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72)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民不畏威, 则大威至。

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夫唯无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故去彼取此。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权威时,那么就危险了。

不要逼迫人民使其不能安居乐业,不要压迫人民使其无法生存。

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会厌恶统治者。

所以圣人自知而不自以为是,自爱而不自以为高贵。

所以舍后者而取前者。


注释

[1]威:权威。

[2]威:同危,危险。

[3]狎:通狭,压迫,逼迫。

[4]厌:即压,压迫,阻塞。

[5]厌:厌恶,厌烦。

[6]不自见:不自我张扬、表现。

[7]不自贵:不自以为高贵。

[8]去彼取此:舍自见、自贵,取自知、自爱。

本章说明自知、自爱的重要性,君主自知、自爱,才能做到知人民、爱人民,这样才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统治者才能受到爱戴拥护。

真正的权威不是靠强权取得,而是一种自在的权威,即以德服人,行无为不言之教而来。强权从来只能取得一时之效,不能真正服悦人心。

人都是有自尊自爱的,人都有自己的自治能力,所以管理者根本无须强加管理,只要充分尊重和信任员工,给他们足够的发展空间,就能做到相安无事,极大地发挥员工的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一个人只有自尊自重自爱自知,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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