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化学品通关风险及合规管控

一、化学品进出口通关风险:

化学品进口不仅仅依据归类的HS,即税号确认对应的海关监管条件,一些化学品虽然申报品名不涉及“两用物项”,但是化学品中某一种化学物质的成分及含量达标而涉及“两用物项证件”的“易制毒化学品”。例如:当进出口混合物中含甲苯、丙酮、丁酮、硫酸、盐酸等5种易制毒化学品之一。进出口申报企业可能需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A) 比例高于40%及以上时,进出口前需要申请进口许可并向海关提交“两用物项进口许可证”

B) 比例低于40%时,进出口前不需要申请许可。


二、化学品进出口合规管控建议:

1、前置确认拟进口化学品成分含量,确认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建立企业自己的商品归类信息数据库,并由专业人员不定期进行更新补充。

2、即使进出口品名中没有体现易制毒化学品名称,也需要事前确认该混合物的MSDS,判断其中易制毒化学品所占比例;确认是否需要在进出口前申请许可,避免发生通关违规风险。

3、更多详细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区分鉴别,详见《易制毒化学品通关风险管控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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