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中国卖家着实吃了不少知识产权的亏,一方面是对知识产权认知度薄弱,另一方面是利益诱导下的偏执。
经历诸多教训之后,卖家更应该意识到在行业正规化及品牌出海驱动下,知识产权并不是负担,而是出海的“保护伞”。
而关于知识产权,卖家你又了解多少?
那些卖家易踩中的知识产权雷区
沉浸行业多年,方信知识产权市场总监黄嘉欣亲眼目睹了卖家在知识产权旋涡栽跟头的种种。他告诉雨果网,因知识产权认知薄弱,中国卖家尤其容易踩进知识产权的雷区。
如Listing使用了别人的品牌;这是一个比较低级的错误,一旦卖家触碰这一雷区,基本会被投诉。尤其在品牌备案2.0推出的背景下,品牌商们可以直接通过输入品牌名,找到那些侵权的卖家并投诉,投诉效果也十分显著。
如图片的使用;卖家没有自己的产品图,而是使用网上的免费图片,这些图片是否有版权,产品图片上是否有别人的品牌,可能卖家无意间就侵犯了别人的品牌或者版权。
如爆款的售卖;这是当前卖家比较容易触雷的坑。爆款多出自比较大型的企业,在新品上市销售推广前,这些企业都会进行品牌、专利、版权等全方面的保护。卖家一旦触碰,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
以上种种,实际上早已经有“先驱”的中国卖家留下了血泪教训,但是中国卖家存在一种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捞快钱的路上,往往存在一些侥幸心理。
中国卖家对知识产权的误解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卖家还存在一些误解,也因此栽了不少跟头,黄嘉欣也列举了卖家常见的误解并进行了说明。
如商标的地域性。部分卖家会认为已经注册了中国商标,无论销往何处都不会侵权,实际上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误解。他指出如果有人在美国抢注了卖家的商标,那么卖家在美国就不能销售,可能还会陷入被告侵权的纠纷中。
如商标类别原则。卖家若售卖3C电子、服装等多品类产品,但只注册了电子类别的商标,这并不意味着卖家所有类别的产品都受到保护。即卖家如果注册电子产品类别商标,就仅能保护电子类别的产品,服装产品的类别也需要另外进行注册保护。
如忽视海外商标注册。当竞争对手将你的商标抢注了,这时候卖家该欲哭无泪了,虽然也有一些方法来解决处理,但是无疑是非常麻烦的,这样产生的成本远远超过卖家注册一个商标的成本。
“在美国有一个使用在先的原则,就是卖家可以通过一些证据证明,你在很早就开始销售使用这个品牌了,并且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了。如果对方抢注商标还处于申请阶段,卖家可以对他提出异议申请,或是可向对方发出警告信,通过协商,让其主动撤销申请。若对方不愿妥协,卖家则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投诉对方有恶意抢注的行为。”
不过黄嘉欣也指出,卖家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夺回商标,但是费用及时间成本的投入都是非常高的,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建议卖家在早期做一个品牌规划保护,以省去后期的麻烦。
如何判定一款爆品是否侵权?
关于爆款是否侵权,这也是卖家向黄嘉欣咨询较多的一个问题,他也传授了一些判定的经验。
商标板块;当卖家去厂家进货时,若使用的是厂家的品牌,那卖家只需要找到专业机构做排除,看它在品牌方面是否已经保护,并且是工厂自己的品牌。
专利板块;外观专利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判断,一个外观与另一个外观是否相似,是极具主观性的,也因此专利并不像商标那样好判断。
“卖家可以与厂家签署一些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了解厂家产品是否有相关专利,并且是卖家要销售的国家的专利,并让厂家提供相关的专利证书;若在知识产权领域侵权,责任归属谁,这些是可以事先协商并列出协议的。”
黄嘉欣还坦言,实际上大多数的中国卖家都明白爆款有侵权的风险,但还是抵挡不住诱惑。此时卖家必须对爆款产品进行背景调查,看产品是哪家公司最早开始销售或是哪家公司设计发明的。通过这些大致判断这个爆款产品该不该卖。
如果遭遇知识产权诉讼,卖家应该如何处理?
当卖家收到投诉立案或者法院的传票,首先不要慌,而是要迅速处理,因为所有的投诉案件都有时间限制,若在规定时间内,卖家没有回应、出庭,那么便会视为默认,卖家就会败诉。
因此,一定要及时迅速的找到专业机构或是律所处理这类型案件。卖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关于投诉案件的信息,做一个前期的自判,看自己是否侵权,然后将收集的信息汇总,交由专业机构,看是适合应诉还是与对方做和解。
例如卖家经常遇到的GBC律所侵权案件,对方律所其实大多数都不愿意与侵权方进行直接的沟通,只会与处理这一案件的美国当地律所做沟通,因此当卖家无法直接处理或是联系无果时,就要迅速找合适的专业机构帮助处理。
而在处理这类型案件,因为国内与国外的距离,因此在处理方面卖家资金成本压力也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