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之志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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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一川律师直播大型全媒体网络互动系列讲座——普法直播间
本期《普法直播间》为连云港市“4•8司法日”系列主题活动之一,由连云港市司法局主办,连云港市海州区司法局、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和连云港火星人传媒承办,由江苏省委政法委、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在《江苏政法》微博平台实时同步直播。
本次直播特邀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曹一川律师主讲,主题为《企业复产复工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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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全体大会
2022年4月10日上午,瀛之志律所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为第二季度工作谋篇布局,并对疫情期间表现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会议由我所主任曹立志主持,全所人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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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举办“法治助企纾困解难”法律公益宣讲团成员选拔赛
为积极响应省、市、区关于开展“法治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服务的要求,我所决定成立公益法律宣讲团。2022年4月17日上午,我所举办律师宣讲团成员选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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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孙小岚副部长一行莅临我所视察指导
2022年4月18日下午,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办主任孙小岚一行莅临瀛之志视察指导,我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曹立志进行陪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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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召开2022年度第一期实习律师培训会
2022年4月22日,我所召开2022年度第一期实习律师培训会,本次培训旨在为帮助新加入的实习律师快速融入律所文化,全面认识和了解律所发展战略、主要业务领域、工作流程,培养良好的工作心态、职业素养,为胜任部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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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
2022年4月24日上午,我所召开管理委员会线下会议,本次会议由我所曹立志主任主持,管委会成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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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召开新晋律师恳谈会
2022年4月25日下午,我所召开新晋律师恳谈会,会议由我所曹立志主任主持,十余名近期加入的律师、实习律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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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消防支队海州区大队包龙庆大队长莅临我所交流指导
2022年4月26日上午,连云港市消防支队海州区大队包龙庆大队长莅临我所交流指导,我所主任曹立志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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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讲和交流活动在我所开展
为进一步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提高大众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意识,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4月26日由市知识产权局、市青联等单位主办,连云港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连云港市科技服务业研究会、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承办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讲和交流活动在我所26楼会议室举行。来自市知识产权局、市青年联合会、市法院、江苏海洋大学、以及科技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各界代表3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由连云港市科技服务业研究会会长文西芹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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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政法委李振峰书记一行莅临我所视察指导
2022年4月29日下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振峰,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桂军,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薛玉江,市委办综合三处处长姚攸勇,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主任常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吉文献,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海洋一行莅临我所视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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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之志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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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2022年4月10日,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曹立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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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之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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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助企纾困解难”律师走进浙江商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近期,连云港因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一个月之久,为了尽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4月6日,由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走进市浙江商会“法治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仇延东主持活动并讲话;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海洋,副会长曹立志、范江华出席活动,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律师代表、浙江商会及企业家代表等20余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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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刘莹莹律师为江苏兼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纪律,增强员工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水平,2022年4月6日,江苏兼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保密小组成员及涉密人员举办保密知识培训,我所企业合规和法律风险防控部律师刘莹莹应邀参加并为参会人员分享《不能说的秘密》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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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
4月14日,连云港市司法局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机关作风建设会议,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市司法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上,市司法局宣布了“市司法局党委关于表扬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表现突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市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下属机关党支部、市律师行业党委、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四家党组织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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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金融证券业务部李乃久部长一行赴连云港市投资有限公司交流学习
为提升我所金融证券业务部门专业能力,增强对连云港地区证券业务了解,促进我所与市投资公司的交流,4月14日,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融证券业务部部长李乃久、苗兴华、李沐阳、蒋孝凯一行赴连云港市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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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召开赣榆区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办公室揭牌仪式暨企业合规专题培训
2022年4月20日上午,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赣榆区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办公室揭牌仪式暨企业合规专题培训,区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王继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川、赣榆区检察院专职委员宋振中及五十余名赣榆区工商联、检察院、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第三方组织人员、有关商会、协会会长、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赣榆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楠主持,特邀我所主任曹立志授课《企业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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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助企 纾困解难 | 瀛之志律师在行动
4月15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走进市商业联合会,持续开展“法治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深化全市民营企业、商会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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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为连云港锦缘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层领导进行企业用工和电子合同使用培训
2022年4月20日,连云港锦缘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了完善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规范中层领导关于劳动用工的法律应用和应对疫情如何处理网上签约、安全使用签章的相关事宜,邀请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部朱丽律师、丁玲律师和顾继宪参加并分享《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控》和《企业数字化电子签约与智能印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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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召开联盟执委会2022年第一次工作例会
