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0

大兴慈善基金会如何办理

大兴基金会的办理程序和材料

办理基金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怎么才能知道是否符合基金会的办理条件


一、成立基金会的基本材料和条件

1、成立申请表;2、章程草案;3、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分正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二、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①申请书;

②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③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④住所证明;

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三、成立基金会需注意事项1、办基金会是在民政局审批、证书有效期5年、每年都需年检2、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兼任3、基金会法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以上总结的是基金会的成立条件和注意事项,但是不能详细的了解基金会的全部内容,如果有想成立基金会的大佬可以随时联系洪老师177.1002.8186,最好能够面谈北京的可以到大兴区黄村镇枣园东里40号楼3-13层。面谈会更详细。也绝对会让您满意。如果有合作,后期不满意随时退款。

你可能感兴趣的:(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