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每天学点儿逻辑学》623

共相实在论与元语言唯名论的辩论

但是,这种元语言唯名论的观点是不是能够成立呢?共相实在论当然会借机发动一些反驳,他们会提出这样的反驳:假设这朵花是红的,那朵花也是红的,按照你们元语言唯名论的看法,也就是说“红色”这个谓词被指派给了 “这朵花”这个主词,“红色”这个谓词又被指派给了“那朵花”那个主词,这样,“红色的”这个谓词岂不就被两次加以指派了吗?也就是说你把这个谓词用了两遍,“红色的”这个谓词一旦被用了两遍以后,你是不是已经预设了这两者之间还是有一些共通性的?

比如,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说这样的话,“重要的话说三遍”,元语言唯名论是否能够解释一下同样重要的话说三遍,这个三遍所涉及到的这三句话是不是背后有一种统一性把它连接在一起?也就是说,它们实际上是同样一句话的三种不同的显现?

如果答案是yes,麻烦就来了,这是不是预设在语言符号的层面上还是有一种共相呢?这个共相就意味着,我写在黑板上的“红”,和你写在黑板上的“红”,尽管一个是你写的,一个是我写的,但毕竟是同一个符号。如果语言符号层面上的共相的存在是没有办法否认的话,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去否认外部世界中所存在的事物内部蕴藏的共相?总而言之,共相是存在的,你逃不掉共相的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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