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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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_第1张图片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其中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

01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实施周期

重大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面上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

支持经费

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项;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60万元/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项目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

02

重点研发计划(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

实施周期

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面上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

支持经费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个,支持总数不超过10个;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个,支持总数不超过50个。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即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调整至面上项目支持。

03

重点研发计划(区域创新合作

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支持经费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60万元。

04

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

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25年12月。

支持经费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和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进行分类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05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2024年1月—2025年12月。

支持经费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

06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中央在川高校院所“聚源兴川”项目)

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

支持经费

采取前补助方式,每项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07

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软科学研究)

实施周期

原则上为2年,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2024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项目研究,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决策支撑类项目立项后半年内提交初步研究成果,决策参考类项目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交研究报告。

支持经费

按照决策支撑类项目、决策参考类项目2种类型进行管理。

1.决策支撑类项目: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申报,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市(州)科技局、有关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和四川省软科学研究基地负责组织。申报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具体以指南条目要求为准。

2.决策参考类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组织申报,申报经费不超过5万元。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出具重点工作推荐函的项目可优先支持。

08

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

实施周期

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实施周期1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周期由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支持经费

1.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

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由申报单位据实申报,根据轻重缓急按需支持。

2.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根据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数和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的科研人员数、项目管理绩效、科研投入等情况,结合年度专项资金总额,采用因素法确定资金分配方案。首先提取10%左右的金额,用于奖补科研投入,再根据申报单位科技人员数、45岁及以下科技人员数分别按35%和55%进行分配,每个单位最低支持10万元(不足10万元,按10万元进行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由院所自主确定项目并进行全流程管理。

09

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科普专项)

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自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支持经费

1.“一市一特”科普能力提升。

支持方向:区域特色科普能力提升。

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2.科普能力提升。

支持方向:支持面向青少年、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科普培训;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产学研机构聚焦科普人才培养、致富技能、防灾减灾等开展科普培训。

经费额度: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具体详细要求请查询四川省科技厅发布的原文通知。

作者 | 琉璃霜飞

排版 | 居居手

审核 | 橙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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