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头发

19岁那年,剪去一头如瀑的长发,只为要成为共和国旗帜上的一朵铿锵玫瑰。

艰苦卓绝的新兵连生活剪走了稚气、任性、娇气,一头的小卷毛始终散发着果敢干练,巾帼不让须眉。

风风雨雨一些年,也曾梦想着再次长发飘飘,长了些貌似小狮子一狠心又成了板寸,直到那年伊人红妆为谁忙,经历了疯人院般的杂草丛生,终于又迎来了长发及腰。

此后安好许多年,直了卷了,卷了直了,始终爱屋及乌,跟随它变化着各式各样的,或小清新或优雅或小妖精或端庄或文艺范或成熟,万变不离其中的是始终不肯染发,任凭美发的帅哥靓女怎么的游说,就是磐石般的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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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白驹过隙,这挠人的长丝见证了岁月的无情,每天清晨的梳理它居然决绝地离我而去,从最初的几根到后来一把一把,越来越多越来越无情。

于是又想着劈腿,想要变回小板寸,想要回归天性。于是多年后,随着剪子“咔嚓咔嚓……”我又变回了假小子。虽说有三观尽毁的感觉,不过倒也是清清爽爽的,利利索索的。

每天清晨,不用去捡起那长长发丝,不再为梳什么发型而发愁。似乎自此与长发形如陌路,断然,默默化为一缕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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