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走

夜深了,我还在跟往常一样擦着桌子准备着打烊。但值得高兴的是今天是个好日子。有点兴奋,参杂着一些失落。唉,没事咋样当回人。正是应了老麻那句话。人呐就得拼命活着,万一指不定哪天翻身了呢!

    我从小就是一个提腿奔跑不顾地上的坑坑洼洼只要有太阳照着就算欣慰的个懒散的野驴子。我不记穿,不记打。在小城里没人鸟的野娃子里算个纯纯的鹌鹑,别人打我我就喊着哭,反手又指望着那些比我强势给过我凌辱的人立马升天。就是一种可悲又可笑的走走疯癫的逛过大街。或许自那时起比起活着我更愿意为了满足口欲去偷吃一块肉而被人拿着棍棒追打吧。

    就在那种似是而非的自我意淫下接受着日月。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位衣着端庄的先生,那天,他直接就替我掏了我本想逃掉的吃饭的账。并愿意跟我交谈,我就下定决心要交他这个朋友。在往后的这些年,以至于我一直反复的思考我当时的这个决定是对是错。

      是的,他是个好人,中年发福,衣着干净,讲着平和又不逾越各种礼节的话。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去亲近。认识他的那段时间里,我感觉正是跟他的交往显得我好似都脱离我所在污浊的处境。

    种种的让人不可拒绝的条件以及诱惑下。我加入了他,在一个阳光明媚,让人意气风发的清晨强忍着剧痛,任由他打断了我的左臂,作为入伙的投名状。乞讨,骗人,偷盗,在老麻的带领下城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带有一点炉灰色的小偷小摸都沾染上了我的身影。我也从那刻起成为了旁人口中的“人”但我深知我不是,这样披着斑驳颜色的遮羞布与我的从前只是转过路口而已。老麻是一个很励志的人,我从未怀疑过他优良让我望不可及的品质,因为我的搭档哑巴金水就是被他善心从城外的路边捡来的,以及他对我和金水就像对自己的子女那样爱护体贴,都快让我忘了自己身处这样一个见不得光的职业当中。我记得那天运气很好,收了不少货。我就早早收工回到了我们日常的驻地,一家酒楼的后院,其实也就是妓院的后场。我在一间点着灯的屋的门缝里看到。一些比我年纪小很多的衣服破烂头脸脏乱的孩子正在经受我曾经遭受过得痛苦,果不其然,第二天老麻宣布招收了一批新的学徒。我就明白的所有。虽然多年的社会鞭打跟自己对自己的说服我还是比较天真的以为我们只是迫不得已混口饭吃的罢了。这样想法动摇了。不过还好老麻也说今后攒够了钱我们就收手,我也用这个理由敷衍跟搪塞着自己。

      起初开了客栈,我们大家都很高兴,尤其是我一想到今后安安稳稳的当一个店里走动没事还能跟客人打打话匣的店小二就开心的不得了,没想到,老麻却变本加厉,大量雇佣年轻力壮的汉子,门面上说新开客栈需要劳工,可是哪需要那么多劳工而且一雇就没断过。在命运的催使下我迫不得已干起了白天打杂吆喝晚上杀人越货的勾当。

我慢慢的心理开始变化了,我对老麻生出了怨气,为什么他又一次要把我拉入水坑。终于在我的计划下不出意外,老麻已经被他在红枫阁包养的小镜毒死在天鹅绒的被下了。

    我擦完了桌子,准备关门这时小境急冲冲的赶进来穿着那种包身半露能够将女性美丽一丝不留完全展露的青楼标配。一把把我抱紧。风骚的告诉我老麻已经被结果的事情。我立即看向了坐在那里正在给油灯添油的金水,我确保她听到了,但是她却面无表情的还在继续手中的活,这让我打消了顾虑。小镜依旧不依不饶的拉扯着我表示今晚要留在这里过夜。讲真的如果不是为了了结老麻我是不会跟她肉体纠缠的。我真想快点结束这一天,随即去关门,门口走来了三个人。

    老人以及一条袖口空荡荡的孩子,跟一个身着捕快衣服的高大男子,男子好像跟小镜认识,我就没管。得知这三人都要住店之后我就开好了房,将事情交给金水打理。我还没有到老麻那件精致布置的房子里去体验生活,回到了柴房,睡到冰冷又熟悉的床上看到随意放置的那些用来干活的勾当我坚信明天会变得不一样。

    过一会, 黑暗中小镜推开了门爬上床,依偎在我的身边,我从她得知捕快是他的丈夫,而来着就是查老麻的事,小镜已经哄走了他。紧说着小镜在黑暗中开始轻解衣物,还没开始,突然门外窜进了一个人手提着灯,他看到屋里的场景,一边大喊咒骂着小镜一边又讲我是所有凶杀案与盗窃种种的主谋,那个孩子也是我弄残的。提着刀冲向了我,我在扭打中挨了两刀,小镜已经被男人提着头发拉了回去。在冰冷中我发现我的手已经压制不住入决堤般涌出的血液了。可是我还在想,那个孩子?刚才的那个孩子被我弄残?我摸不到头绪,在深思与血流中我逐渐的倒下了,身体很软,思想却清晰无比。门又动了,我依稀中看到了金水,我向她求救,我感觉自己不能死,我用力的发出声音,我看到金水一步步的走向我,蹲下来在我脸上写了一个模糊的字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我立即打了个寒颤,那是个爹字,我好像明白了什么,我盯着眼前的那扇门,很久很久。

        今晚,我又在准备打烊,不出所料,花爷已经被人砍死在城外回来的路上。回想起来,多年前一个夜晚,我们遇到了一个捕快向我们问关于那是杀人越货的事,花爷正急的头上冒汗,结果出去方便遇见了那个倒霉的店小二跟捕快老婆在偷情,当然也看到了这家店的勾当,随即顺水推舟将事情跟正在发生的事都告诉了捕快,没想到捕快失手杀死了店小二。最奇怪的是那个哑巴女人却把店托付给我和花爷。

      而后的日子里花爷的所作所为一步步的超越的人的底线,与日俱增。终于我杀掉了花爷,因为是他将我带入陌生的世界,当然还有拿走了我的右臂。

你可能感兴趣的:(我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