2022年4月22日上午,根据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章程的规定,在市工信局401会议室召开联盟执委会2022年第一次工作例会,主要是研讨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各专委会主任交流各专委会在中小企业服务月期间工作打算,会议市工信局服务体系建设处处长李宝龙主持。会上,瀛之志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小企业联盟财务法务专委会牵头单位,就2022年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作出详细的规划,现将规划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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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合规部受邀为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授课
4月23日上午,我所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部受徐圩新区管委会指派,为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作企业刑事合规公益普法,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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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孙宜苓律师获聘为连云港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专家库专家
2022年4月26日下午,由市检察院、市妇联举行的连云港市首批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中心(站)集中揭牌活动在市检察院开展。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长洲、市妇联副主席安雪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帆、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郑欣华出席了本次活动。各县区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分管领导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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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赴安徽商会公益普法
2022年4月27日,为了深入贯彻连云港市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法治助企纾困解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主动对接连云港市安徽商会,就如何帮助商会全力做好援企稳岗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平稳复工复产等问题,安排朱丽、蒋孝凯和顾继宪做主题为《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控》《新冠疫情造成买卖合同履行障碍的相关法律问题》《企业数字化电子签约系统》的公益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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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座谈会
2022年4月27日,市政协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倾听我市民营企业家们的心声,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家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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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孙宜苓律师再获殊荣,获聘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教育与心理咨询专家
孙宜苓律师继4月26日获聘为市检察院、市妇联联合颁发的连云港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专家库专家荣誉过后,今日又获聘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教育与心理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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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曹一川作为青年律师代表参与“市青年律师座谈会”
2022年4月27日下午,“做时代律政先锋,青春建功新港城”连云港市青年律师座谈会在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隆重召开,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朱浩、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薛玉江、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吉文献、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赵泉鑫、市律协会长高海洋、副会长范江华,瀛之志青年律师代表曹一川以及来自全市其他律所的1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代表参与本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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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之志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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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向发包人主张哪些因疫情额外增加的费用?
作者:马江
2022年3月,沉寂多时的新冠肺炎疫情又同时在国内多地爆发。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导致众多的在建工程被迫停工。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方认定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若因疫情防控导致承包人被迫停工,承包人当然可以依法主张工期顺延,但承包人除主张工期顺延外,还可以主张哪些因疫情额外增加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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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身战疫,共克时艰
作者:汪涛
2022年3月5日,连云港发现了新冠病毒,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所有人来不及思考,来不及准备,“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当务之急是要把人控制在原地,尽量少流动、不流动。紧接着便是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全力防止疫情扩散!这场战争关乎我们所有人,所有人也都无法成为旁观者,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家不出门——配合防疫;自己主动加入这场战争——争当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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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能告他重婚罪吗?
作者:王丽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重婚,指已经拥有法律或者事实上的配偶的人,在没有解除该配偶关系之前,又与他人结婚 ( 包括法律婚和事实婚) 的行为,包括“法律婚+法律婚”、“法律婚+事实婚”、“事实婚+ 法律婚”、“事实婚+事实婚”四种表现形式 。那么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会构成重婚罪呢?下面我们通过两件公开的自诉案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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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张以军
这里的强拆是指行政主体在既没有与行政相对人达成补偿协议,也没有作出补偿决定,更没有履行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给予当事人司法救济等,径行组织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动产、不动产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由于拆除方式缺乏科学、规范甚至是简单、粗暴,往往会造成公民财产不应有的损失,轻者激化官民矛盾,重者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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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不应当作为认定醉驾的依据
作者:程忠保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驾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醉酒司机将受到刑事处罚。2013年12月18日,“两高一部”联合颁布了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醉驾入刑的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 8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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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下的违约责任承担
作者:袁惠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群众全力抗击疫情,汇聚起磅礴力量,取得了疫情防控全面持续向好的良好局面,但疫情还远未结束,不仅改变了千万人的生活,也增加了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压力。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较好,企业复工复产加速,由疫情引发合同违约等法律问题也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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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抗疫(上):电子合同那些事
作者:顾继宪
自从3月5日起,我市海州区在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中,发现 1 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后,全市的情防控工作就全面转入应急状态,截止到3.27日,共确诊阳性病例193例,目前,我市已经陆续发布新冠疫情处置第38号通告,疫情已经得到根本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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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抗疫(下):电子合同的关键技术与部署方式
作者:顾继宪
电子合同是企业数字化的基础,只有合约实现了线上办理,才能够实现办公无纸化,实现经营数字化,尤其是最近这两年,受到疫情的影响,各行各业对电子合同的需求呈现爆发式的增长,电子合同带来的高效便捷的数字化体验,极大的减轻了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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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首份IPO对赌协议出炉!对赌协议,到底该怎么签?
作者:郝斌斌
对赌协议作为股权投资领域极为常见的工具,通常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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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败诉,公司不可以仅以不能胜任为由,开除员工
作者:丁玲
疫情之下,公司生存遭受很大的挑战,公司的HR也在考虑如何减少公司支出,公司依据员工不能胜任就可以随便开除员工吗?其中又存在着哪些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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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一定要拆除吗?
作者:张以军
一般认为,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法定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定,擅自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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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逾期交房怎么办?
作者:刘莹莹
高高兴兴地在售楼处买了商品房,联系好装修公司确定装修时间,准备装修完结婚,结果却遇到延期交房的事情,所有的计划都因为房屋迟迟不能交付而打乱,购房者该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