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化世界的逻辑建构论》

什么是建构哲学?就是把整个宇宙看作是可建构或是可构造的物理实体,人的本质力量就是在建构或是在构造物体的过程中而体现出来的,所以在这样的基础上所建立的推理性的认识系统——就是所谓的【建构哲学】!

多年以来,中国的哲学界已习惯对某哲学理论作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的定性,这固然有简单化、公式化、贴标签之嫌,但认为哲学理论与流派只能以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唯物的、物质第一性的、物质决定精神的、物质派生精神的,还是唯心的、精神第一性的、精神决定物质的)来进行划分、判定,已成思维定式。本人给予研究和分析深刻的对人化世界哲学里有所感悟,本人发现,“唯物主义”或者“唯心主义”的帽子,套到“人化世界哲学”的头上,都还太小,因为人化世界哲学认为“第一性”(宇宙的本源本体)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物质”与“精神”是相互作用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相互转化的,但不是谁决定谁、谁派生谁的问题,而是具体“相关实在的关系一元性”。但凡阐发哲学如果没有【场域、间性、对立、并置、谐和、包容、交叉、叠合、基模、映照、对称、反转、嵌套、浸入、消融、全息】这样如此全面的去理解,那么它也无意存在。

“人化世界”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所建构的认识统一体,是不可分割的认识过程。

如颜色,只有主体不能形成颜色,而只有客体也不能形成颜色,而必须是客体所反射出的一定频率的光波与人的主体感官和意识相互作用的过程中,被人的意识所建构反映成颜色。

同理,将一团无规则运动的分子集合建构反映成了实体等;将空气的振荡反映成声音等。

所以,当我们挣开眼睛,所看到的声色世界不是辨证唯物论所认为的“客观世界”,而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人化世界”。

而纯粹客观的存在永远在人的认识,也即“人化世界”之外,是人的认识在不断接近而无法达到的存在,也是“人化世界”不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之一。

“人化世界”的思想是意识的建构反映;而辨证唯物的认识思想是“复写、摄影”的镜像反映,是意识能动的、直观的、本质的、理性的镜像反映,即使唯物论加入了实践的内容,也无法弥补唯物论的认识思想将人的意识对客体的反映内容当作了镜像反映而不是建构反映的内容的错误思想。

“人化世界”的思想认为:

“我们所认识的事物内容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统一体,而不是认识到了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事物内容。”

“迄今为止,人们所认识到的事物内容,都是‘人化世界’的存在内容。”

“对我们所认识的一切事物内容,都与人的意识的建构反映有关。”

“人化世界”不仅包括属人世界,还包括唯物论认识论中所认识到的客观世界内容。

社会对于“人化世界”,如同自然对于“人化世界”一样,是通过“人化世界”中的社会和世界内容而存在、发展、作用的。

所以,在认识过程的心与物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不可忽略、不可超越的“人化世界”。

人们在通过对象建构自己的认知存在内容和认知主体之前,已经提前进行了对对象的“人化世界”的建构过程,也即先与客体进行了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建构过程,然后再进行着对象的认知建构过程。

其实,【马哲】从未使用过“人化世界”这个概念,也就是说,“人化世界”这个概念是中国(哲学)学者研究【马哲】过程中几经嬗变而出的“学术概念”,到底是谁第一个提出的,目前查无实证,但在学界中的使用、解释是公认的,也即我楼上所释义的那样。

很明显,这个“人化世界”亦是【社会人】的定义。也就是【马哲】指出的那样:“社会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人的感觉。”

“人是宇宙上唯一能创造理想世界的动物,而人们所直面的却是一个酸甜苦辣的人化世界。人们在这个世界劳作,也在这里思索,并忐忑不安地走向新的陌生世界。”

用逻辑学的方式去阐发人化世界哲学的制造论,那么得设置如下条件:

条件一:我们必须【悬搁判断一切形而上学的“目的因”】,亦把【物自体】看成是一种“单义现象”——【科学语言】中的那种“单义性”、“人化世界性”的认识,所以,在语言命题的句法本位中,凡【物自体】都是【客体】,如此我把【它】预设为【x】。

条件二:“感性直观”来源于“先验范畴”,这样的“先验范畴”首发的条件是人通过他的“眼睛”(这里是用“眼睛”来代指五官)在脑中形成的【意识建构图型功能】;所以,这里的【意识建构图型功能】预设为【f】。

