可否認。但人心向背,需「常無以觀其妙」,就長久言,徒法是不足以貞定於恆久的。

四、儒家的不足:

  儒法皆有其特色,但也皆有其不足之處,本節討論儒家的不足,以便見出法家對儒家的功用。

(一)人才培養曠時久遠,臨時應變非常之才。

  儒家培育人才,重視德性及治國方略,至於應變之道,便少談及,而於名物度數之知,則認為德性純熟之後,這類知識自然會去了解的,王陽明就是這樣的態度立場。治國依靠人才,也依靠教育培養人才,更依靠教育教化人民使成孝悌忠信之民,孟子就認為儒者能教育子弟使其孝悌忠信就是他們對國家社會最大的貢獻了[8],此誠其然,貢獻確實巨大,一整個國家的人民皆是守禮好學之士,國家豈能不強大?文明豈非豐盛至極?然而,治國的人才難得,培養守法好禮的百姓也非一蹴可及。一旦國家衰敗,兵臨城下,治安混亂,人心動盪,這也非儒者的樂見,然而,無嚴刑重法及嚴格御下之術,危局是不可挽回的,看王陽明於懲治盜匪時的連坐法[9],豈非法術?其與寧王兩軍對峙時的退後者斬之軍法,豈非嚴刑?[10]因此,藉由教育而無盜賊亂臣是儒家的終極理想,但時代隳墮而有盜賊亂臣時,沒有法家治術、兵法嚴刑,儒者又如何挽狂瀾於既倒?更有甚者,若非時代板蕩,大廈將傾,何來儒者掌握軍權、治權、資源而能成其中流砥柱的地位呢?儒者想透過人格教育,建設長治久安的社會,但天下太平時,儒者卻被奸小排擠,只有天下大亂需要英雄救治的時候,才有儒者上場的機會。孔孟皆辭官於國家非處於戰爭之時期,其實就是沒有機會終掌大權,但最後卻成為萬古不可或缺的思想巨人,誠聖賢之典範,非常人之所能及。至於秦漢以後上千千萬萬在朝為官的儒者是不可以輕易辭官的,都是得待在官場上奮戰到生命的最後,越有才華者越無法脫身,既然無法脫身,那就等待機會大顯身手,而機會總是在亂世中才會有的。撥亂反正,正是儒者尚有可為之事,孔子不也說先庶之、再富之、再教之的話嗎[11],不戡亂成治,完成庶、富,如何教育培養呢?但,不與君王權臣周旋,又如何掌握權柄呢?儒家強調教育,絕對是正大光明之道路,指得是教育百姓使成為禮教文明下的國民,但是儒者自己要掌握教化的權柄,卻非得跳出道德教化的思維不可,因為有太多他們未及考慮或不能解決的問題在,這些,只有融會了法家和道家才能把話說清楚,也才有辦法處理的。

(二)道德操守嚴明,對治奸邪無術。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操守宜嚴明,不在激烈。」[12]凡此種種,都是儒者自我要求的德性之道,面對個人利害衝突的時候,儒者都是自己退讓的,甚至面對他人為惡時,也是講究婉言相勸,而非糾舉示眾、懲之以罰,這是因為,儒者始終相信人性之善,總是以教育者的姿態在面對世人,總想以自己的德性感化惡徒,此思此想此舉此措,誠高貴美極,根本就是宗教家的情懷了。然而,孟子所言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四端心中,其中的「是非之心」就指得是「公是公非」,面對眾人之是非,面對家國天下之大是大非,即便是儒者,不可不挺身而出,主持正義,濟弱扶傾,懲治奸邪。但是,就在微惡築成大奸的過程中,就在「浸润之谮,肤受之愬」的處境中,儒者的方案仍是律己而不責人為主,於是錯過時機,大禍鑄成,奸邪勢力茁壯,儒者只能「我為魚肉」了。也就是說,儒者對現實上的人性之惡,處置的辦法太少,連莊子都明說了:「美成在久,惡成不及改」[13],儒家不務於改惡,卻戮力於美成,這就是對治奸邪無術,任其掠奪資源、殘害忠良,待其羽翼既熟,奸人自己撕開了邪惡的真面目時,儒者早已經淪為階下囚了。對治奸邪,必須有術。而法家御下之術,嚴刑重罰之治,豈非即是對治於此,宜有所重,宜為所能矣。簡單地說,就是人性固然可以是儒家所說的先天的是善的,但人會為惡,對治必須懲治的惡人惡事,特別是屬於為惡於社會大眾國家天下的惡事時,孔孟的理論談得太少,等於不重視,儒者必須懲奸,這就要向法家的學說找道理了。

