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耳朵”如果进入互联网企业,哪种职位最适合他?

文/弗居


在《生活大爆炸》第一季里,莱纳德经常跟谢尔顿吐露自己的烦恼,但却只得到谢尔顿这一句回应——我压根就不关心。

自我,完全不在意别人的想法。

哪怕这样,却依旧抵挡不住谢尔顿的人格魅力,我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谢耳朵”。

就在看《生活大爆炸》的时候,我突发奇想,如果“谢耳朵”进入了互联网企业,哪种职位最适合他?

仔细思考了之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谢尔顿进入互联网行业,他将是最棒的产品经理,最差劲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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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发展的这十几年中,产品和运营两个岗位总是相爱相杀,但都是整个互联网企业的中流砥柱。

在企业的初期阶段,这两个岗位并不能完全分离,产品中夹杂运营,运营中夹杂产品。

这跟企业有限的资源相关。人力物力财力都是有限的,在有限的资源下最大化产出比是企业制定策略的根本原则。所以,在这个背景下,就不难理解很多公司早期的产品和运营为何傻傻分不清楚了。

回到我的结论,为什么说,如果谢尔顿进入互联网行业,他将是最棒的产品经理,最差劲的运营呢

这源于谢尔顿的三个特性。

1.敏感度高。

2.容忍度低。

3.主动优化。

对于产品经理而言,越是自我,越能做出好的产品。还记得《生活大爆炸》第一季里,谢尔顿三更半夜偷溜进佩妮的家中,帮她收拾屋子吗?

谢尔顿对莱纳德说,一想到我们的房间旁边就是客厅,客厅旁边就是走廊,走廊旁边就是这样一副场景,我就睡不着。

产品经理对自己的产品总是非常严苛,小到图标这种细节,都有可能要求设计师改到上百遍。《运营之光》的作者黄有璨曾举过一个例子,说他认识的有个朋友,想做一款产品,这个产品针对的就是那些平时渴望跟别人交流但又不善于跟人交流的人群,其实说白了这个产品经理就是这样的人。特别神奇的一点是,只要这个产品经理认可的UI设计、活动方式等,都会受到这款产品用户的喜欢。

产品就是产品经理的孩子——个人的延续,也是个人诉求,只是这种诉求不光击中产品经理的痛点,也击中有相同经历的人的痛点。就如同张小龙做微信,也是源于张小龙的孤独。

对于产品经理而言,做产品绝对不能妥协,只要妥协,就一定会失去产品原有的属性,最后的结果就一定是失去用户。试想,如果微信团队后续不由张小龙负责,反之由腾讯其他部门负责人空降,那么微信的功能肯定会被改来改去,无法达到现有的影响力,毕竟不那么孤独的人总是不了解孤独的人的感受和渴望,也更别说击中这部分人的痛点。

而运营就不一样,运营就是在不同的情况下,做出种种妥协,达到对整个目标的把控。运营必须要沟通,它不像产品一样有那么有个人特性,它永远是围绕一个具体的目标展开。

谢尔顿做不了妥协,所以注定他成为不了一个好的运营。

虽然有一句话叫产品生孩子,运营养孩子。

但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这句话。

运营的目的永远是监督产品不走偏路,产品和运营永远是并行的。产品不光生孩子,也要养孩子,而运营只是帮产品做出更好的决策,做一个助推功能。

如何让产品得到推广?如何让产品维持热度?如何让产品得到极致发展?这些都需要运营人员通过一个个具体的运营手段去达成。如果说产品是一颗试图盲目生长的小树苗,那么运营就是工具和肥料,需要不断修剪,不断施肥,这样才能保证让产品这颗小树苗长成挺拔的参天大树。

有奇才之人并不一定能做好运营,运营总是会跟人打交道。

谢尔顿无法做到这点,他总是不清楚自己说的话到底适不适合自己所面临的场合。毒舌并不能有利于运营工作的展开。

运营要干非常多的杂事。写文案搞推广,要面临网站和受众买不买单;搞活动,要面临能不能打动嘉宾和参与者;搞产品(产品运营),要面临用户的投诉和产品部门的夹击;搞社群,要面临满足管理人员和成员的要求或者需求;搞数据分析,要面临老板愿不愿给。运营总是为了目标围绕着各种人转悠。

当然,这跟打怪兽升级一样,最牛X的运营人,总是能通过各种巧招带领团队将一个个看似无法达成的目标拆解、完成。从熟悉业务积累基本经验,到成为某领域(如写文案、做推广)的大师,再到带领整个团队做运营,最终成为能见招拆招的大佬。这是专属运营人一条宽阔无比的道路,唯有不同的就是,运营人没有固定大招,永远一身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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