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图解论语》随事制宜01-[03·21]宰我乱弹琴

《论语》原【第03八佾篇第21章】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杨伯峻译文】哀公问宰我,制作土地爷用哪种木头。宰我说:“夏朝用松,殷朝用柏,周朝用栗,说:使人胆战心惊。”孔子听后说:“以前的事不要再评说了,做完的事不要再议论了,过去了就不要再追咎。”

【钱穆译文】哀公问宰我关于社的事。宰我答道:“夏后氏用松为社,殷人用柏,周人用栗。宰我又说:‘用栗是要使民战栗,对政府有畏惧。’”先生听到了,说:“事已成,不须再说了。事既行,也不须再谏了。已往之事,也不必再追咎了。”

【李泽厚译文】哀公问宰我用木料作神主的事。宰我回答说:“夏代用松树,殷代用柏树,周代用栗树。栗树意思是使老百姓畏惧战栗。”孔子听到后,说:“陈年老账不要再去解说;实行了的事,不可能挽回;既然已经过去,就不要追究了。”

【注】三大家基本情况:杨伯峻——代表老式的考据,更多文言文解释的传统视角;钱穆——代表台湾最高水平,更多历史学家和宋明理学的视角;李泽厚——代表大陆最高水平,更多哲学家和五四西学的视角。


【游梦僧直译】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恭敬地回答:“夏后氏用松,殷代的人用柏,周代的人用栗,意思是说‘使民战栗’。”孔子听说这事后,说:“志在必为而未为之事就不劝告了;势在必行而未行的事就不谏劝了;板上钉钉之事就不要再追究以免再生灾祸。”

【游梦僧意译】哀公问宰我,关于土地神社的用材问题,宰我恭敬地回答,说:“夏后氏用松,殷代的人用柏,周代的人用栗,意思是说‘使民众战栗害怕’。”孔子听说这事后,说:“志在必为而未为之事就不劝告了,再劝无益;势在必行而未行的事就不谏劝了,谏也难免;板上钉钉之事就不要再追究以免再生灾祸,息事宁人。”


【详解】本章的“成事”和“遂事”都是解读的难点,因为太有违我们现代人的正常理解了。但实际却是“成事不成,遂事未遂”!


哀公:鲁哀公(公元前521―公元前468年),姬姓,名将,鲁定公之子。他在鲁定公死后即位。在位期间三桓干政。


鲁昭公被三桓赶离过鲁国,可怜的鲁国国君,时隔一个国君鲁定公(昭公之弟),鲁哀公二十七年,想请越国讨伐三桓,八月,哀公到了有山氏。三桓攻公,公逃到卫国,又逃到邹国,最后到了越国。国人迎哀公复归,卒于有山氏。


三桓即指鲁国卿大夫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鲁国的三桓起于鲁庄公时代(前693年─前662年)。鲁庄公父亲鲁桓公有四子,嫡长子鲁庄公继承鲁国国君;庶长子庆父(谥共,又称共仲,其后代称仲孙氏。庶子之长又称“孟”,故又称孟氏、孟孙氏)、庶次子叔牙(谥僖,其后代称叔孙氏)、嫡次子季友(谥成,其后代称季氏)皆按封建制度被鲁庄公封官为卿,后代皆形成了大家族,由于三家皆出自鲁桓公之后,所以被人们称为“三桓”。


宰我:即宰予(前522年—前458年),姬姓,宰氏,名予,字子我,春秋末期鲁国人,思想家、儒客先贤。“孔门十哲”之一,口齿伶俐,擅长辞辩,被孔子评为“言语科第一名”,曾从孔子周游列国。游历期间,常受孔子派遣,使于齐国和楚国。


讲完人物故事,咱又要开始枯燥的字句解读了。


社:《说文解字》地主也。从示、土。《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论语注疏》社,五土之总神。


大白话来说,社就是用来祭祀的一个神像或神牌吧。


对曰:恭敬地说。哀公是国君,宰我为民人,当然要用“对曰”了。


社的用料,夏殷周各代有所不同,都是就地取材,使用当地盛产的木材。《论语注疏》正义曰:“夏都安邑,宜松;殷都亳,宜柏;周都丰镐,宜栗。是各以其土所宜木也。谓用其木以为社主。


社的用料来源,本着“就地取材”的原则,所在地什么树多用什么树,到了宰我口中,倒成“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了,纯粹是信口开河,乱弹琴。且“使民战栗”的统治术,明显有违孔子以德治国的理念的,是故孔子严辞训诫之。


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周代的人使用栗树(作社),意思是说使民众战栗。


成事:志在必为而未为之事。实际是未成之事,只是决定且不可改变了的事。大白话就是:已经决定下来要做的事。类似于说是“箭在弦上”之事。


“成事“是一个解读难点。结合《论语》讲解“成事不说”的章节【03八佾篇06】“季氏旅于泰山”章,就知道解读为“志在必为之事”才正确。(【03八佾篇06】的详细解读,请关注《拼图解论语》后续文章)