条件三:通过经验的杂多分析,我们读取了【意识建构图型功能】所综合的【概念】,这里的【概念】是对于【客体】(物自体)载入的信息而建构的反映形成的【内容】,这里的【内容】预设为f(x)。

逻辑学的【公式基点】:

x+f→f(x)

这样,我通过演示逻辑学的【公式基点】来进行一场【思想制造论】——它的演绎过程是这样:

第一主题:认识建构反映f(x)——如何证明得出:

1、客体(物自体)为x,人的眼睛感官到人脑意识的建构功能为f,对于客体信息的建构反映内容为f(x);数学表达式为x+f→f(x)

举例说明:

一定波长的光波【x】无法形成颜色,只有的眼睛感官到人脑意识的建构功能过程为【f】也无法形成颜色,而必须是一定波长的光波【x】被人的眼睛吸收后,经过人的感觉意识【f】的建构,而后看见颜色【f(x)】。所以,这里体现了不可分割的【人化世界】之认识整体,亦是所谓的【认识系统】。

1.1、【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从经验开始的】,所以【f(x)】作为经验性的【概念】——它是我们人类通过感官统觉所建构的反映而形成的【概念】,作为已经印记在我们大脑中的【概念】就是【毋庸置疑的“知道”】,所以我们可以把【概念】进一步【抽象】,形成【术语】,同样【它】可以用一个符号来表示:A。因而,再次得到这样的逻辑学的【公式基点】:

A=f(x)

1.2、由于,我们只是【知道】“客体”(物自体)的局部信息被人的感觉意识进行了吸收、转换、改变、建构的过程统称为【f】。人们不知道【f】是如何建构的。(可以理解为基因编码锁设定好了的,或者是上帝在造人的时候设定好了的)。

1.2、客体【x】在人的意识之外,人们没有认识到它的内容,只是认识到了它相关的【f(x)】的现象、能量、质量的集合体。人们无法否定“客体”(物自体)【x】的存在。

2、对于同一的客体【x】来说,【它】是我们所有人类的【共同体】,是统一的不可置疑的【公义】,类似于【数字】、【公理】、【公设】、【单位】、【度量】……,等等这些完全抽象的【东西】。【这些东西】不同于人的生理结构,【这些东西】不是【现实性】,所以【它们】不能从我们人类“眼睛”感官到人脑意识的建构功能——【f】的【收纳】,而是【f】的【分化】。简单的意思是说,【它们】不是【x】的分化,不能是【x1、x2、x3、……xn】这种表示;而是【f】的分化,要表示为【f1、f2、f3、……fn】。所以,才有【f(x)】这个综合式的说法,所谓【f(x)】内容【复写】,【复写】是说明【f(x)】作为概念具有内涵性和外延性的解释学“延转”(延异转换)的翻译性结构。——这就是【f(x)】可以作为【理解和对话】的意义——从嘴里说出来的口语与手上写出来的文字在概念“认识”(知道)上是一致的,亦是形成所谓的【内容交流】。

2.1、对于同一客体【x】,因为不同方式所认识建构的可复写性内容分别为f1(x)、f2(x)、 f3(x)……等各种参数;

2.2、对于同一客体x,反映成为“实体杯子”【f1(x)】,通过【实验性的证明】,亦是加入了【仪器设备法的作用】——类似的说法是这样的:因为放大显微镜功能,而将【f1(x)】证伪,而得到无规则运动的分子集合【f2(x)】;后来因为放大显微镜功能的进一步增强,而又将【f2(x)】证伪,而得到原子集合【f3(x)】;再后来因为放大显微镜功能的进一步增强,而又将【f3(x)】证伪,而得到基本粒子集合【f4(x)】;又因为量子力学的发展,而将客体【x】反映成为随机的、非线形的量子态的集合【f5(x)】的内容。

2.3、如果对于客体为【x】,人们不能认识到它的内容,但是,所认识的【f1(x)】、【f2(x)】、【f3(x)】与所认识的客体【x】有确定的对应关系,人们也可以认为能够认为【f(x)】体现是对于客体【x】的映射反映,这就是所谓的【客观】。

