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这有什么错吗


        最近看完了一部口碑不错的电影--《我不是药神》,题材深度让人百感交集。那场有感而发的泪崩,现在还是止不住。

      电影以三年前轰动一时的病友陆勇案作为原型,直面“天价药”,“看病贵”这一当今中国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电影男主所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需要长期服用抗癌药物--格列卫。这种划时代的药物让很多人有着活下去的机会,可恐怖就在于,它近4万一盒。昂贵的续命药让所有人不堪重负。

      但来自印度的盗版药却只要500元一瓶,疗效却完全一样。为让更多的人活下去,男主知法犯法走私此药。而这次,我们面对这样的犯法,却有了深思。抓住了他,顾全大局,却是间接夺走了所有人的性命;不抓,则让法律失去权威性。

        谁家能不遇上事,而遇上这类事,大多人都会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记得。而长期药来带的无底洞,有时也让人性暴露无疑。

        有在孩子得病后,父亲或母亲跑路,另一个人边筹款边照顾孩子。

        有的人在自己得病后,为了给家里留下那仅有的几十万存款而去自杀。



      “想活着有什么错吗?”在法律与生命面前,怎么选都是错误,而却又似正确的。人在面对利益时,永远都是那么自私的,人性如此。即使是为了孩子更好的未来而自私的去自杀。

        这里面涉及了很多非黑即白的问题,比如让人又爱又恨的专利保护。如果不保护专利,没有人愿意去创新,反正创新出来会被模仿然后低价抢占市场,那我干嘛不模仿呢?创新是傻子。可是一旦有了专利保护,制药公司有了垄断地位之后,定出远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甚至按万算的药价。

        没有能开发出类似“格列卫”这种神药的制药公司,没有制药公司的研发,这类病人可能早死了,根本不用纠结什么价格问题。

        可是有了药,在有了希望的同时也面对着绝望的选择:要么病死,要么倾家荡产穷死。类似格列卫这种一个月2.4万元,即使划掉一半,价格也不是一般农村家庭能够承受的。

        难道即使有药了,得病我们也只能干瞪眼,因为没钱而只能去等死?这不完完全全就已然我们去研发药物的初衷了吗,医是给人于希望的,给了希望,又将其打破。我想,可能没有希望,反而还会让人好过一点。

        电影结局算是有着挺美好的结局:就是格列卫进医保。

        可能身为电影本身,改变不了什么,却能让更多的局外人去走到当中来。就像没有05年没有那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可能这类患者还生活于水火之中。我所希望的,就是能因为一点关注度,让这类还在饱受煎熬的人,能过的更好一点,不对生活失去希望。

        社会可能不是最完美的,但却是一直进步的,遇见困难别放弃,要相信,世界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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