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肆玥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1.13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是孔子的弟子,叫有若。他这句话说得有点儿绕,但并不难理解,这其中涉及到了贯穿儒家2000多年来的一个关键概念:礼。
礼之用,和为贵
这一节就是说,“礼”的好处就是和谐,以和为贵。
先王之道,斯为美
这一节,就是对之前这个“以和为贵”道理的总结,说这是从尧舜禹开始,一直到孔子,古代圣王之道,大家都是以这一点为美,为珍贵的。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
不管是处理大的事情,还是要解决小的问题,都要遵照执行这个原则。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但是,倘若有行不通的地方,只是为了求和而和,而不是用礼来节制的话,这就没意思了。
比如说,我们今天有的时候会为了和谐,而尽量对各种事情都以调节来处理,可是最后却变成谁闹事儿,谁沾光,这样就不行了。
我们说,不同的东西在一起才存在“和”,而相同的东西在一起,其实本身就不存在和不和的问题了。所谓“君子以和为贵,但和而不同”。
那么这里,我们可以重点说说这个“礼”。
第一,礼的运用,根本在于大家共建和谐社会。孔子之后,“以和为贵”这个观念从根本上融进了中国人的内心,而且根深蒂固、枝繁叶茂。即便是一次普通的口角,劝架的人也会说一句“以和为贵”。
第二,有子在这里特地强调,“和”不是在那里和稀泥,而是要讲究变通。不能为“和”而“和”,最后丢弃了原则和规矩,不守底线。
最后,我们再来看一下整句话的意思:
有子说:礼的应用,要以和睦和谐为贵。古代圣王之道,都是以这一点为贵的。不管大事小事,都要遵照执行这个原则。但是,也有行不通的地方,为求和气而和气,而不是用礼来节制的话,这也是不可行的。
1.13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同样是有子说的一段比较有争议话,因为历史上不同的人,对这句话都有不同的解释。
直白地讲出来,这句话就是:
有子说:信守的诺言要合乎义,诺言才值得实现;谦恭的态度要合乎礼节,才能远离耻辱。表兄弟姐妹之间如果很亲近,也可以把他们当成自家人。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
这里所说的“信”,是合乎大义的“信”。如果是在被威逼利诱时答应别人做的坏事,就不用守信了。也就是说,只有符合公德的诺言,才值得去践行和落实。
孟子也说过一句类似的话,“言不必行,行不必果,唯义所在。”也是这个道理,通达的人说话不一定句句守信,做事不一定非有结果不可,但是一定要合乎道义。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讲信用,是要有原则的。
就像孔子有一次周游列国遇上强盗,他跟强盗周旋之后,强盗同意放他走,但是让他承诺,不能告诉别人他在这里,结果孔子转身遇见官兵,就对官兵说自己遇到了强盗,让官兵去把强盗抓起来。
结果孔子的学生就纳闷儿了,问孔子说这是不是不符合道义啊,孔子就说,你跟强盗用不上谈道义,因为他们没有义。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
这一节也在说明着同一个道理,就是凡事有度。
“信”和“礼”虽然都是孔子和他的学生所倡导的,但是都有适用范围,“信”要“义”来约束,“恭”要以“礼”来约束。
如果一个人,他对别人恭敬的关心,已经超越了隐私的边界,让被关心的人觉得尴尬,那么这样的恭敬就是失礼的。
或者说,如果一个人无底线的去帮助别人,做个烂好人,其实是自讨耻辱,也会让别人看不起他。
这里的”礼”,也需要把他放入当时的社会,其实也是一种差别对待,是长幼尊卑的等级体现,也是人与人之间的一些界限感,这是在孔子当时的时代所盛行的文化。虽然我们今天倡导人人平等,这里指的是每个人人格平等,但事实上每个人约定俗称的社会地位和性格都是不一样的。
就比如我们对长辈、老师和对自己的晚辈、学生说话的口吻一定是不同的,但无论是对待谁,都需要合乎“礼”。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最后这一节是说,如果“姻亲”,就是表兄弟姐妹这些亲戚之间,也能相互频繁的走动,那么就也算为是一家人了。
也有翻译本,说这里的姻亲是指婚姻关系下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因为亲密无间,所以也应该称得上是一家人。
有子所说的这两章里,都讲了一个很深刻的,对“礼”的节制,这种平衡,正是儒家中庸之道的完美体现。
END
作者介绍
肆玥,一只闲不住的懒虫,写生活所感;一个放肆的丫头,行读书所思;一个越来越没能耐的超现实派理想主义者;一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重度焦虑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