说:劝告。《史记·货殖列传序》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其中的“说”即为“劝告”之意。


“说”字那么多解释,为什么独独用“劝告”?“成事”对后面的“遂事”,同样,“不说”对应后面的“不谏”,以此知“说”是“劝告”之意也。


成事不说:志在必为而未为之事就不劝告了。比如季氏已经拍板说要去泰山祭祀了,冉求也明说“不能(阻止)”了,季氏心意已决,再劝告也徒费口舌,倒不如就此作罢。


关于“成事不说”,中学课本有《赤壁之战》一文,曹操准备与孙权“会猎于吴”,威胁江东孙权。孙权与鲁肃、周瑜商议后,决定联蜀抗曹。会上,孙权拔刀砍断前桌,说:“诸将吏敢复有言当迎操者,与此案同!”。谁敢再进言叫投降曹操,就杀头。如粤语歇后语说的:白鳝上沙滩——唔死一身散。你说该不该再“说”!


那时,“联蜀抗曹”之事,就是孙权之“志在必为而未成之事”也,即“成事”也。


势在必行而未行之事。《论语集注》遂事谓事虽未成,而势不能已者。本僧深以为然。“遂事”,白话文来说就是:势在必行、无可挽回的事。


如果说“成事”是“箭在弦上”,那么“遂事”就是“箭在途中”了。前者讲是心意已决,后者是势难阻挡,均难以改变,无法挽回。


谏:谏劝


遂事不谏:势在必行而未行的事就不谏劝了。看势在必行、无可挽回的事,谏劝已经失去意义。


咎:《说文解字》灾也。又“责备,追究罪过”


既往不咎:板上钉钉的事,就不要再追究,已免再生灾祸


孔子的这句话,针对三类事情状态做出不同的应对策略:志在必为而未为之事,不说;势在必行而未行之事,不谏;板上钉钉之事,不咎。


“既往不咎”,把“咎”只解释成“追究”,有所不妥,必须把不追究的理由“免再生灾祸”解读出来。


本僧解读的“成事”和“遂事”意思,是本僧经过重新排序《论语》后,结合它的上下文推断出来的,读完相应的解读文章,将会有更深刻的理解。


“成事”对“【03八佾篇06】季氏旅于泰山……”,所言之事为“季氏旅于泰山”,孔子问冉有“能不能挽救”,回答是“不能”,所以是季氏铁定要做之事。


“遂事”对“【18微子篇04】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所言之事为“齐国欲离间季桓子与孔子,使季桓子不用孔子”,季已接受女乐,当然就得如齐国所愿,准备不用孔子了。所谓“受人钱财,替人消灾”。


宰我牙尖嘴利,最爱用怪问题来刁难孔子的弟子。《论语》中就多有记述。如【06雍也篇26】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鲁哀公被三桓压制,心里很不爽,问他“土地神祭祀”的问题,本就不是无故发问。国家就是社稷,问“社”就是问国家,问国事,宰我当然明白,就自作聪明地把周代用栗木解释为的是“使民战栗”。


宰我望文生义,而且是在鲁哀公接题问国事的情况下,这样只能给鲁哀公一个不好的暗示,实际上就是鼓励鲁哀公行“残”、“杀”之术,从而引发灾祸。


结合“鲁哀公二十七年,想请越国讨伐三桓”的事实推测,哀公问社于宰我之时,即有跟三桓动武的念头。宰我的乱弹琴,明显给哀公打了个鸡血(鼓励作用)。


是故,孔子听到后,发话严重告诫之一者训诫,批评宰我把“周人以栗”这个“既往”之事,再拿出来曲解,造成新的灾祸(哀公用“使民战栗”的统治术);再者教育,同时教育弟子随事制宜,对事情三种状态的处置方式


《论语》将会就“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分别用三章,举例说明之,看完那三个例子,大家就更能理解本文对一些字词的解读了。敬请继续关注游梦僧之《拼图解论语》,谢谢!

 


第03八佾篇第21章原文】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游梦僧直译】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恭敬地回答:“夏后氏用松,殷代的人用柏,周代的人用栗,意思是说‘使民战栗’。”孔子听说这事后,说:“志在必为而未为之事就不劝告了;势在必行而未行的事就不谏劝了;板上钉钉之事就不要再追究以免再生灾祸。”

【游梦僧意译】哀公问宰我,关于土地神社的用材问题,宰我恭敬地回答,说:“夏后氏用松,殷代的人用柏,周代的人用栗,意思是说‘使民众战栗害怕’。”孔子听说这事后,说:“志在必为而未为之事就不劝告了,再劝无益;势在必行而未行的事就不谏劝了,谏也难免;板上钉钉之事就不要再追究以免再生灾祸,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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