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先生
最近,木先生看到很多小伙伴爆料,说自己公司因为公众号的一张配图被告了,原因是未经版权方允许擅自盗用图片,涉嫌“图片侵权”,要价更是贵的离谱,一张图就要赔5万、10万。
虽然自己是侵权在先,被追讨版权费也是应该,但这价格就不免有些敲诈勒索的嫌疑了。
还有小伙伴说,实际上自己公司早就注意到了“图签侵权”这个问题,所以做了统一排查,把涉及侵权的文章都删除了,但依然还是逃不过“挖坟”式起诉,而且对方还胜诉了,实在是难以理解。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公众号“万小刀”推送的一篇题为《因为18个阅读,我被“黑猫警长”索赔10万……》的文章。
文章称,他们旗下的一个公众号,在今年年初的时候,转载了一篇关于“黑猫警长”的文章,里面有“黑猫警长”配图,结果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也就是黑猫警长版权方以形象侵权诉诸法庭,要求删文的同时,并要求索赔10万元,
其实,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 l 2018年11月,某金融平台因1张公众号配图,赔偿了1500元侵权费用;
- l 2018年7月,某科技公司因1张微博配图,赔偿2000元侵权费用;
- l 2018年6月,某证券公司因5张公众号配图,赔偿25000元侵权费用;
- l 2018年5月,某餐饮公司因1张微博配图,赔偿5000元侵权费用;
- l 2018年4月,某医疗美容机构因5张公众号配图,赔偿20000元侵权费用。
仅在过去半年时间里,就有多达数十起同类案件判决结果公布,百余起案件判决进行中,千余同类民事纠纷徘徊在诉讼与私下解决的边缘。
而私下解决,往往伴随着一方付出惨痛的金钱带价为前提。
其实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也不难想象。放眼过去三年,随着互联网深度普及,信息传播媒介的广泛覆盖,运营人员对文字、图片、视频、音乐等内容的生产、使用、收集等日常行为频率,堪比是火箭升空式的上涨。
将内容“取之于互联网,用之于互联网”是参与内容生产与传播从业人员长期培养成的一种习惯。当这样的习惯,转角遇到了近三年所倡导的“内容付费”趋势时,前者被撞了个满脸花。
在过去,大家并不在意公众号与微博领域的版权问题。大不了在内容中标注一句“本文部分图片\文字\截图\视频来自于网络,侵删”,然后等着所引用内容的本主上来“邀删”就好,没人“邀”更好。而现在,同样是没人邀,但等来的却变成了律师函。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案例中的共同点:
- 所有被告均称公司旗下运营的微博/公众号,不营利,不算是商业用途;
- 所有被告均表明,他们不是恶意侵权,图片来自于网络或充值了什么素材站下载来的;
- 所有被告都在一个问题上存疑,“我用的图片别人也用了(甚至就是用了别人用的,比如竞品友商),为什么侵权的是我?”
- 所有被告在收到侵权告知和收到律师函中间过程时,都删除了有问题的图片,有的换图,有的连文章都剃掉了,“为什么还要赔钱?”;
- 所有被告都觉得图片的赔偿金“贵”,看起来不算是艺术品或没什么复杂工艺加持的普通图片,竟然要赔几千上万。
我相信你在看到、听到这些案例的时候也会有同样的疑问(不然为啥大家都往一个坑里跳),原因就在于绝大多数人对侵权和法律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
为了不让误区把人牵到偏见的区域里,今天我们就来集体接种下应对版权坑的疫苗:
1. 什么是著作权?怎么来的?没登记的作品能用么?
这里不做法律释义了。只需记住,著作权(版权)是随作品与生俱来的作者权利,就好比人一生下来可以没有名字,但是生父生母的名字得有。
作品登记与否与是否拥有著作权不构成影响,登记只是一种保护方式。在作品没有登记证明的情况下,作品也可以商用、展览、发表,只需要作者的一个同意即可。
而关于个人作品著作权、职务作品著作权、合作作品著作权、委托作品著作权的详细内容,大家按需自行了解。
2. 微博微信用了别人的图,会侵犯什么权利?
多数对著作权不了解的朋友通常会以为著作权不就是就只是一个单一权利吗?实际上著作权并不止是一个“点”,它是一个“面”。
著作权下分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16个权利细分(细分数量随法案修订变化而变化)。
其中,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大家务必要了解重视的一项权利内容,只要在媒介渠道传播内容的,跟这条法律都有关系。
目前有关公众号\微博的图片侵权案例,基本都是触发了信息网络传播权雷点,具体内容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从网上自学。
3. 公众号/微博不营利也不挣钱,也算商业用途?
这个问题很多人问过,但是问的方式不太对,应该改为“将图片用在什么用途时,不会有版权问题?”
著作权法释意了【合理使用范围】,只要在这个范围里的用途,用了谁的作品都可以不用通知其本人,也不用支付费用。
一共十二条,大家从网上搜,看看公众号和微博运营在不在里面,不在的话就存在侵权隐患。
4.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网上的图片不能乱用,可花钱买来的怎么还被说侵权?
