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权:让学生明理知耻

马云在2017届马云乡村教师和乡村校长结业仪式上说,老师没有惩戒的权力,就如同让老师去开一辆没有刹车的汽车。

老师有惩戒权,学生不是向老师低头,是向规则低头,要向真正良好的、有价值观的素质去低头。

笔者支持马云,支持教师拥有“惩戒权”。但同时也要首先说明:惩戒不等于体罚,教师有了“惩戒权”并不是拿到了有恃无恐可随意处置学生的尚方宝剑。

经查,教师的“惩戒权”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批评权,教师有权利对学生的不当言行、不良举止进行批评和制止;

警告权,要求犯错误学生写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检讨书,以保证不再犯错;

隔离,教师可将侵犯其他学生合法权益的犯错误学生隔离开来,以保护其他学生;

没收权,对于手机、玩具、宠物等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个人物品或火机、刀具等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教师有权利没收。

留校权,视情况要求犯错误学生放学后留校,反省自身错误;

剥夺权,视情况取消犯错误学生参加某些集体活动的权利。

此外,还可视情况让家长对犯错误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视错误严重情况给予犯错误学生处分,并真实、客观记入档案;视错误严重情况给予学生停学等处理等。

必要的惩戒是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教育者的任务是既要激发儿童的信心和自尊心,也要对学生心灵里滋长的一切错误的东西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

要做到对学生错误的“毫不妥协”,惩戒是纠正其成长偏失的主要措施。

目前,学校教育中教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是情绪化,即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往往在不冷静、非理智的状态下对其进行体罚。


这样既会对学生造成伤害,也容易激发学生家庭与教师和学校之间的矛盾。

教师受到学生或其家长的殴打报复乃至教师因家长举报而受到严厉处分,这样的案例屡屡发生,根源也大多在于此。

另一种是教师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他们耳闻目睹甚至亲历上述因“管理”学生而遭受报复和主管部门惩处的案例,于是“百炼钢化作绕指柔”: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只管教书不管育人。他们上课时只求完成教学任务,任你学生沸反盈天;


课外,不闻不问不想不看不听不说不管不顾。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

“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依法处理机制,坚决杜绝‘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这是对当前学校教育所出现的问题进行纠偏。

我们期待早日把教师“惩戒权”写入相关法律,早日出台惩戒实施细则,真正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规则意识”,让一代新人知廉耻、明是非、懂荣辱、辩善恶,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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