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被判恶意侵权成立赔偿格力电器4000万元

奥克斯被判恶意侵权成立赔偿格力电器4000万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历时40个月的格力诉奥克斯侵权案尘埃落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被判赔偿格力4000万元。

本案于2017年1月由格力电器提起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30日作出(2018)粤民终 1132 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赔偿 4000 万元。

据悉,由于奥克斯在新产品黄金侠、极速侠系列8 款产品中侵犯格力专利权的技术,法院一审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在2019年8月判决奥胜公司向格力赔偿 4000 万元,但奥胜公司又提起执行异议。今年3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奥胜公司复议。

目前,法院已将赔偿款划拨至格力电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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