图片作为商品,标注“正版”是常见方式。那么我们把图片库理解为一种电商,正版理解为正品,这个问题就简单了,毕竟现在大家在日常生活消费中,看见X电商大喊贩售X正品的时候也是有防备心的(正品掺假)。
以3C类商品为例,发票、三包、联保是正品售后基本三要素(大品牌现在还有商品防伪证书),对应的是购买凭证、合理赔付范围凭证以及赔付政策与服务保障,这三点在正版图库里,就变成了发票、授权书、合同协议。
所以别以为花钱买的就是对的,没有这些看得见摸得到的保障,一切正版承诺都是空谈。
再教大家一个非常简单的保障辨识方式,打开你常去的图片素材站,网站底部通常都有版权声明,网站管理者通常在前三段文字里就会提到图片版权问题权责划分,如果里面提到以下任意一点,这个素材库里的东西,以后你就别商用了:
- l 本站内容由会员上传,如侵犯他人权利请告知本站做删除处理
- l 本站对非法转载、盗版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监控能力
- l 您在网站获取的一切内容,仅供交流、学习、分享
- l 因使用素材所带来的版权风险、赔偿及责任的情况,使用者将独自承担
领会一下含义就好,万变不离其宗,有任何一条出现,再见不用;连版权声明都没放出来的,再见不用。
5. 已经删除了有问题的内容,怎么还要赔偿?
大误区来了,不是所有的删除都能解决问题。
如果是用了某个个人作品兴许还好说,通常对方也是希望删除解决,这个时候最好能删就删,不能删的也好说好商量,给予对方一定授权费用就好。
而如果被图片工作室、图片公司找来的话,通常对方都是直接来商讨授权费用的,因为这是人家的营生。
好比你站在超市里面吃货架上的东西,超市管理员找你你当然不能一句“我不吃了”就解决了。
而当图片工作室、图片公司找到你时,对方有很高的几率已经完成了对你的取证及公证,这个时候摆在你面前的自然只有两条路:支付对方给出“超市商品清单”的费用,或上法庭。
当然,走到上法庭这一步的很多公司都是不认可对方给出的结算清单,并且也侥幸于“对方没准吓唬我呢?”的心理,于是这种情况下删除有问题的内容自然是于事无补,只能被动的等着事态消退,或炸出一张法院传票。
相信绝大多数公司也并不是恶意的排斥对方给出的清单费用,硬扛到上法庭也不是没有原因,也就到了下面的问题:
6. 图片工作室、机构的图片,正常付费购买也就百来块钱,私了或赔偿为什么却要几千上万?
真实故事:曾有朋友假期带着家人去郊区玩,发现路边有枣树,于是带着家人下车,高高兴兴去打枣。
没想到打了一会就有人上前制止,说对不起,这个是人家种的枣树,等熟了要拿到村子里卖的。
大家注意,这个时候这件事情是没有黑白对错,毕竟这位朋友对此情况不知情,并且依照他的常识和当时周围环境判定认为,这么偏僻的地方,路边几棵果树应该没有主,所以主观上压根也没有恶意的“窃取、偷盗”的意向。
那么接下来选择题来了,事情发展怎样,全靠他的选择了:对方要求他以50元一斤的价格,收下打下来的枣,并以同样的价格,额外再买二斤。接受或不接受?
于是内心戏如是:冬枣在北京的价格大概在15-20元一斤,超市最贵30元左右,旺季的时候还能炒到9.9元的超低价,50元一斤显然太贵了,现在光看已经打下来的枣,这基本就是200块钱起步了。
是不是这帮人就等着我打枣呢?他们早点制止我是不是就少赔了点呢?赔就赔了怎么还让我额外再买点?而且还是高于普通市场价的两倍?——他在核算他损失的成本。
但他随即转念:路边的果树如果无人料理,北京的空气气候下,自然生长出来的果树很难长得这么丰满,说树没主,是自己太蠢了;果农给出的50元一斤的价格,接近于采摘园的水果价格(采摘园水果价格通常很高),虽然贵,好歹也不是漫天要价;说果农不生气是假的,再这么杠下去怕会被村民围堵,出游受影响不说,真要去了派出所,待一分钟也是遭罪,何况到时候赔个八百一千的也闹不住。
最后,他真的按照50元一斤的价格,支付了已经打下来的枣的费用,但是额外的二斤,他打算用他已知的最高价格30元/斤购买,而不是50元,因为他料定这些冬枣在村子里卖不会高于20元。
——接受50元高价收下先前打下来的枣是为了平复果农心情,价格里带着自己为失误担责的诚意;而额外的二斤用30元购买,是创造一次和果农重新认识的机会,当自己刚路过,看上了人家的枣,有心议价,体验采摘。
几番沟通商量,得到对方的同意,大家说说笑笑。
这件事换谁谁糟心,但换个角度重新思考,这事也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一家人继续旅途。
现在我们再说图片这类内容为什么商品标价<赔偿金就不难理解了。赔偿金之所以叫做赔偿金,是因为里面包含了警示、惩戒、态度等成分,自然不能等同于商品标价,否则法律也就没有了教育意义。
这个例子不光能解答上面的问题,也是希望大家遇到这种“糟心事”的时候不要让“坏”字当头,而是用面对、思考、接受、解决四个要素与对方理性沟通。
当你怀疑对方是不是来“碰瓷”、是不是在“钓鱼”、是不是在“敲诈”之前,先冷静下来,低头看一眼脚下因为自己无心而踩到的红线,理智的分析先前的失误、当前对方的诉求、和之后事态的掌控,兴许会给接下来的情况发展,开一个好头。
当然,防火的精髓在于防患于未然,大家需要清楚知道的是,蔬菜、果树、文字、图片等等,这些产物的背后都有人的劳动耕耘,都有主。
只要是在商业行为中用到的内容不是100%自产原创的,都需要留心。
“在如今的信息时代,作品传播范围和速度都是空前的,但我们都要有侵权方面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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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ello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