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帝曰:其德化政令之动静损益皆何如?
歧伯曰:夫德化政令灾变,不能相加也①胜复盛衰,不能相多也②。往来小大,不能相过③也用之升降,不能相无④也各从其动而复之⑤耳。
帝曰:其病生何如?
歧伯曰:德化者气之祥⑥政令者气之章⑦,变易者复之纪(8),灾者伤之始⑨,气相胜者和,不相胜者病⑩,重感于邪则甚也(i1)
帝曰:善
【讲解】
①德化政令灾变,不能相加也
“德化政令灾变”,前面已经讲解过。总的来说就是指自然气候及其相应的物化现象的正常和异常变化。“不能相加”一语中的“加”字即“强加”或“增加”的意思全句意即自然气候变化及物化现象有其本身固有的变化规律,是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的。这里提示人们,对于自然变化规律只能加以了解、掌握和利用而不能随意加以违反。任意违反自然规律的人,那就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从而产生极其严重的不良后果。这也就是《天元纪大论》中所讲的:“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天殃。”
②胜复盛衰
“复”,指报复或恢复;“盛”,指旺盛;“衰”,指衰退。前不能相多也“胜”,指偏盛;已述及,“盛衰”是物质变化的原因,也是物质运动的结果。“胜复”是自然变化的一种自稳调节现象。这也就是说“胜复盛衰”是一种自然规律“不能相多”,指胜复盛衰之间不能偏胜。假如一方偏胜,例如胜多复少,或复多胜少,或盛多衰少,或衰多盛少,那就是“相多”。
这样自然规律就会被破坏,就会形成严重的灾害,甚至影响生命的正常存在。《至真要大论》谓:“有胜则复、无胜则否。”“胜有微甚,复有多少。”说明胜复盛衰之间必须大体相等,才能维持自然界的相对稳定状态,所以原文说:“胜复盛衰,不能相多也。”
③往来小大,不能相过也
此句中“往来小大”,究何所指?不好肯定。历代注家也无比较明确一致的解释。王冰谓此指胜复日数,其注云:“胜复日数,多少皆同,故日不能相过也。”张介宾注云:“胜复小大,气数同,故不能相过也。”也说是指胜复,而且说得比王冰还要原则一点。张隐庵则说是指年份,其注云:“太过为大年,不及为小年,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随之,故日不能相过也。”高士宗则认为是指五星,其注云:“五星之往来小大不能相过。”这几家意见我们比较同意高注。因为本节中的几句话都是各有所指的。关于胜复问题,前句已明确指出:“胜复盛衰不能相多也。”此句如再作胜复解,恐非经文原义。张志聪注则明显可以看出是强解这一段又是承上文“上应五星”而言,在论述五星变化中,原文曾十分明确地指出五星形体及亮度的大小与自然气变化及物化现象的胜复盛衰密切相关。“胜复盛衰”既然“不能相多”,五星的“往来小大”自然也就“不能相过”。所以我们认为高注比较合理,姑从之以俟高明。
④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
“用”,指作用,此处是指五气五星之用。由于五星变化与地面自然气候及物化现象密切相关,因此广义言之,也可以说是风火湿燥寒之用,生长化收藏之用。“升降”,指运动,亦即指自然变化中的消长进退现象《素问·六微旨大论》中曾明确指出:“升降出入,无器不有。”“非升降则无以生长化收藏。”说明了没有运动就没有变化,没有生命。在这里是指自然界中的一切正常变化有赖于五气五季之间的消长进退,五星之间的正常运转。这也就是本篇一开始就提出来的“五运更治”,“阴阳往复”的基本精神。升降出入是不能没有的,所以原文说:“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
⑤各从其动而复之耳
“各”,此处是指五星,五季,五气。“动”,指运动。“复”,指恢复到原来的情况。此句是指五星、五季、五气的运动方式总是来回运转,周而复始。这也就是《素问·六节藏象论》中所谓的:“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朞之日,周而复始,时立气布,如环无端。”“五气更立,各有所胜,盛虚之变,此其常也。”
⑥德化者,气之祥
“德”,指自然对生命现象的好处;“化”,指化生现象;“气”,指气候;“样”,指吉祥。本句意即自然界的生命现象是由于正常的气候条件所产生。
⑦政令者,气之章
“政”,指主其事者,即职能;“令”,指季节或时令“章”,指表现。全句意即风火湿燥寒等气候,各有其主要职能和外在表现。
(8)变易者,复之纪
