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

故事背景:1932-1935年,美国南北战争之后,一个种族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的南方小镇

主要角色:斯库特(琼 路易斯)杰姆 阿迪克斯 迪尔 怪人(阿瑟 拉德利)波特尼 汤姆`鲁滨逊 鲍勃`尤厄尔 莫迪小姐...

(外国人的名字就是这么又长又难记,因此只列了主要人物)

知更鸟寓意:知更鸟知识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李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李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故事中第一只知更鸟是阿瑟。

少年时代的叛逆,保守又固执的父母,葬送了一个少年的美好时光。阿瑟很善良甚至还很可爱,会给兄妹两送毯子和礼物,最后还救了他们。

故事中第二只知更鸟是鲍勃`鲁宾逊。

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勤勤恳恳的黑人青年。卷入强奸白人女孩的案件中。虽然没有证据,但在种族歧视的年代里,依然背叛有罪,最终逃狱被枪杀。


贯穿始终都是以怪人拉德利,其实我在刚开始看的时候,一直对这个怪人很好奇,可以说也一直期待能赶快揭开怪人的面纱。怪人为什么一直不出门?是什么原因导致怪人不出门?怪人在家是否被虐待,被囚禁?树洞里的东西是怪人放进去的吗?他想表达什么?他是想和杰姆、斯库特做朋友吗?还有镇子上的大人们明明都是知道原因的,可始终也没有说明,阿迪克斯一再强调杰姆和斯库特远离拉德利家....这些疑问似乎需要自己去推导才能看到全部的画面。

怪人就是阿瑟,并不是镇上人口中传说的那样,会伤害别人。只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因素,他才被关在家中,像幽灵一样的生活。阿迪克斯阻拦孩子,我想应该是他也无力改变吧,毕竟每个人都自己的生存权利和方式。

故事最终是通过两位小朋友把汤姆案与黑人案联系起来而结束的,因为尤厄尔要报复阿迪克斯,准备对两个孩子下手,但由于阿瑟的出手相救而丧命。对于这位大坏蛋的死,有很多种猜测。阿迪克斯认为是杰姆误杀的,当然到结束杰姆还没醒,从侧面也说明杰姆不是凶手;泰特警长认为是尤厄尔不小心伤到了自己;最有可能的答案是阿瑟,杀死尤厄尔的刀是把菜刀,很有可能是阿瑟情急下从家中那过去的,而尤厄尔的刀很有可能是那把弹簧刀,只是大家默契的想保护那只知更鸟而已。


阿迪克斯

堪称是完美父亲,允许孩子直呼其名,平等的视角与孩子相处。他的大智慧都提现在与孩子的对话当中,说明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包容?什么是立场?什么是正确的生活态度?...我想没人会不渴望这样的父亲!

正义与公平:为黑人辩护,教导孩子正确认知,平等对待黑人,书中的原话记不清了

角度:教导孩子管好自己的事情,不要轻易去插手别人家的事情。

生活态度:在面对不好的事情时,他告诉孩子:事情总会有办法解决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勇敢:真正的勇敢,不是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里拿了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善良: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知

包容: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想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立场:我们不是敌人,我们是朋友,只是看法不同


斯库特

这是很聪明有主见的小姑娘,很早自己就会读书写字了,大人世界的事情,她也有自己孩子视角独特的理解。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她去姑姑家过圣诞节的时候,与表弟发生了矛盾并打架了。她的叔叔上来就说了她,这时她表现的非常惊艳。大家感受下,比很多成年人做的都要好,她此时应该是7岁。原文如下:

“首先,你一直没停下来给我机会,让我说说自己的理由--你一上来就劈头盖脸地责骂我。每回我和节姆发生争吵,阿迪克斯从来不只听他的一面之词,总会听听我的说法。其次,你告诉过我,只有在极端愤怒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那些骂人的字眼儿。“

也从侧面提现出阿迪克斯的教育理念,客观看待事情,耐心对待自己的孩子,不盲目评判。


杰姆

是个很温柔的哥哥,有的时候也超勇敢的。别人说他妹妹,立刻就会反击。

小的时候,跟妹妹经常争吵,打架也会有,但随着年纪的增加,越发的凸显了自己一个男子汗的气质。杜傅斯太太事件,监狱前,面对坎安宁家族时,站在父亲的身旁,不肯离开,还有汤姆案件庭审中的表现,对公平正义的渴望,知道父亲烦恼的时候不去打扰...


结语:尽可能地问扰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无论现在生活的状况如何,都请积极的去面对,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像知更鸟哼唱的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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