(三)平時久安有術,戰時殺伐無斷。

  儒者追求國家長治久安的目標,以孝悌忠信教化人民,以行仁政、愛百姓期勉君王,以協助君王治理國家為自我期許,確乎大中至正之良法。然而,誠如莊子所說:「世蘄乎亂」[14],在面對亂世的時局,似乎孔孟亦無良方了,只好訴諸教育以待來世,但此舉誠過於消極,也非所有的儒者在面對世局時都能採取的方案,方案為何?自是術有多端,但方向是一定的,那就是戡亂止惡、回復秩序。此事,或需以戰爭為之,或需以懲罰為之,不是兵法就是治術,這都不是仁義道德之教能直接面對的問題,因此,儒者需要法術,需要兵法,否則亂局紛至,儒者豈能束手無策?儒學誠天道大法,但現實處境殘酷,儒學等於沒談,處置多是無能為力,只懂儒學的儒生就應付不來了。王陽明就熟讀兵法,這才是他能剿匪治軍的原因。

五、法家的不足:

  法家重法,但法治仍有所不及之處。

(一)上位者不信任屬下、不愛護屬下只以功勞能力決定重用程度。寡恩不足以得效死之臣。

    法家徒重法治,上下之間缺乏感情的繫屬,至少不以此為經營的重點,當然,有了感情可能導致身邊的人違法難懲,但缺乏感情,以利相交,最終君王有危難時,無人可救,無人效死,這也是重大的不足。關鍵是沒有忠愛之心,而忠愛之心是個人的品德,是教化培養以及親愛臣下所致。《韓非子》論證「愛臣」的缺點,以為臣下坐大,必奪君權,力量更強大之後,便弒國君,但儒家的教育就在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個人品德有了,國君愛臣下,必定君臣一心,共度艱難。法家之所論,必在局面已經控制,君王大權在握,內外無亂的承平之時,為了繼續建設及富強,用人唯才,而不論其德。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國有大威將至,沒有忠愛的臣下,對國君自己而言,一樣是危機重重的。

(二)下位者視自己為工具性人才,如何擠身高層亦非所論。空有治國之術沒有晉升之階。

  依《韓非子》中之所述,法家為有術之士,但仍遭厄於權臣小人奸佞之徒而不得面王受命,由此看來,這是依韓非自己的親身遭遇而說的,就他的理論世界中的法、術、勢而言,說的都是君王必具的能力與方法,而不是臣下自己的進退之道,就此而言,法家思考得最少,儒家次之,道家就不同了,個人進退看得最透澈,莊子根本不主張入仕為宦,老子則主張知所進退、謙下守弱,已知不可為時即退下一步,若有可為,必謙下無為,與人為善,以「善有果而已」成就事業。這些都不是法家心中的智慧,因此有術之士還困於無權,這是法家太天真,而又不通人情世故的缺點之顯現。

六、儒以法互補:

經由以上分析,儒法皆有缺點,且可互相補足,以下論之。

(一)對治奸邪必用重法。

  對治艱難困苦的局面之時,同時又有奸佞亂政之時,國家危在旦夕,此時非講教育之時,而是必須採取立即性措施以挽危亡之際,那就是要動用刑罰,懲治罪犯。當然,必須在自己還有權位之時,若是平日徒以感化教育,小人早知與你不同道,霸住君王,一定早早讓君子遠離中央朝廷了,則儒者君子也不會有機會懲治罪犯了。關鍵還是君王,君王重用甚麼人?說明了他自己的格局,假使儒家的君子早得君王信賴,在有可為之際,在有權力可以摒退小人、懲罰惡人之時,就不能還是抱持教育感化之心,必須立即剷除,因為國家大政瞬息萬變,國際局勢一夕數變,沒有那麼多的時間等待教化,要教化前要先撤除惡徒的權柄,不能使其有機會見縫插針,這是儒者為國愛民必須建立的重要治國信念。對百姓及青年要施予教化,但於為官者要嚴予統御,儒者以愛百姓之心對待奸臣,這就是錯誤的處置了,這一點,儒家要向法家學習。

(二)面對征戰必用兵法。

  有明一朝多有儒生臣子上場殺敵戰功顯赫之事蹟,王陽明就是最佳顯例,他從小研習兵法,本來想依此建立赫赫事業,後來有了良知教後,竟然兵法之運用更加出神入化,欺敵之術可謂神出鬼沒,刀兵未動,卻在政治作戰方面已占盡先機。然而一旦兩軍交鋒,王陽明對待士兵仍是最嚴厲的軍法治理,臨陣退逃者斬,沒有一絲猶豫,否則戰局崩潰,無從收拾,便無至今奉為聖人的陽明名號了。教育誠恆久事業,所以陽明一邊用兵一邊講學,而不是以講學廢軍務,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是艱難險困諸方並擊的,作為大臣,沒有一定可以信賴依託的君王,沒有一定遇到蒸蒸日上的政局,教育是每天要做的事,但眼前棘手緊急的政務軍務更多,不是守住圖書館、教學樓、研究室就是治國,而是同時要能運籌帷幄、決勝千里才是治國。

七、法以儒互補:

  法家看到國家滅亡的近因,圖思富強之術,儒家看到覆亡的遠因,提出釜底抽薪的方略,都是愛國愛民的知識份子心聲,儒有必須向法學習的要點,法也有應該向儒學習的課題。

(一)不廢法治重視教育。

  法令固然要伸張,犯罪一定要懲罰,但教育之功不可免,而且要全面地、持久地、不間斷地執行,而所謂的教育,就是儒家的成人之學,亦即是以品德教育為經、輔以治國之知為緯。在無人可選的危急之時,固然以能力為尚,但若有人品高潔之士,更宜委予重任。

(二)缺乏忠心法令徒具。

  臣子忠於國君與國家是國君之福,但國君不能以德化人、行愛民之治,又如何能得臣民的忠心呢?此事孟子已言之明白,因此對國君用人的建議,不能只重能力,也勿只顧品德,而是品學兼優、才德兼備,否則徒有御下之術,卻無忠愛之臣,則國君如何治國強國?

八、《人物志》的儒法並重

  中國古代的人事管理寶典《人物志》書中就結合了儒、法甚至道家治術的精粹,強調了許多關鍵又重要的核心價值觀,以為治國之需。

(一)清潔家、法家、術家並重

  《人物志》<流業篇>舉出十二種朝臣的類型,其中基本型三型,就是法家、術家之外還有清潔家,若能一人兼具三型,便是國體之臣,亦即可為宰相的人才,這就說明了,有行政管理長才的法家,還要有出謀劃策的術家,更要有能以德服人的道德家清潔家,這才是穩住國體的真正棟樑之材[15]。這三型,總有儒家、法家、兵家學術的精華。

(二)愛敬並重

  《人物志》<八觀篇>,提到了八種看人才的角度,其中能用人待人的大臣之才,是必須對屬下愛敬並重的。有愛,部屬會效忠效死,有敬,部屬會遵守法紀,這樣才能帶出一個強大的治國團隊,也是戰場上攻無不克的強軍[16]。

(三)主上無為臣下效命

  《人物志》<材能篇>指出,領導者以決斷政策和任用人事為其職責,事情要讓臣下去辦,主以聽為能,臣以言為能,主以賞罰為事,臣以盡責為務,這樣才是君臣的正確角色扮演[17]。而這又是道家的智慧所在。