很明显,科学对于一个客体【x】的认识过程,从“实体杯子体”的杯子【f1(x) 】,到分子集合【f2(x)】,再到量子力学的量子态【f5(x)】,并没有认识到客体【x】的内容,也没有发现它们与客体【x】之间的确定性对应关系,反而是发现了f1(x)、f2(x)、f3(x)、f4(x)、f5(x)之间的某种对应关系。所以,fn(x)是建构的、人化的。

唯物论曾经将数个【f1(x)】、【f2(x)、 f3(x)】等当作了客体【x】,将【f1(x)】与【f2(x)】、【f3(x)】、【f4(x)】之间的关系当作了表象与客体【x】(唯物论的客观原材料)之间的对应关系。

3、人类意识通过【眼耳鼻舌身】的五个感官对于客体信息的吸收建构过程分别为眼【f(x)】、耳【e(x)】、鼻【j(x)】、舌【k(x)】、身【h(x)】等,可以写成“感觉直观”的逻辑学公式:

A=f(x)+e(x)+j(x)+k(x)+h(x)

其中,视觉【f(x)】的【识知量】占“感觉直观”的认知比例有80%以上;而触觉【h(x)】在“感觉直观”中的认知体现对于【x】(客体)来说——只在于质量和能量方面的建构反映,从而体现为——现象在镜像中的质量和能量的不对称。盲人缺少了视觉【f(x)】,因而摸到的【象】的直觉建构【A】的内容便与正常人的建构反映【A】显得低级而错误。

3.1、人对于七色的反映内容为【f1.1(x)】、【f1.2(x)】、【f1.3 (x)】、【f1.4(x)】、【f1.5(x)】、【f1.6(x)】、【f1.7(x)】,对应于红澄黄绿青蓝紫七色;色盲是缺少了其中的某个【f1.x(x)】;

3.2、光波【f2(x)】在频率上面是延续延伸的,而人的视觉却只能将其中的一段波长0.27~0.7之间的光波建构成为七色【f(x)】。人们并不知道视觉【f】是如何进行建构的?为什么会是七色?而波动的光波【f2(x)】也不是“客体”(物自体)【x】,科学还继续从量子化、超炫的角度去继续探索。

声波【e2(x)】在频率上面是延续延伸的,而人的听觉却只能将其中的一段波长20~2000赫兹的声波建构成为七音【e(x)】。人们并不知道听觉【e】是如何进行建构的?为什么会是七音?而波动的声波【e2(x)】只是空气分子的波动,也不是“客体”(物自体)【x】,科学还继续从基本粒子、量子化、超炫的角度去继续探索。

4、镜子成像

4.1、人通过眼睛对于客体x的建构反映为【f(x)】,通过镜子反射后再看见的影像为【f1(x)】,如果镜子质量很好,那么,人们会认为:

f1(x)=f(x)

为了复写、照镜子、摄影的原理;

4.2、人通过手搬动客体x的建构反映【h(x)】,形成重量【g】的内容,加上眼睛看见的【f(x)】,与通过镜子形成的【f1(x)】内容在重量、质量、能量方面不对称;

4.3、无论是【f1(x)】还是【f(x)】,都不是“客体”(物自体)【x】的内容。

5、“客体”(物自体)为x,人通过眼睛建构功为【f】,建构反映内容为【f(x)】。唯物认识论将:

f(x)=x

他们认为是对于“客体”(物自体)【x】的客观反映;而主观唯心认识论将:

f(x)=f

他们认为没有客体存在,都是主观功能体现和意识内容,都是错误的。

唯心论中,客观唯心论:客观唯心主义指出某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原理)是先于物质世界并独立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本体,而物质世界(或外部世界)则不过是这种客观精神或原则的外化或表现。所以,客观唯心论先是以认识的现象为客观事物:

f(x)=x

然后将客观事物归结于绝对精神为绝对精神:

f=x

而主观唯心论:主观唯心主义把主体的主观精神,如感觉、经验、心灵、意识、观念、意志等看作是意识世界中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外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则是意识体的主观精神所派生的,它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数学表达式为:

f(x)=f

中国宋代程朱理学的“理”,古希腊柏拉图的“理念”,德国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即都是这种客观精神或原则作为世界本体的代表:

f(x)=f。

中国宋明时期的陆九渊、王阳明的“心即理”、“吾心即宇宙”, “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思想,英国贝克莱的所谓“存在即被感知”、“物是观念的集合”等观点,也是这种思想的代表:

f(x)=f。

庄周梦蝶,以梦为境,以景为幻,就是典型的——

f(x)=f

皮亚杰从心理的发生发展来解释认识的获得,特别是科学认识。他一再强调认识的建构是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在第三章中,皮亚杰就这样来考查逻辑、数学和物理学的认识。他认为这些认识都同样是不断建构的产物。建构构成结构,结构对认识起着中介作用;结构不断地建构,从比较简单的结构到更为复杂的结构,其建构过程则依赖于主体的不断活动。

