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点建议

涞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

事    由:关于加强实施教育惩戒的建议

提议代表:孙丽慧

通讯地址:南屯乡(镇)南屯村                         

内    容: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于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但从我县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一、存在问题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虽然已经颁布半年多,但从实际的推行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广大的一线教师,不知道具体应该怎样实施教育惩戒,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教师不知道有这样的一部法律的颁布。

(二)学校等教育部门,对该法律的实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制定详细的适合本学校执行的条文规范,没有对广大的一线教师进行必要的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以至于即使有部分一线教师知道有这样的一部法律,但拿不准,不知道该怎样实施。以至于在现实中,存在不敢管,不当管理的行为出现。

(三)经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学生也不知道有这样的一部法律,以至于部分学生在校园生活中,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个强烈的是非关,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的把控,以至于做出许多对学生来说,不当的行为。同时,一部分学生不了解这样的一部法律,以至于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四)部分家长,由于没有很好的家庭教育理念,对孩子的法律意识淡泊,以至于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当的行为和言论,尤其在遇到和老师的矛盾时,易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最终,出现家长不会管,老师不敢管,学生没有规则意识,没有法律意识。

二、建    议:

(一)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作为学校普法宣传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学校在进行教学改革创新的同时,也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

(二)各学校领导仔细研究,根据各自学校的具体情况,同广大一线教师,家长代表及学生代表,共同制定详细的,适合本学校的具体细则。

(三)仿效古人做法,学校为每个班级配置戒尺,一来体现师道尊严,更重要的是,对学生有一个警戒,让学生有一个行为的底线。

(四)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家长家教方法的宣传,普法意识的宣传,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得到家长的理解支持默许。

(五)教育主管部门,要真正起到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主导作用,构建惩戒救济机制和监督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争议时,要起到广大一线教师娘家人的作用。

在我市实施教育创新的今天,这是一部为教育托底的法律,各法律职能部门,要积极宣传,努力配合。

教育惩戒权是一把悬着的剑。只要悬起来,就相当于在使用,并不一定要用剑去刺伤某个学生。不能把教育惩戒权的使用理解为,只有当其真地惩戒某个学生时才算使用。在教育实践中普及惩戒权,让教师能够自主使用惩戒权,这就是在发挥惩戒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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