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许多道理,依然过不好一生(知行合一)

道理我都懂,就是做不到。如果王阳明听到了,一定会说一句:鬼扯!

做不到的人,并不是真的懂

就好像有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大家听到之后都以为自己明白了,毕竟道理很浅显嘛。回到家里一个人偷偷的想些不好的事情,做意恶,这个人真的明白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么?

知就是行,王阳明总是举例子说明这个道理:如好好色,如恶恶臭。

出门不小心踩到了一坨狗屎,心里面一定是很难过的,太臭了。我们知道狗屎又臭又脏,下意识的就想远离它。倘若在一个人心中,踩到狗屎是发财的象征,那么他心中会无比的欢喜,非常高兴地带着狗屎奔向福彩中心。

真的知道一个东西的好恶,身体自然会做出亲近或者远离的行为。

有一僧人常年白骨观,说自己已经修行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已经悟出了皮相皆空的道理,所谓红粉骷髅,白骨佳人。等真正碰到一位美女时,心里怦怦乱跳,恨不得紧紧地把美女拥入怀中。这位僧人证悟到他所说的境界了么?

这个白骨气质这么好,生前一定是位美人

知就是行,行动反映了一个人的认知程度,有哪种认识就会做出哪种行为。不会出现我讨厌大便,还天天把它当做调味料来吃。我喜欢美色,看到美女时反而不动如山的情景出现。

以前去车管所考试的时候,电视上面总是播放一些交通事故,两辆车撞在一起,整个车子都被撞的粉碎,车子都成了这样,更别说车里面的人了。看了一两个小时之后,以后连开车的心思都没有了,交通事故那种情景简直太可怕了。

如果以后我有车了却不开,那一定是车管所里面播放的交通事故录像的功劳。因为我意识到了开车有这么大的危险性,自然会规避开车这个行为。以后有酒驾的人,不妨就让他们看酒驾后事故现场的录像,惨状越清晰越好。

一个人真的明悟了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厌恶作恶会如同厌恶狗屎一样,自然心地清明,少生烦恼,增长智慧,远离灾祸。

道理之所以难以真正明悟,是因为讲道理的人结合了自身的经验,高度总结了自身一生的试错心得。一句话,往往是作者的一生经验总结。

听道理的人当然没有这些体验,就像摇头晃脑读知乎者也的小孩,不能指望小孩子读圣贤书就让他们既当古人又做圣人。

所以听到道理后要做下一步的功课,吸收作者的人生感悟。这个过程就好像吃过葡萄的人说葡萄味道比较酸,后人吃葡萄时就会验证古人所说过的葡萄的酸味,最后明白了葡萄确实如古人所说的那么酸。

古人称这个过程为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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