皮亚杰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建构看起来好象是对于客体x的建构反映而形成的【f(x)】

………………

x+f→f(x)

………………

然而,由于他引入了客体的结构【x】和主体不断发展的认识结构【f(x)】,因而在他将主体不断发展的认识结构【f(x)】与客体的结构x进行联系结合的时候,便是:

f(x)=x

的另外一种描述了。还带有唯物认识论的尾巴,还不是彻底的人化建构的认识论思想。

第二主题:人化世界——【F(x)】

2.1、认识建构的可重复性【f(x)】为人化世界的基础,基于人生理结构和建构功能f的相似;

2.2、人们用语言符号对于事物的描述是【L】。其中描述人的精神内涵的内容为【L(x)】;而对于通过直觉建构的内容【f(x)】为基础进行的描述为【L(f(x))】。

2.2.1、用语言将人们通过人感官的直觉建构反映内容【f(x)】等再用符号进行描述为【L(f(x))】。

不同语种的描述中,汉语【LC(f(x))】,英语【LE(f(x))】,日语【LJ(f(x))】,……;数学为【LM(f(x))】等;

2.3、人意识进行抽象、联想、分析、思维的过程为【C】。其中直接思考的内容为【c(x)】,如人的感觉、感悟、情感、意志等等内容;对于通过直觉建构的内容【f(x)】为基础进行的再思考分析的内容为【c(f(x))】,是人们的大部分思考内容;

2.3.1用人的思维过程对于人们通过人感官的直觉建构反映内容【f(x)】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抽象、归纳、演绎、溯因、创新、建构的过程为【c(f(x))】。【c(f(x))】可以体现导数【fn‘(x)】的抽象、二阶抽象为【fn”(x)】等,还可以通过数学公式的建构为【LM(f(x))】等;逻辑公式:

c(f(x))= fn‘(x)+fn”(x)+LM(f(x))……

2.3.2、对于【f(x)】进行进一步的分析、融合为:

Cn(f(x))=[fn(x) 、fn’(x)、fn”(x) ……]

这里是一种矩阵网络;

2.2.3、个人所有建构的——

﹛f(x)、L(x)、L(f(x))、LM(f(x))、c(x)、c(f(x))……﹜

………………

这里的集合为个人的人化世界【F(x)】;

2.3.4、不同人的【F1(x) 】,【F2(x)】,【 F3(x)】,……的集合为人类的【Σ(f(x)()】累加的人化世界【F(x)】。

2.4、通过数学公式的建构为【LM(f(x))】

2.4.1、通过计数产生的数字为:1f(x)、2f(x)、3f(x)、4f(x)、5f(x)、6f(x)、7f(x)、8f(x)、9f(x)、0f(x)。抽象为1、2、3、4、5、6、7、8、9、0。特别是数字0,体现人化的抽象和应用;

2.4.2、数学的继续发展,有了行列式、对数、函数、几何、集合、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等数学描述,数学公式越来越复杂,体现人化的逻辑;

2.4.3、数学的在几何中的内容,通过几个欧几里得公理的人化逻辑建构,而后不断发展为平面几何、立体几何、解析几何、尼曼空间等不同的几何逻辑内涵;

2.4.4、数学不断用在对于物理现象、化学反应、核物理、量子力学、等等前沿领域的人机交互、技术应用、仪器设备检测、智能模型的建构人化科学现象的描述、猜想中;特别是信息论对于伯恩技术工程伦的建构,波函数对于量子态的描述,超炫理论对于物理世界的理解;

2.4.5、数学用在以二进制为基础的计算机程序设计中,使得计算机能够显示出人们意识中能够想象的所有场景、变化、演化图像和内容。依据数学的语言编程和算法,能够形成智能机器、实现分析、计算、记忆、控制等等,并形成网络的交易交流平台,将人化世界的联系,不断推向新的平台。

