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记16:关于学习教学方法

“方法之所以成为方法,得有行家里手。”

“行家里手”是方法的发明者,创造者,咱不是行家里手,学方法是可以学得。但方法终究是人家生产的,自己要想拿来就用,图个省事儿,难免画虎不成反类犬。

怎么拉近“方法”和“使用者”的距离,以提高教学效率呢?

一般工具拿到手里,得明白它的基本原理、主要用途、使用注意事项以及能用来解决什么问题。不然拿扳手敲核桃,总有点不合时宜,各自存疑。

何况教学,是一件极为复杂又极需不断创造的劳动。

在学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警示自己带着“活跃和炽热的思想,研究精神”,去融合和调整适合学生学情,符合教师个性风格的改良版。

根本性的思考和研究,要建立在什么上面呢?

“教什么比怎么教更重要。”王荣生教授说。

苏霍姆林斯基这么提醒:“只有当教师具有活生生的个性时,只有当他把自己某种深思熟虑的东西注入普遍的东西时,最优秀和最精明的教学方法才能发挥出来。”

“个性”,通俗地来讲我们会理解成是教师的教学气场,是幽默或严肃,激情四射或理性柔和,但苏霍姆林斯基的补充也许会给我们带来深入性的帮助。

引录如下:

“这一点取决于教师传授给学生的知识在多大程度上已成为他铭记于心的个人信念。这一点也取决于教师的一般修养、博学和科学视野的广度。形象地说,教师播下的火种,不只是用打火石临时打出来的,而是在他思想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燃烧着的,唯有在这种情况下,他才会点燃学生的思想之火。换言之,只有当教师知道的东西比必修大纲的要求多出一百倍时,他才能在学生的意识里点燃学生思想之火,并熊熊燃烧。”

张祖庆老师在新书《给语文教师的新建议》里《我的仿课史》一文中曰:“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教学,既要研究技法之“器”,更要研究技法背后的“道”——语文教学的规律、儿童成长的规律。

因此关于学习教学方法,我们普通老师不妨在仿其形式的同时更注重丰富自己的知识,深入思考关照理念,并保持热爱不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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