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任:理论及其应用》阅读札记2

社会心理学:人际关系论

社会心理学视野中的信任研究,强调的是在互动、交换过程中理解信任,探讨的是人们互相交往过程中理解信任,探讨的是人们互相交往过程中的信任产生、成熟、发挥作用的过程。社会心理学家对信任研究的总趋势是逐渐从研究亲密关系中的信任发展到组织关系中的信任,从信任的影响因素研究发展到信任建立过程研究,尤其是对于信任的破坏以及之后的重建研究。

克拉克、罗佩尔和赫尔姆斯等:亲密关系中的信任

社会心理学家在信任研究中引入了人际关系,所以首先要对“人际关系”进行界定。克拉克将人际关系分为交换关系和共有关系两大类型:交换关系是指个体的利益给予与回报是以他人所给予和回报的利益为基础的;共有关系指个体只见的利益与回报不存在因果关系,其依据在于个体对于他人需要以及幸福的关心程度。早期的社会心理学家主要研究共有关系中的信任,后来的学者将交换关系也纳入其中,开始研究两种关系的发展过程。罗佩尔和赫尔姆斯所研究的信任主要限于亲密关系内,提出信任由可预测性、可依靠性、信念。

列维斯和维加尔特:信任与社会互动

一、信任是一种社会事实

信任是一种集体的概念,它是人际关系的产物,是由人际关系中的理性计算与情感因素共同决定的,是一种社会事实,而不仅仅是个人的心理现象。

二、信任的主要功能是社会性的

信任的主要功能是社会性的而非心理性的,个人在社会关系之外根本无须使用到信任,并且在社会中也无法找到信任的替代物。

三、信任产生的基础也是社会性的

信任产生的基础有认知基础、情感基础以及行为基础三个方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任类型也随之出现相应的变化:情感型信任向认知型信任的转变;人际信任向制度信任的转变。

列维奇和邦克:信任发展的三阶段说

列维奇和邦克提出“信任三阶段假说”:

第一个阶段是计算型信任阶段,这种信任的行程受到惩罚和利益的影响,同时受到个体行为的受监控程度、对付出与回报之间的对比的考虑,个体对风险所长期持有的态度;

第二阶段是了解型信任,了解型信任产生的最基本条件是获得关于他人最详尽的信息,个体行为的可预测性可以很好的促进信任的发展,了解信任形成的基本途径是频繁和深入的交往;

第三阶段是认同性信任,这一阶段的信任存在四种条件:“发展一种集体的身份、在相同的建筑或街区居住、创造共有的产品或目标以及服从于一种公共价值观的约束等。”

米开林斯特:信任的影响因素与负面效果

米开林斯特提出了正式的组织交往中,影响认知信任的因素有:职员之间可靠、稳定的工作表现;职员与经理人的文化种族的相似性程度;职员所拥有的种种能力的证明或一些职业的文凭。

信任本身不是万能的,也存在一些负面作用:信任关系自身容易被他人操纵与滥用;可信任性产生的基础是错误的;已经被破坏或者正在遭到破坏的信任关系不但没有被修复或结束,反而由于种种原因而继续维持;信任关系被破坏乃至结束后给个体和组织带来的种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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