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罪恶,洛丽塔

作者:小圆子

《Lolita》,俄裔美国作家纳博科夫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先后分别于1962年、1997年搬上荧幕。1997版的洛丽塔,又译作《一树梨花压海棠》。

男主亨伯特年少时遇见了初恋女友,安娜贝尔。不幸的是,安娜贝尔于四个月后死于风寒。这让亨伯特一直难以释怀,从而迷恋上了未成年少女。

成年后,因工作调动,亨伯特来到了美国。几经周转,亨伯特成为了汉兹太太的房客。在汉兹太太的后花园,他遇到了此生最大的劫数。

那是洛,他的洛丽塔,他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他的罪恶,他的灵魂。

事实上,洛只是个年仅14的少女。14岁的洛,就像一只沾满露水的水蜜桃,散发着腻人的甜香。早熟的少女,几分不谙世事的亲近,一丝似有若无的勾引。亨伯特早就像是一只案板上的鱼,奄奄一息地等待着洛丽塔的救赎。

汉兹太太的求婚让亨伯特措手不及,为了能够继续与洛生活在一起,亨伯特与汉兹太太成为了夫妻。终于有一天,汉兹太太发现了亨伯特不可告人的秘密,恼羞成怒的汉兹太太外出寄信,却惨遇车祸。亨伯特当下决定接走洛,游历美国。

亨伯特去夏令营接走了洛,在旅馆,洛成为了他的洛丽塔。

在游历的路上,亨伯特一边忍受着洛的任性,一边贪恋着洛的美好。他开始想要霸占她,害怕她的逃离。

游历终止,亨伯特为洛找了一间学校,开始了两人的同居生活。而洛却对亨伯特日渐冷淡,亨伯特不得不用零用钱来笼络她。一边担心着洛攒钱离开,一边担心着洛的移情别恋。亨伯特与洛大吵了一架,对洛动了手。洛跑出家门,亨伯特找到她,两人选择忘掉不愉快,继续进行游历。

而这次游历的路上,亨伯特充满了不安。他发现有人一直在跟踪着他们,而且发现了洛的移情别恋,崩溃之下,他再一次对洛动了手。而洛的一次住院,却彻底地离开了亨伯特。

亨伯特发疯了般地寻找洛的下落,却毫无踪迹。直到三年后,洛给他寄来了第一份信件,向他借助生活费。时隔三年,站在亨伯特面前的再也不是那个妖精般的女孩了,但他依然爱着这个女孩,即使她拒绝了跟他离开。

从洛那里得知,当年带洛离开的是一个剧作家,是洛口中一个让她难忘的男人。亨伯特激愤之下带着擦拭好的枪走进了他的公寓。

相信我们不少人都听过“恋童癖”这一名词,其定义指:性偏好指向儿童的一类精神疾病。而对于亨伯特来说,对洛的迷恋,并不是恋童。他疯狂迷恋着洛身上那种少女的鲜活,纯真与早熟的气息。对于已怀有身孕的洛,他或许是失望的,但他仍愿接纳这个女孩,哪怕在他定义的爱情里,她是个叛逃者。而正如洛评价他的那样,他是个疯子,带着对她疯魔的爱。

然而,再美好的语言也不能掩盖,这是一场犯罪。

任何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都是犯罪。再伟大的爱情也决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恋童癖”患者,有着遗传性成因、心理障碍成因以及社会文化因素,与个人的家族遗传、成长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多由于个人成长过程中不当的性教育引起。而“恋童癖”是一种可控的心理疾病,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下,通过积极的心理干预可取得一定疗效。也许我们身边并不存在此类患者,但对于患者而言,犯罪并不是唯一路径,不可控的因素造就了患者的心理疾病,就不要让自己的痛苦再叠加到他人身上。而对于青少年而言,正确的性教育,现在进行,尚且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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