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篇幅短小但意义深刻,是值得多读几遍的好书。


拍摄于家中

第一章为乡土本色,作者认为中国基层农村社会具有乡土性,土在这一章具有多层含义:泥土,文中写到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土是一种习俗,文中奶妈为作者准备了一包泥土,以备在异国他乡遇到水土不服时使用,我们在一些影视剧上也能看到一些医师也是用泥土水服来治水土不服之症;土意味着稳定,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农民对自己熟悉的土地是不算离开的,土地就是他们的一切;土意味着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依靠信任而不是契约。综上的一切在社会发生变迁之前都是那么的正常,但是在社会发生变迁后,乡下人就会被看成“土气”。而“乡”也不再是衣锦还乡的去处了。

我自己就是生于乡村、长在乡村,长大后外出求学而离开了乡村。乡村留下了我儿时的记忆。从小生活在姥姥、姥爷家,他们已经在那个地方居住了近50来年,他们也从未想过离开那片土地,每年都侍弄自家的菜园子,春天播种,夏天到的时候满院子都是绿油油的,那是他们的劳动成果呀!他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看这菜在城里得卖多少钱?还是住在农村惬意,想吃点啥,去院子一摘就能做顿饭,去城里缺颗葱都得去买。他们的获得很是舒心,古稀之年,活的自在。

小时候常常会听姥姥讲她年轻时候的故事,从中我也了解到,她和姥爷是经人介绍的。在熟人社会中,婚姻一般都是通过熟人进行介绍的,一是有个保证,都是知根知底的人;二是一旦发生矛盾,中间也有一个相互调解的人。我爸我妈也是这样在一起的,我的舅舅舅妈也是这样在一起的,粗略估计,我身边的人,经过熟人介绍成功率较高。之后婚姻是否幸福则需要看二人之间是否会经营了。

随着社会的变迁,熟人社会的生存手段不再适用于陌生人社会了。最为明显的就是老年人的社会地位。传统社会中,种地依靠的是人的经验以及实践,人越年长,经验越多,在农业社会越受到尊重,社会地位也越稳健。而现代社会,科技的迅猛发展,年轻人也越来越接受新的事物,掌握越来越多的技能,老年人逐渐被社会淘汰,也出现文化反哺现象。长期生活在乡村的人,一旦进入城里,衣着言行举止则被认为是“土气”的。紧身裤小瓢鞋则被看成是“村炮”的打扮。无疑是对农村人的一种“污名化”,但是他们就是生活在乡村,他们的打扮就是他们自己?还是在模仿谁?

乡村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老人对土地拥有更深的依赖,年轻人则向往大城市的闯荡,如今我再回乡,年轻人已经很少了,村里的老人居多,打牌、唠家常成了他们的日常的生活。与我同一村小的同学,留在农村的也就一两个,其余的均在周围的县市。村里如何留住年轻人?如何重建乡村?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我又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点,每个村的村名也十分“土气”。我老家的村子以及周围的村子都是以坨结尾。“坨”中有土,“土”与“它”联合起来表示“蛇形扭摆状的长土岗”,也较为形象了。也有的以沟、台、岗等结尾,都是与土地联系紧密的,简单形象。

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让我与我所熟悉的乡土又一次联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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