2.5、物理的人化数学原理

牛顿用数学来描述经典的物理现象和相互作用现象,而写成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以力、质点、理想状态等人化的概念为基础进行逻辑演绎过程,来试图描述客体x的存在状态。

现代物理化学的公式会在后面附录

2.7、哲学的延伸思考

康德的 “自在之物”【x】与表象【(f(x)】的思想,与“人化世界”【F(x)】的认识思想比较接近。这里“人化世界”【F(x)】的认识思想进一步融入了现代系统论的思想,深入到了系统认识论的层面,以一种系统整体的观念来反思认识的过程和内容。也在原来的客观世界【x】、主观世界【f】中,进一步提炼出、深化出了“人化世界”【F(x)】的存在。

2.7.1、我们可以从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还原中反思我们认识现象【f(x)】的局限,我们可以对现象【f(x)】进行理性的还原,但仍然是人类逻辑思维加工的过程【c(f(x))】,属于 “人化世界”的理性发展过程——内容为【F(x)】,而无法还原为现象的本质【x】。

2.7.2、尽管海德格尔也强调了主客体的统一【f(x)】,但他只走向了非理性化的方向【c(x)】。 “人化世界”【F(x)】思想所承认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x】——是 “人化世界”【F(x)】存在、建构和发展的基础,但它永远在人的认识内容——也就是 “人化世界”之外,是人的认识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之一:

F(x)=﹛f(x)、L(x)、LM(f(x))、c(x)、c(f(x))……﹜

这里,使 “人化世界”的认识思想在正视现象时体现着理性的追求。

2.7.3、皮亚杰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建构看起来好象是对于“客体”(物自体)【x】的建构反映而形成的【f(x)】,理解为:

x+f→f(x)

然而,由于他引入了客体的结构【x】和主体不断发展的认识结构【f(x)】,所以在他将主体不断发展的认识结构【f(x)】与客体的结构【x】进行联系结合的时候,便是【f(x)=x】的另外一种描述了。这里显然还带有唯物认识论的尾巴,还不是彻底的人化建构的认识论思想。

2.7.4、人心灵、精神、情感、、悟性、意志等的高级生命内涵属于【c(x)】。人悟性的提升,数学是难以进行表达的,语言也难以有效表达。所以,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佛陀有不立文字、见性成佛的“内明”(理)。【c(x)】可以体现为无限思维、体验、感觉、等等。

2.7.5、(佛学)唯识论只是以六识的“现量”(感性直观)为基础,而忽略了另外高维时空的因果、业力、命运、元神的存在。

2.8、各种动物化的世界为【Zn(x)】;各种动物,如狮子、蜜蜂、蚂蚁、鱼、狗、等等所认识建构的反映内容,为它们各自化的世界内容,也与人的人化世界的内容不同;

各种植物也有各自物化的建构反映内容。

所以,所有生物都有各自建构的认识世界,统称之为【物化世界】。

第三主题:人化世界的检验

3.1、人化世界的真理【A(x)】:

人的意识对于客体的建构内容为【c(f(x))】,实践的用法是:

【f(x)】与【c(f(x))】进行“比较”(类与“类”的量化、质化、协同、对比)——

这里如果符合,那么:

f(x)= c(f(x))

科学假说【c(f(x))】就转化为真理【A(x)】,属于人化的真理;

科学推导的假说:

如果,

c(f(x))=f(x);

那么,【c(f(x))】上升为科学真理【A(f(x))】。

显然唯物认识论的错误,认为用客体【x】与【c(x)】进行比较、检验的,而得到的【x】的存在状态和规律。

3.2、人们通过不同的科学设备仪器将同一客体【x】,还原为不同方式所建构的内容为【f1(x) 】、【f2(x)】、【f3(x)】、……等等,人们寻找【f1(x)】、【f2(x)】、【f3(x)】、……之间的变化规律、延异消解、扬弃辩证、相关思辨实在论的联系;

(如改变光的波长而达到改变其颜色。通过分子的不同组合而进行化学反应,形成不同物质。通过改变电阻而改变电流等等)。

表达式为:

s(f1(x))= f2(x)

如: 牛顿第二定律F=ma=mdv/dt=dp/dt

f=kx :胡克定律(x为伸长量或压缩量,k为劲度系数)

