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刚到zj局工作。一次候会时,有领导问及某地块拆迁后建什么最好?

我说:“建墓园。”

这个答案,出乎了所有领导的意料,他们追问为什么。

我说:“按照目前的拆迁做法,这个地块上家家户户都有癌症患者,有人甚至患了几种癌症。建墓地,最符合需求,而且墓地的产权只有30年,30年后又可以另作他用。”

他们都笑了。

我却很难过,又说了一句:“政府制定政策,应该不让老实人吃亏。”

话是这么说,老实人吃亏的事却时有发生。

有这么三个相对典型的例子:

一个安置区,因为各种因素,封顶时才发现,客厅只能放得下一个马桶。群众自然不能接受,开始信访。问题历经周折最终解决了,政府也开始了问责程序。有领导建议由现任某个单位的副总、工程科长承担责任,并承诺补偿损失,由我去和那位同志说,人家愉快地答应了。可是过了几天,人家不乐意了。原因是负责调查做笔录的一个女同志其实正是他的前任,也就是出问题时的这个单位的副总、工程科长。调查谈话在局新建的谈话室,调查过程中这个女同志对这位承担责任的同志的态度及其不友好,这位同志想不通,很不舒服。那位女同志就跑到领导跟前说人家“不配合”。领导很生气,说人家“人品不好”,我知道后去领导那说明情况,据理力争,那位女同志急了,就开始哭。我火了:“说情况就说情况,想哭、想喝奶,回家找妈妈去。”结果是什么结果都没有,最终还是那位同志受到了处分,补偿不见踪影,而那位本来应该承担责任的女同志却什么事都没有,甚至领导屡次想提拔。

实施小区综合整治,我们提出了“综合整治、只整一次”的理念。大家都赞成,但是在具体实施时,却变味了。具体负责的一个部门的分管负责人擅自改变了之前会议确定的原则和方案,只做雨污分流,加上工期紧、施工单位实力弱等原因,一些群众不理解,多次投诉。调查问责之后,该部门获得了“蜗牛奖”,纪检部门根据蜗牛奖启动了问责程序,将在现场兢兢业业工作的科长和工作人员问责,而那个分管负责人却毫发未损。工程科长在纪委谈话时血压激增,最终入院治疗,申请调离了工作岗位。

实施村庄污水工程,采用了PPP的模式,这在我们这里是首创。我和村镇中心具体负责。因为是第一次,什么都不懂,如履薄冰,小心小心又小心,谨慎谨慎再谨慎,方案、调研、采购、实施,每一个环节都力求规范。为了防止小政府坑大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明确了镇街是项目实施的主体。村镇中心想尽办法,建立了一套立体化的监督网,每个村都设置了项目监督员,并开发了二维码,发动所有的市民村民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规范进行实时监控。但是很不幸,去年这个项目在一个镇发生事故,死了一个人。春节后,在同一个镇,又死了一个人。这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因为项目虽然大,但是难度和风险系数并不高。主要是镇街的主体责任没有能够真正落实,项目公司的管理不够规范,而问责的对象却又是相对工作比较认真的村镇中心。他们是在无人、无经费的情况下,想尽一切办法工作的。村镇中心的同志们想不通,我也想不通。可是,出了事故总要有人来承担责任呀!

这三件事,该不该有人承担责任?应该!可是,如果板子总是打在不该打的人身上,总是让老实人吃亏,我觉得就有问题了。

不客气地说,一个单位,真正做事的人并不多,认真做事的人更不多。这些同志大多任劳任怨,却很少会去处“人缘”,说好话,而如果我们问责的结果最终总是这些人,对工作、对事业、对这些同志本身,都是不负责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基本上都是这个结果,因为,老实人老实,尽管满肚子委屈,却又要或者被要求要“讲政治、顾大局”,这真的是顾大局吗?恐怕未必。长久以往,只会让做事的人越来越少,工作越来越难推进。

我常常说老实人不吃亏,我们也经常说老实人不吃亏,在这些现象面前,有的时候真的是很无语,怎么办?无解。

但愿我们的考核问责机制,有一天真正做到老实人不吃亏,我想,对于我们的事业、我们的工作,才是最好的推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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