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之恋—我的初恋小女友!

          遇见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也是最大的遗憾……

        她是我初中同桌同学,她说话很有味道,像听纯音乐一样,听着她说话总觉得她是以“俯视”的角度说的。

那时刚毕业,在一家小公司实习,租住在廉价的出租屋里,阳光一天照不进来,所以屋子里很潮湿,大夏天也要把取暖器打开,夜深了还会打开电热毯,为此,直到现在还给人以话柄,“说我虚”!

    虽然平时挺勤快的人,但是刚实习,工作量大,几乎每天都加班,早九晚五纯粹是笑话,回来后经常不洗澡就睡着了,所以屋子里一团糟。

    毕业的人生迷茫被工作的忙碌所代替。

缘分这个奇怪的东西,真的很奇妙,有一天突然发现她也租住在我隔壁!或许是俩个人白天都要上班,回来已经很晚了,所以一直没发现。

她在附近的工厂里上班,每天十二小时,比我工作时长还要多。

我们的爱情真的很“廉价”也很珍贵,那天我刚好休息,她也是,懒虫一个,都睡到了下午。我笑着对她说,一起吃个饭呗!她说“好呀!”就住隔壁都没好好聊过天。

我开玩笑的对她说“我请你吃碗牛肉面,你做我女朋友怎么样!”她先是一愣,然后笑了笑,“可以呀,不过一碗牛肉面就想要我做你的女朋友,有点亏了吧!最少得加个煎蛋!”

现在回想起来,那应该是世间最美好最纯甄的爱情了吧!

因为白天都要工作,晚上回来已经很晚了,虽然住隔壁但在一起的时间也很少。

她有个特别厉害的技能,不管多乱的屋子,最多半个小时都会给你整理得焕然一新,所以我每天下班,屋子都被整理好了,脏衣服也洗干净了。

那时候生活很拮据,为了省水电费,连洗衣服,她都是用洗了我衣服的水去洗她的,还记得有一次路过奶茶店,我买了一杯双皮奶,一杯摩卡咖啡和一份提拉米苏,花了65块钱,被她吧啦吧啦说了一整天。

“买一瓶阿萨姆奶茶就挺好的!买什么奶茶!”她越说,我反而越高兴,我想这辈子我们应该会白头偕老吧!

她自己平时三十块钱可以用一天,花钱都是算着用的,但是每一次发工资,总会给我买一件衣服,或者其他东西,而她不舍得让我给她花钱。

给她买得最贵的东西是支口红,两百多,被她骂了一个小时。

一头到腰的秀发,樱桃般的小嘴,一双装满星星的眼睛,其实不用化妆,也丝毫不影响她的天生丽质。

突然有一天我下班回到出租屋里,发现屋子和没认识她之前一样乱,我走到她房门前,发现是锁着的,我有点慌了,微信不回,电话也不接,我像傻子一样跑到房东门前,也不管已经很晚了,直接用力的敲门,房东以为着火了还是咋地,急忙开门,“老板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女孩子?”“哪个女孩子?大半夜的,你小子是脑子有病吧!”我也顾不上生气,慌忙的说,“就是和我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子!”

“哦哦!你说她呀!退房了!还把剩下的钱算在你的那里面了!你不知道么?真是个好女孩,你小子得珍惜呀!”

那夜我一整晚没睡,一直打她电话,就算是没人接,也一直打。

天亮后,我脑子里很乱,才发现书桌上有张字条,“我回老家一趟,可能联系上不我,我回主动联系你的。”

就这样,我浑浑噩噩的过了半个月。到了月底,我毫不犹豫的辞职了,虽然会影响到实习成绩,但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我买了回老家的票,因为买不起飞机票,就只能坐火车了,半月里我瘦了十来斤,也许是当初被“伤”透了吧,到现在我也胖不起来。

到了县城里,我问了好多同学,才加到她姐的微信。

回的消息很简单就六个字,“她病了,很严重。”

其实这半月里,什么预想我都想过了,但当我真正面对时,心底说不出的难受。

坐了两个小时的中巴车到了她家,屋子里一片沉默,她姐出来接我的。

“她长了脑瘤,已经花了二十多万了,可能治不好了!”她姐说完后,还礼貌性的笑了笑,我知道那微笑里,一定装满了悲伤与无奈。

将近一米七的个子,瘦的只有七十来斤,就算是这样也从没感到过害怕与嫌弃,更多的是悲痛代替,因为脑瘤压到了小脑,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会把所有人都忘掉,至今还记得最后几天里,她管她妈叫姐,管她爸叫大叔。

可是连自己爸妈都记不起的人,到她离开这个世界,依然还叫得出我的名字。

“我这样了,你做我男朋友,是不是后悔了”她虚弱无力靠在床沿上问我。

“后悔!很后悔!我应该做你老公的,而不是男朋友!”

她笑了笑,没有说话,眼泪从眼角流出来。

我努力着不让自己流泪,故作坚强的说“傻瓜!为什么不告诉我!要一个人独自离开!”

她没有回答,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我,半天才说了一句“我想再为你活一天,多看看你。”

第二天凌晨十二点过几分,她走了,走的时候还保持着微笑。

出殡那天下起了小雨,路格外的难走,每走一步都是那么的艰难,雨水打在脸上,流进嘴里,是咸的。

“其实她从读初中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连大学都是去你读的城市,所谓的偶遇不过是谋划而已。”她姐略带心酸的说着,我狠狠的咬了下嘴唇,我真笨呀,这一切早该想到,为了我她毁了自己一生……

今年清明我特意从外省回去祭她,可能是无后的缘故,招人嫌弃,没人去祭她,坟堂里的草都有齐腰那么深了,生前那么爱干净的人,家里这么乱,应该很难受吧,一把一把的我把草都拔了,也不管手被划破了流着血,傍晚了,总算收拾好了,静静的一个人坐在坟堂里,拿着祭她的酒,一口接一口的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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