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l the truth or win a lawsuit?

第143天  奇怪的律师第5集有点意思哈。

这是一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剧中使用的案由是侵犯智慧财产权。

原告梨花公司主张被告金刚公司未经其允许使用梨花公司研发的已经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该技术应用于自动取款机的钞箱安全装置,2020年梨花公司已就该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被告金刚公司主张自己生产的产品(自动取款机钞箱安全装置)所应用的技术是2019年美国公司研发并在国际博览会上公开的开源技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修正不受特殊限制。


因开始无证据支撑,金刚公司被法院裁定禁止制造及销售假处分,可以理解为金刚公司对该技术制造与销售的临时禁令或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定暂时状态。后金刚公司证明在2019年该技术在国际博览会上公开后同年即有领袖公司研发同款产品,但公司倒闭难以寻找之前产品。后金刚公司找到2019年的领袖产品后主张撤销假处分。剧里没有明确拍出金刚公司胜诉,但显而易见金刚公司的假处分会被撤销、梨花公司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会被驳回。


更深层的事实是:梨花公司、金刚公司都可将该公开技术应用于产品,金刚公司最开始因为价格优势获得同款产品的供货订单。梨花公司起诉仅仅是一个幌子,最终胜诉与否无关紧要,最重要的是打一个时间差,他的目标在于假处分裁定禁止金刚公司制造与销售,当金刚公司无证据证明其未剽窃被裁定假处分时,梨花公司就胜利了。金刚公司虽然能因事实查明而最终胜诉,但其搜集证据期间停止制造和销售就已经造成直接盈利损失及信誉危机,时间拉长就濒临破产。此期间梨花公司已经和大部分银行签订供货契约,不进抢了金刚公司客户,也形成市场垄断。


本案中梨花公司为了垄断市场而刻意对开源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诉讼只是假动作,律师成为了梨花公司利用法律的手段。


有个点很值得品味,梨花两位代理人,也就是女主和同事,明明对于梨花的谎言一眼看穿,但是为了胜诉还是有所隐瞒,甚至为了胜诉助纣为虐、推波助澜,钻法律漏洞粉饰谎言(告知说谎主管关系人与证人的区别在于关系人无需承担作伪证的责任)。能看出女主是非常自责的,不晓得同事是什么感觉,这些心机与人性的弱点的刻画还是很真实的,胜诉意味着工作能力与质效,但女主小鲸鱼还是难以摆脱良心的叩问。


金刚代表人给女主写的信中的一句话:你是要成为一心只想胜诉的律师还是让真相大白的律师?我的律师朋友说,她做了两年律师,发现自己的道德底线越来越低。其实法律这个行业真的常常面对人性的考验,我领导常说律师有些真的没下限,睁眼说瞎话,庭上最常对律师说的话是请客观一点陈述事实。诉讼策略无可避免,但是真正面对梨花这种当事人,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你是愿意勇敢说出真相然后面临一系列负面的物质损失甚至可能因不遵守从业规范被惩处,还是愿意像女主这样放任当事人作假获得胜诉?我们都是普通人,无法脱离生活的苦海行事,每个人都有所羁绊,所以很多时候我们被生活磨平棱角,无法洒脱,但无论如何还是保持住底线,有所追求与理想吧。


作为裁判者,其实也面临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如果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冲突怎么办?这就出现法哲学最著名的困境:洞穴奇案,我们可以选择牺牲一人成全大家吗?一个人的生命和六个人的生命同等重要吗?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是否能用于这个场合?人的价值和幸福是否可以计算和比较?趋利避害是人性使然,不能苛求他人选择哪种观点,只有真正事情落到自己身上才可能有更深感触和观点吧。


自由和平等,是社会科学辩题的母题,大部分社会科学辩题都由这两个价值观引发。人类社会制度就是在自由和平等之间不断摇摆,有时偏向这边,有时偏向那边。作为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更愿意自由还是追求心中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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