九、道家對儒法的補充

  在中國政治哲學的光譜中,除了儒、法兩家之外還有道家,儒法兩家就是最入世的世間法,道家出世得多,但也不是僅是出世而已。莊子是出世間法,老子是入世哲學,兩人都有對於有理想、有抱負的儒法兩家極有貢獻的處世智慧。

(一)莊子看破世局,飄然求去。

  道家對儒法之士的提醒與貢獻,首先就是莊子的智慧,莊子的政治思想中,已經完全放棄對君王的信賴以及對人性的肯定,「世蘄乎亂,熟弊弊焉以天下為事」[18]於是追求個人自己的超越的技藝的成就,因此對政治是絕不涉入,就算主政,也就是放任政治,因此莊子政治哲學非此所論,但是,莊子對世局的絕望之心,確有可為儒法兩家吸收長處在,那就是,先看破,看破人性,看破處理眾人之事的政治,看清楚政治事務中的人心之惡,以及理想之難為。看破了自己就放下了,如果時遇所在,有機會上位任職,則處置的態度就會大有不同,會從人性出發,不求過高的理想,但求手邊愛民的事業能夠遂行。甚至,能夠以他不求名不求利但求寬心舒適的心態,化解政客的揪心,「以無厚入有間」[19],優游其中,讓朝堂減少暴戾奮爭之氣。有了這樣的心理素養,才可進而追求治理天下的實效。

(二)老子無為而無不為的睿智。

  老子和莊子不同,「取天下常以無事」、「天下莫能與之爭」都說明了老子哲學是有術之士的哲學,就是已經站上高位且有權責在身的臣子,對於治國、待人、處事的智慧,道家老子對儒法兩家的補充,就是看清人性的貪婪多欲,君王多欲且無能,權臣好勝且顢頇,奸佞貪鄙而無恥,如何在朝為官?只有讓利,人皆為利而來,這是韓非的卓見,但他建議君王與臣下以利相約,這也不壞,但是君王對於能臣之功常常能罰而不能賞,對於佞臣之過常常能賞而不能罰,朝堂之上人心狡詐,老子的智慧就是自己讓利,能臣讓利於他使其弄權之術不施於己,佞臣讓利於他使其饞進之言不發於己,高舉君王的功業德行使其好妒忌才之念不下於己,保住自己的權位,實事求是地為百姓幹活,事業有成,人民受益,事業不濟,百姓受苦。法家的法治之術固有奇效迅捷之勢,但無君王的信任、權佞的配合亦無從落實有效,唯有搞定上下眾人,才能有權做事,做事亦不求功業太盛,逐步緩進、不驚擾睡獅才是上策。這是老子「損之又損,以至無為,無為而無不為」的治國之道,關鍵在於處理人事。

(三)黃老道家不依賴君王而依賴治術

  黃老政治在中國文化傳統中由來已久,既有法家的法治精神,又有儒家的愛民之德,更有老莊的治國心術,以及養身之法,其實應該是中國文化傳統中最成熟的政治哲學,從《黃帝四經》、《管子》到《呂氏春秋》,已經吸收了中國知識分子思考政治問題的大要精粹,問題只是,儒者巨大的德性身影,往往忽略了面對現實艱難的耳提面命,而法家熱切救國的急功之心,又忘記了自己同國君一樣是身處艱險的危難之局,一唱德治一唱法治,都忘記了自己身心性命的安危之慮,這一點顧不上,固然德治也對、法治也對,但權柄不在己身而能行理想之實確乃世所未見。黃老政治正是在這些複雜的眾多因素中找到了大臣處世治國的進退之道,關鍵就是對人性之惡看得比儒法兩家還更透澈,不依賴君王的德性,不希冀權臣的善意,不幻想佞臣的真心,只依自己的智慧,肆應多方,真儒法二家宜有之心術。試觀古來朝中掌權的能臣,伊尹、管仲、百里奚、晏嬰等等,不高己德,不耀事功,忠心為國,成就事業,豈非儒法兩家宜為效習的典範。

十、結論:大國管理:

