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办企业,不用辞职!

近期,很多人对于事业单位人员是否需要辞职才能“下海”这个问题表示困惑不解。关于这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表明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创办企业,不用辞职!


除此以外,《意见》还对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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