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05到606(10)

早上一上班,便打电话给领导办公室主任打电话,问县长今天有没有活动,回答说八点半开办公会。我说那咋办?有个文件要找县长签字。主任说你去他办公室门口等着签呀!

我急忙拿着文件提着一本《县志》往领导办公室跑,等了没两分钟,县长上楼了。另一位领导跟在后面汇报了几句话出来了,我赶忙敲门进去,双手将书递给领导,一边说:在县长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的《县志》已经印刷成书了,昨天刚送来,今天首先给领导送一分请过目并提意见。县长很高兴地翻了翻,说这么厚!我忙接着说,就是呀,十年心血,一百二十多万字,太不容易了。他说好。我说领导肯定就好。这份文件是表彰修志工作的决定,上次给你汇报过你同意了我们起草了文件,办公室及有关领导已经审签,现在请你审签。他拿着文件看了看就表彰这些单位和个人?我说是,最重要的是对我们单位要嘉奖五万元,他说有依据吗?

我说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县长说上次不是说了不奖嘛,需要工作经费再单另外申请报告。我说修志是二十年一修,同志们都想得到领导的肯定与奖励,我也要的不多。接下来我们还准备召开一个发行读志用志座谈会,会议也需要经费,我才到这个单位,也需要领导给予支持和鼓励,许多事都不知道该走些啥程序。领导想了想说那好吧。

我忙问是不是要一个专项报告,领导说当然要,我说我准备好了的,会议专项经费报告,共八万元,其中奖励集体五万元,个人一万六,剩下一万四是会务上的。

领导签了字。

今天的事总体很顺利。我想:一是我们确实做了领导认可肯定的事,二是在准备上策略上做的不错——有成果证明,需要领导签审的文件一并弄好,一环扣一环,有条理,有节奏,有效果。

政府那边领导签完字,又得去找县委的领导签字。

年底了,县上要开始对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除了对共性指标与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量分外,重要的是县级领导还要评分。说真的,我过来还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除了工作需向主管领导汇报外,其他领导都没有去拜访过。有的领导根本就不认识,这还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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