  古代中國,幅員遼闊,即便是鄒、魯、韓等小國,亦是看著周王室的天下版圖而思有以治國奮進的,儒法兩家的人物,便出於魯韓,都是愛民愛國的知識分子的思想,只其方略不同,但只要能夠不無限上綱自己的思想重點,不強烈反對它家之思想,而能夠與時俱進,審時度勢,面對現實,經略天下,便都能是治國的好人才。若只是將書房裡的理論無限擴充,反而成了迂腐冬烘之人。

  就法家言,法家關切君王一人的知能,法、術、勢皆為君王所用,但是,領袖畢竟只是一個人,精力有限,因此需賴人才,而人才實以品德為尚。此外,就法家言,國家畢竟廣土眾民,政令下達層層交付,畢竟容易中斷精神,徒剩形式,必須有公忠體國的忠臣護持,法令才能盛行,而這些,都是儒家所重的德性教育才能獲得的。

  就儒家言:國是如麻,人心叵測,有過必罰能遏止事態擴大,故須重法。而且,戰爭攻伐,固宜避免,一旦臨事,不能無兵法術數以圖勝戰,故需重兵重法。

  就儒法言,個人進退,畢竟在群狼之間周旋,沒有道術,必自受傷,固宜有道家老莊的智慧護身。

  總上所論,儒法皆不必堅持己見,批判他教,而是應該互相學習,再濟之以道家的智慧謀略,則知識份子救國有術,個人福報可享,豈非真正融會貫通的中華大士。

[1] 本文為參加2017年11月24日-26日,“海峡两岸国学论坛”所撰,厦门筼筜书院与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台湾“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等共同主办。

[2] 《論語》<述而篇>。

[3] 《論語》<學而篇>。

[4] 《孟子》<滕文公篇>。

[5] 《論語》<泰伯篇>。

[6] 《孟子》<公孙丑下>。

[7] 《孟子》<盡心下>。

[8] 《孟子》<盡心上>:公孫丑曰:「詩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國也,其君用之,則安富尊榮;其子弟從之,則孝弟忠信。『不素餐兮』,孰大於是?」。

[9] 蔡仁厚,《王陽明》,頁180,台灣三民書局,1983年2月。「陽明便完成了二大準備工作:(1)行十家排法…(2)邊選民兵。」

[10] 蔡仁厚,《王陽明哲學》,頁188,台灣三民書局,1983年2月。「賊兵在辰濠的懸賞激勵下,盛氣挑戰,因風勢不便,官兵少挫,陽明急令斬先退者。」

[11]「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論語》<子路篇>。

[12] 《菜根譚》。

[13] 《莊子》<人間世>。

[14] 《莊子》<逍遙遊>。

[15] 《人物志》第三章<流業>: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謂清節之家,延陵、晏嬰是也。  建法立制,彊國富人,是謂法家,管仲、商鞅是也。思通道化,策謀奇妙,是謂術家,范蠡、張良是也。兼有三材,三材皆備,其德足以厲風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術足以謀廟勝,是謂國體,伊尹、呂望是也。

[16] 《人物志》第九章<八觀>:何謂觀其愛敬,以知通塞?蓋人道之極,莫過愛敬。是故,《孝經》以愛為至德,以敬為要道;《易》以感為德,以謙為道;《老子》以無為德,以虛為道;《禮》以敬為本;《樂》以愛為主。然則,人情之質,有愛敬之誠,則與道德同體;動獲人心,而道無不通也。然愛不可少於敬,少於敬,則廉節者歸之,而眾人不與。愛多於敬,則雖廉節者不悅,而愛接者死之。何則?敬之為道也,嚴而相離,其勢難久;愛之為道也,情親意厚,深而感物。是故,觀其愛敬之誠,而通塞之理,可得而知也。

[17] 《人物志》第五章<材能>:人君之能異於此:故臣以自任為能,君以用人為能;臣以能言為能,君以能聽為能;臣以能行為能,君以能賞罰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眾材也。

[18] 《莊子》<逍遙遊>。

[19] 《莊子》<養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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