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

写日记的BGM想用薄荷绿的绵羊:

11.7

结束了自己的书籍设计,对于书籍的装帧却产生了更多的思考,需要多多查阅一些资料。

早晨忘记带卡的愚蠢,裹着厚厚的围巾走在上学的路上,风透过衣领的缝隙钻进来,直让人哆嗦,走的久了却有些热,等到了班上,教室里显然热腾腾的。

下午和阿轩一起吃了海滨食堂的炒饭,聊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话题,说了小时候和家里头发生的很有意思的事,脑子里有许多荒诞的想法,心也在这些琐碎的事情里盛满了欢喜。

下午看完了音乐广告牌,很喜欢林宥嘉唱的歌,前段时间在朋友圈看到朋友在台北见到林宥嘉这件事,有些羡慕。

凌晨没有睡。看完了毛姆的面纱,书里的故事让人欲罢不能,我第一次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看完的冲动,在夜里思路却很清晰。故事主线是女主参加多年舞会却没有出嫁最后为了逃避对比而与沃尔特结婚,结果婚外情,为了防止暴露一同去了霍乱的地方,接着是描述在那个地方的遭遇,之后又发生了一些事情,故事探讨了,在我看来讨论到了爱与被爱的本质,有些人事实上看起来真的不怎么样,但我们却会爱着那种无知的、愚蠢的、只爱自己的那类人,但只有在之后才会省悟过来,这种做法自己都看不起自己,而有些人明明没有爱意却为了所谓责任心继续与你交往,这种行为也让人生厌,总之在一些成长际遇里对我有所启发。

被说烂了的那句话大家都听过,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想一想真是好笑,我竭力去喜欢那些讨你喜欢的东西,忍受折磨也要对你隐瞒起自己。实际上我并不无知粗俗、不爱散播丑闻也不愚蠢。我知道你何等害怕智慧,便尽我所能让你觉得我是个大傻瓜,跟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

还有那句话,我爱你胜过爱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但是我却开不了口。

这一年来读了很多毛姆的书,真的非常喜欢他笔下的很多角色,而他们的经历也对我有所启发,非常感谢与这个作家的文字相遇。

午睡醒来口干舌燥,问阿轩要不要一起买花,接着推了一些事,结果后来还是需要去家教。但和阿轩一起去吃了铜锣烧和鳗鱼手卷,接着去买了红豆奶茶,甜腻的味道虽然让人发胖却在此刻让人愉快,在寒冷里手里捧着温热的奶茶真的让人觉得很温暖。

然后去了家教小孩家,给她买了热腾腾的奶茶,她也给我准备了小零食,开心的还有这次考试她的进步。

希望接下来的日子顺遂,晚上结束还可以看奇葩说和梦想的声音还有阿云噶在的那档综艺,明天开始复习六级,没有了必须要过的压力,但还是希望顺顺利利的。

以及,周日绿野纳新,希望可以抓到可爱的小朋友加入。

11.8

一晚上没有睡着,就打开手机阅读完了之前看了一点的书,戴珍珠耳环的女人,书的剧情其实很简单,一个女孩去给一个画家帮佣之后所发生的故事,我读完了之后想法其实很简单,我相信他们两个人之间有爱情,哪怕他们并非同一个阶层的人,如果喜欢这张画的故事,可以去看看。我一直很喜欢那个词语,“crush”,短暂但热烈的爱,但现在我更喜欢简单纯粹恒久的爱。

起的很迟,下楼的时候太阳出现,继而转凉了。我裹着围巾背着相机和书包走去上弦场想去看看绿野摆摊,记忆里头是去年摆摊的燥热和前年摆摊的暴雨,时间好快呀,我刚刚来到这里却又好像马上就要离开了。偶尔会计算我还能活多少日子,总觉得其实生命一天天也短的可怕。

喝奶茶、与刺猬玩闹、听听力、和六哥闲聊,说起生活里许多有的没的的事情,对一些事情有了一些启发。如今,我认为我算得上是活泼开朗的性格,但在与朋友交往中其实一直有着障碍,不懂得维持长久的朋友关系,对那些能够照顾到朋友的那类人非常欣赏,对于能够有一个团队这种人更是羡慕的不得了,我简直游离人群之外,遇到问题只会自己解决,遇到争执只会硬碰硬去采用对抗的方式,我已经很久没有去询问别人你可不可以帮我,我不擅长,怕麻烦别人,或许也怕别人麻烦我,虽然并不介意,甚至会喜欢这种被需要的感觉,但仍旧觉得其实没有必要,为了保持自身的安全这种牺牲算不得什么,我可以切断许多联系,我不想自己再因为别人的情绪而悲而喜。奇葩说昨天的主题说的是关于合群,我有几个观点很喜欢,这个群体不适合你那就换一个,这几年我也算得上换了群体,但自己其实也变了许多,也有一个说法是合群对一些人来说是为了更高质量的独处,我也喜欢这个说法,合群或者不合群其实都没有关系,没有什么是对,也没什么是错的,只是选择。我很喜欢在家里十点睡觉、七点起床吃早餐、买菜做饭吃午餐接着午睡、阅读、吃饭、散步、洗头洗澡就睡觉的日子,也很喜欢在外头和喜欢的各类人看电影、吃饭、玩儿,但这些都没有正确或者错误,只要自己开心就好了。

和六哥去吃饭的路上,走着。因为木吉和我没有吃过海底捞最后去吃了海底捞,等待的时间漫长于是就去逛商场,之前和浏阳河去了负一楼的屈臣氏,本来想下楼,木吉突然说楼上是女装店,于是我就噔噔噔的跑上去开始逛,试衣服,有一种类型是自己确定了自己穿着会好看,米色的宽松毛衣和姜黄色偏深一些的裙子或者是短裤,也知道自己可以穿着蓝色毛衣和亮色的裙子。但也尝试了背带裤,还是偏向于不太习惯,宽松的毛衣果然看起来比较温柔,大概我很少很少那么温柔。最后一条裙子穿过夏天的款式,照镜子居然会有一种自己很瘦很好看的错觉,所以说镜子都是好东西,上半年比现在瘦了二十多斤,在店里试衣服都是拿最小号的,还记得那时候穿的衣服。但平日里总喜欢把自己裹起来,要到什么时候我才愿意真正的做出转变,去接受每一个自己呢?

我这一年大概已经成长了很多了。

变得比以前体谅了一些,冷淡了一些,也温柔了一些,至少在我看来如此。我变得更喜欢我拥有的,也变得比当初珍惜。

另外海王很好看,中途被吓到了。海底捞很好吃,很辣,虾滑很好吃,就是超级开心超级棒的一天。

六哥真的是超级温柔的人啊,但我一直觉得温柔的人是最让人害怕的那类人,比喜怒无常的我这类人还要让人害怕。因为与之相比我无非是难以掌控,不好对付,但快乐也就是那么突然的事,但是如果温柔的人生气或者不开心我就没有任何办法,以前的老板也是非常温柔的那类人,但我却最害怕她。但是这两年却突然觉得温柔是最好的事情,因为温柔的人最有力量,不是笑里藏刀的那种类型,只是是真的温柔而已。

所以要不断反省、要去克制。

可是喜怒无常就是我与这个世界接触的方式,我开心就表达开心,不开心就表达不开心,想说话就说话,沉默就沉默,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浏阳河说这没有什么不好的,因为这样很真实和鲜果也很纯粹。

每个人都有自己与世界还有他人相处的方式,愿意理解就去理解,愿意亲近就去亲近,其实活着也就这么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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