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我的眼


老师今天的作业是在你的青春岁月里,你最喜欢自己的什么?我想我最喜欢的是我的眼。我的眼睛遗传了老爸的大眼睛,双眼皮,偶尔睡眠不足时,右眼是单眼皮。看着老爸的照片,总是感叹,我和你一样呢,这也是一种传承,对吗?

青春期时的我,喜欢阅读。我的眼看到三毛的不羁和对自由的向往,她的白手起家,她在沙漠里的苦辣欢笑,她与荷西的爱……无一不在我的眼里留下痕迹,无数次被打动得泪眼婆娑。今天的我还读三毛,我的眼里还有那份感动?答案是肯定的,40岁的我,眼角有了风霜,但初心不变,仍然内心柔软,真好!

青春时的眼,还看到张爱玲浓墨重彩的书写,她的文字如调色盘,又若古时发黄的 信笺。喜欢她的《倾城之恋》《金锁记》《红玫瑰和白 玫瑰》……18岁时的我,看到了人性的美好和扭曲。喜欢浓墨重彩的书写,似乎这才是青春。今天的我,是否还喜欢张爱玲呢?我想我更喜欢白描的书写,如汪曾棋,周国平……生活本自平淡,而平淡中却是人间至味。同时从对小女儿的情怀书写,我也看到了更大格局的人性书写。

青春期时的我,喜欢学校操场。我的眼曾看过操场上的白桦树,顶着一片黄叶,衬着瓦蓝瓦蓝的天空。那时的我,认为那就是美。我的眼也曾看过操场上的暴雨,困在小楼里的我,看到了雨滴打进泥土,闻到那股泥腥气。而40岁的我,一首音乐再次把我带入了那一天。此时的我,仍然相信 心存美好 ,爱有天意。

我的眼还曾看过许多人世间的温暖。刚工作时,在县城的偏远乡村教学。学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一到周三和周五傍晚,全校空无一人。校长和代课老师,总让我去他们家。走30分钟山路,到他们家。简单的晚饭,有时他们做了特有的吃食。那时的我看到了人间温暖。今天的我,不仅眼观温暖与美好,也学会了将温暖与爱传递他人。

今天的我,看看镜子里眼角霜华。嗯,40岁,该有的样子。

致青春—我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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