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身体-动觉智能(16)

虽然运动系统的许多操作,都以同样的方式发生在灵长类动物的体系中,但至少有一个人类运动性活动的因素一一也许是最重要的因素,仅仅限于人类所有。这个因素就是支配能力,就是在一系列运动与知觉活动中,身体的一半(加上大脑的一半)具备支配地位的潜能。在高级灵长类动物身上,也存在着大脑左右分工的迹象。当佛狒相当灵巧地做出某种动作的时候,其中某一肢体就表现出起重要作用的倾向,即在大范围的或细微的动作中起主导作用,而其他肢体则起辅助作用。此外,大脑受到损伤之后的现象,更能反映出大脑的分工:此时曾经“起辅助作用的肢体”,就不能再担任原来的“执行的角色”了。然而佛佛或其他灵长类的动物,显然都没有大脑特定的一半(以及与大脑相对应的身体的一半)占普遍主导地位的倾向。在运动性活动中,大脑的左半球表现出支配倾向,这似乎是人类所独有的,而且至少有一部分受遗传作用的控制,极有可能与语言智能相关联。正如大多数正常人的大脑左半球控制语言功能一样,左撇子(在运动性活动中惯于使用右脑的人)的特征,就是大脑的右半球控制运动性活动的功能,这似乎是家族遗传的,这也支持了以上遗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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