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点评:未成年人网上“打赏”消费,家长可以追回吗

每日观思新闻点评

 未成年人网上“打赏”消费,家长可以追回吗

  2021.06.01日正式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专章,

  不满8周岁打赏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出新规,未实名和未成年人不能“打赏”

  其实:提起诉讼能追回的概率不是很大,主要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显示是未成年人“打赏”,所以主要的是留有相关信息


  拓展:

  未实名,未成年人的手机视频软件用其他成年人的信息注册后,绑定银行卡也可以打赏。

  如果要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问题在于家长要把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放好,给孩子正确的价值观教育。

  真的有这种情况的发生,个人觉得大多数是家长没有注意,还有就是过度溺爱

  现金社会普遍的现象是初中的小孩大多数需要接送,相比十几年前而言,现在的未成年人接触到的信息更多,那么为什么还需要接送呢,懂得多自立的时间不是应该更早吗?

  如果能正确的遵守交通规则,那么极小有概率会出现交通事故,(比溺亡的要少很多)(目前外卖闯红灯需要重点照顾)

  不要让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家长取出现金交给他们应该是一个办法;毕竟你踩也好、用手揉也好,面值100的纸币还是100,既不会因为崭新而增多,也不会褶皱而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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