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

第二卷 P115-124

卢梭认为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比如,我们不要去斥责他们撒谎,不能仅仅只因为他们撒谎而处罚他们,而是使他们明白,如果撒谎,则谎言的种种不良后果都要落到他们的头上。

关于撒谎,卢梭将谎言分为两种,一种是就过去所做的事情撒谎,一种是就将来承担的义务撒谎。撒谎并不是孩子们的天性,在自然的和自由的教育之下,孩子们是不会撒谎的,你不惩罚他,不强迫他,他有什么好隐瞒你的呢?第一种撒谎的原因往往是因为讲实话会让他们受到惩罚,比如,小明打碎了一个碗,被妈妈骂了一顿,下一次如果他又犯了同样的错误,他就会选择撒谎,骗妈妈说不是自己打碎的,来避免惩罚。第二种谎言是更不符合自然的,孩子们在当时许下的诺言只是为了摆脱当时的困难,但对他所许诺的事情没有什么了解。一个愚昧的教师总是让孩子做这样那样的诺言,结果就是让孩子们对于诺言看得满不在乎,因此如果要对孩子提出什么要求,必须要十分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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