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在婚姻中的财务权利

全职妈妈在婚姻中的财务权利应与爸爸完全同等,正如孩子是夫妻共有一样,家庭收入也是夫妻共有的,财务权利也是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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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孩子之前,夫妻双方如两个相切的圆(上图),各自独立成圆,有着共同的“切点”——婚姻关系。这两个圆无论怎样移动转动,只要切点尚在,还是各自成圆,所以我们可以保持更多独立性——拥有独立的工作、独立的朋友圈、独立的经济,甚至独立的住房……这样的独立使得两个圆即使分离,也只是“切点”分离一时的痛而已,不会将对方扯下筋和肉来,依旧各自独立成圆。此时不必谈财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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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孩子之后,夫妻如两个相交圆(上图),两圆拥有共同部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共同的那部分区域还将逐步扩大,各自完全独立的部分相对缩小。共同的那部分是孩子、是七大姑八大姨,是家中柴米油盐……那共同的部分里有没有丈夫的薪水呢?当然有,但丈夫的薪水拿回家就应称为“家庭收入”,正如图上所展示出的,共同的部分既属于第一个圆,也属于第二个圆。换句话说,丈夫的薪水拿回家就同时属于男人和女人。

因此,全职妈妈在婚姻中拥有和丈夫完全同等的财务权利。

那么家庭收入可以用在哪些方面呢?首先,用于两圆相交部分的支出,孩子的养育、亲朋间礼尚往来,家中日常消耗开支这类家庭共同的消费,理应使用家庭收入,全职妈妈在支出这部分消费时无需任何犹豫“理直气壮”!那么在两圆相交部分以外的消费呢?比如全职妈妈的衣物护肤品、学习这样的消费呢?只要这些消费是与家庭收入相匹配的,这些消费是保障全职妈妈在家中的良好状态,妈妈的状态将直接影响丈夫和孩子的状态,所以这部分也是间接的“共同消费”,也应是“理直气壮”,丈夫应无条件地支持!

那为何很多全职妈妈会在个人学习、甚至是家庭日常消费上会觉得是自己在伸手向丈夫要钱,还要的理不直气不壮呢?或许是千百年来男尊女卑在作祟,也是社会只看得见显性成就看不到隐性成就在作祟。就像日剧《逃避可耻但有用》中,男主花钱请女主负责家政,但当想与女主结婚时就觉得家政变家务,自然可以不用支付女主做家务的工资(幸好女主没同意),事实上,不管女主是家政服务的身份还是妻子的身份,所做的事情并没有变!

如何让全职妈妈在婚姻中拥有与丈夫完全同等的财务权利呢?我非常赞同日本企业的做法——日本大多数企业都会把男人的工资直接打入太太的账户,男人需要伸手向太太要零花钱!如此这般才能捍卫全职妈妈的财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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