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这本书究竟想表达什么?

私以为,小说在呈现历史的同时,也和《红楼梦》一样揭示了同样的人生真相:

人间种种,初看是“繁花似锦、烈火烹油”,细嚼才知,世间凡尘不过是粒粒尘埃,又何有“我命由我不由天”之说?

而这其中不解真谛,仍旧每日忙忙碌碌的“聪明人”们,最后莫不落得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我在看这本书时,脑子里总是会闪现另一个人——《阿甘正传》中的主角阿甘。

阿甘和土司家的傻儿子都有一个共同点:

这两人都不是世俗意义上的聪明人,却都有着超乎常人的举止和运气,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两人却傻里傻气地赢得了一切。

二少爷的傻,是与生俱来的,文章开篇就以第一人称的口吻,点明了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是个声名远播的傻子。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因为傻,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要问一下身边人:“我是谁,我在哪里?”

因为傻,一咧嘴,一汪涎水就从嘴角掉了下来。

因为傻,自生下来那一刻起就游离于权欲争斗的漩涡之外,权力欲望极强的父亲,野心勃勃的哥哥,都对他嗤之以鼻,没有人会将一个傻子视为自己的竞争对手。

但是,他又不是傻的那么彻底。

虽然从生下来开始就被人叫傻子,但二少爷却有着超乎寻常人的预感,每当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时,他都能准确无误地都做出最英明的决定。

当周围土司们都在争着种植罂粟时,土司父亲突然问了傻儿子一句:

麦其家族今年种什么好呢?

傻子二少爷想都不想的回答:

种植粮食!

聪明的哥哥在一旁听得发笑,可任谁都没想到,没过多久,市场上的罂粟因为供过于求,立即变得无人问津!

反倒是粮食稀缺的很,之前拿出三分之二的土地种植粮食的麦其家族,瞬间成了其他土司的“救命稻草”!

经此一事,土司老父亲心中隐隐觉得:

聪明的大儿子对权力充满欲望,但在重大的事情上缺乏足够的判断力。

而他那个傻瓜小儿子,有时显得比任何人都要聪明。

后来,他派两个儿子看守南北各一片的粮食边界,看看二人的实力。

哥哥一过去,就开始利用边界优势和其他土司互相争斗,很快名声一片狼藉;而傻子少爷,却开始在边界大肆开仓救济饥民,大办酒肆客栈和妓院,还和向来不共戴天的其他土司合作,开始了边境贸易。

这样一系列“看似愚蠢”的行为,让他得到了北方饥民的爱戴,不仅使他成功避开了仇人的追杀,更是赢得了无数忠仆的一生追随。

《尘埃落定》里有很多聪明人,但是看透人生本质的,却是那个傻子。

私以为,这本书更像是一部黑色幽默,一个“傻子”生在王权之家,见证一群“聪明人”在藏族土司制度从繁荣走向消亡,字里行间处处透露着“聪明的人往往做出愚蠢的决定,而愚蠢的人却总能一眼看破事情本质”的嘲讽。

正如同傻子二少爷所说:

“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
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小说的结尾,象征着土司权利的赫赫官寨轰然毁灭,所有的嘈杂与喧嚣全部归于寂静,在隆隆的炮声中,一切尘埃落定。

就好像红楼梦结局唱到的那样:

为官的,家业凋零;

富贵的,金银散尽;

有恩的,死里逃生;

无情的,分明报应;

欠命的,命已还;

欠泪的,泪已尽。

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

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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