电工欧姆定律:I=U/R

氢气与氧气的反应方程式:2H2+O2=2H2O

3.3、仪器测量

3.3.1、测量仪器为人化物【M(x)】

3.3.2、测量仪器对于客体的测量数据为【M(fn(x))】

3.3.3、测量数据【M(fn(x))】与设计计算的内容【c(f(x))】进行比较,来确定课题、项目、实验的正确性;

3.3.4、当我们用一个尺子【M(x)】去测量一个桌子【f(x)】的长度时,是进行【M(x)】与【f(x)】的比较度量,得到是【M(f(x))】的数值。这是经过两重人化的建构的结果。而唯物认识论认为它是客观尺子【X1】与客观桌子【X2】之间的比较,而得到的是客观状态【X2】的长度属性数值。

3.3.5、测量精度:对于测量数据【M(fn(x))】的采样、过滤、放大、分析、离散、相关函数分析等等,形成的结果是人化的数据【M(f(x))】,而不是唯物认识论的【x】的数据归纳。误差不是【M(f(x))】与【x】之差——

【Δ=M(f(x))-x】,

而是【M(f(x))】与设计内容【c(f(x))】之差,表示为:【Δ=M(f(x))- c(f(x))】。

3.4、相对真理【A(x)】

科学推导的假说:

如果,

c(f(x))=f(x)

那么,

【c(f(x))】上升为科学真理【A(f(x))】,属于人化的真理,也是相对的真理,却不是唯物认识论的客观真理。

3.4.1、唯物认识论客观的相对真理只能有数量的增加、内容的丰富完善,而不能被修改、证伪,属于客观的范畴,不是人化的相对真理。

第四主题:人在人化世界中如何确立“客体”(物自体)【x】的存在

4.1、对于同一客体(物自体)【x】,因为不同人的生理结构相近,从眼睛感官到人脑意识的建构功能【f】相近,而得到的建构反映内容【f(x)】相近,形成可复写性的【f(x)】内容,指向意识反映内容的【f(x)】之外有一个客体【x】的存在;

4.2、用设备仪器对于人的眼睛分辨率局限的突破,而对于原来的认识对象的进一步认识,证伪了原来的课重复性内容【f(x)】,而得到了可复写性的认识内容【f1(x)】,进一步证明了意识反映内容的【f(x)】之外有一个“客体”(物自体)【x】的存在;

4.3、一个人眼睛看见【f(x)】,还看见了【f(x)】视域相关的、(间性关系的)、【“我”与“你”之间超距的】——“意向”为另外一个人所处于的割裂状态,也可以用【f(x)】对另外那个人造成的“伤害”(主体存在先于本质的“畏”、“眩晕”、“恶心”、“他人即地狱”),这里也可以指向为【f(x)】后面有一个“客体”(物自体)【x】的存在者的存在(这里【x】的存在者的存在是说明:被抛入世界之人的“操劳”、“此在的操心”)。

第五主题:唯物认识论的数学原理

客体为【x】,人通过眼睛建构的“功”为【f】,建构反映内容为【f(x)】。唯物认识论将【f(x)=x】,认为是对于客体【x】的客观反映。

唯物认识论曾经将数个f1(x)、f2(x)、 f3(x)、……等等当作了客体【x】,将f1(x)与f2(x)、f3(x)、f4(x)之间的关系当作了表象与客体【x】(唯物认识论的客观原材料)之间的对应关系。

唯物认识论的实践是客体【x】(客观事物)对于主观的决定,所以这里类似于【欲望机器,及其单向度人的认识】。

所以,唯物认识论错误的以为是用客体【x】与【c(x)】进行比较、检验的,而得到的【x】的存在和规律。

唯物认识论的相对真理属于客观真理——

如果客观物质是【x】,意识是【c】。那么,唯物认识论的物质决定意识就是【x】决定【c】,最后就是所有人的意识都是趋向一致:【cn(x)】相同。

唯物认识论的本体物质实际上在这里是偷换概念的“同语反复”(套套逻辑):唯物认识论以物质的一元论“x”,同语反复为有生出物质与意识的二元【(x+c)】,类似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里的“力”和“关系”是同复作用语的概念,属于套套永不证伪的观念形态。所以我们可以说,物质“x”决定意识【c】,意识【c】对物质“x”有反作用中的“实在物质”(x),与“世界统一于物质【x】”中的“本体物质”【x】,内涵被反复,概念被偷换。

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化世界的逻辑建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