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数据权应该归谁

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行业发展到最后,利润一定会回归到10%到20%附近。但互联网企业,基本上利润率很多都能达到100%以上,可以说这在原有的世界观里简直不科学。当然,存在即合理,那它为什么利润率这么高呢?原因在于成本低。很多人之前的理论是互联网企业的边际成本低,就是多一个用户实际上只是服务器上多了一串数据,实际不产生较大的边际成本。但互联网发展到现在,互联网公司获客成本越来越高,比如一个金融类的APP,获客成本都要在一千块以上,这么高的成本企业还是能保持非常高的利润,为什么?

原因在于互联网公司核心的生产资料不一样,传统行业的生产资料是煤,石油,而互联网公司的生产资料是数据。

那一个互联网平台他的数据从哪来?用户,用户是这些公司核心的生产资料来源。比个例子,我们在用这些互联网产品的时候,就是在给他们挖煤挖矿,为他们创造生产资料。

我的关键问题来了,我们在使用互联网服务的时候,产生的数据,到底该归谁?

我认为应该归用户所有

现在互联网公司跟用户打了一个信息差,用户认为数据不值钱,而公司认为数据贼值钱。这就跟当时欧洲人到美洲以后四处掠夺黄金而印第安确觉得黄金一文不值一样。我们再来看一下用户和互联网公司关系的实质:用户享受服务,留下数据,但是在很多互联网公司眼里,用户只是他们饲养的“数据奶牛”。所以,有句话说得好,如果你在免费使用一项服务,那你就不是用户,你就是产品本身。

我们现在用谁的或者不用谁的产品,就是在给自己找一个“饲养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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