“变”:指物质变化到了极度;“易”,指改变;“复”,指恢复或报复;“纪”,指规律。全句意即物质变化到了极度时,就会向对立的方面转化,这是自然变化的规律。此句是对前句“各从其动而复之耳”的说明。
⑨灾眚者,伤之始
“灾眚”,指灾害;“伤”,指对生命现象的损伤;“始”,即开始。全句意即气候变化严重反常成为灾害时,就会对生命现象有所损伤。
⑩气相胜者和,不相胜者病
“气”,指六气,“相胜”,指气候偏胜时,其所不胜之气能加以承制。“和”,指正常,在人体来说就是健康。“不相胜”,指气候偏胜时,没有承制之气来加以制约。“病”,指反常,在人体来说就是疾病。全句意即,气候反常时,气候之间能够自然调节恢复正常,那就好,对人体健康来说影响不大反之如果气候反常时,不能自然调节则成为灾害,对人体来说就会影响健康发生疾病。这也就是《六微旨大论》中所谓的“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外列盛衰害则败乱,生化大病。”这一基本精神的又一具体运用。
(11)重感于邪则甚也。
此句系承上句而言。“重感”,即再感;“邪”,即病邪,泛指各种致病因素。此句意即如果在气候严重反常而又不能自然调节迅速恢复正常的情况下,人体再感受除气候因素以外的各种致病因素的话,那么病情就会比一般更重。
【述评】
本节着重地指出了自然变化本身有其固有的规律。自然气候变化本身是处于一种自稳调节状态,而这种自稳调节现象的产生则又来源于运动。自稳调节正常则自然界的气候变化及生命现象也就正常。反之,如果自稳调节失常,则自然气候变化及物化现象也就反常,人体健康也就要受到影响。如果在气候严重反常的情况下再感受其它致病因素,则疾病就会更加严重。这种重视自然环境与人体发病关系的同时,也不忽视其它致病因素的认识,应该说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应予以重视。
【原文】
所谓精光之论①,大圣之业②,宣明大道,通于无穷,究于无极③。也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④。善言应者,同天地之化⑤,善言化言变者,通神明之理⑥,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欤!乃择良兆而藏之灵室⑦,每旦读之,命曰《气交变》,非斋戒不敢发,慎传也。
【讲解】
①精光之论
“精”,指精深;“光”,指光辉。“精光之论,指以上所述的一些论述,意即本篇所述的这些内容都是精深而很有价值的。
②大圣之业
“圣”,指抱负极大,对学问道德均极好可称风范的人为“圣”;“业”,即事业。此处是承上而言,意即研究自然变化与人体健康的关系是一门极其高深而有价值的科学研究工作,是一个有学问和有远大理想的人的伟大事业。
③宣明大道,通于无穷,究于无极
“大道”,即自然变化规律,“宣明”,指揭示或阐明。“宣明大道”,意即深入研究自然变化,揭示并阐明其实质。“通”,指通晓。“究”,指深入研究。“无穷”,“无极”,均是指无边无际,没有止境。全句意即天道玄远,自然变化规律极其复杂,学无止境,如果要揭示并阐明其变化规律,必须不断地深入地研究下去。
④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
“善言天者,必应于人”,指研究天体星辰运行变化时,必须要把人体变化与之结合起来,看人体变化是否与人相应。“善言古者,必验于今”,指研究古人的认识和经验时,要把它和当前的变化结合起来,看古人的认识和经验是否能够在今天也得到验证。“善言气者,,必彰于物”,指研究自然气候变化时,要把它和自然界的物化现象结合起来,看它是否能从物质变化中反应出来全句意即研究自然科学不是为研究而研究,必须从实际出发,实践才是检验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⑤善言应者,同天地之化
“应”,指相应。“同”,指同一或统一。“化”,指变化。全句意即研究天体日月星辰运行与自然气候变化及物化现象间的相应关系时,必须从整体恒动的角度出发,对宇宙变化进行总体的研究。
⑥善言化言变者,通神明之理
“神明”,此处是指自然规律。本句意即研究自然变化时,必须了解这些自然变化的规律以及它们为什么产生这些变化的道理。因此,也就要求研究者要具有广博的自然科学知识。这也就是前文所谓的“大圣之业”和后文所谓的“非夫子谁能言其至道欤”。这就是说没有广博的知识要想“宣明大道”是不可能的。
⑦乃择良兆而藏之灵室
“择”,即选择“良兆”,指好的时间。“藏之灵室”,指找一个好地方把它好好保存起来。此句以及下文其意是说对于科研成果必须严肃对待,高度诊视并认真学习,所谓“每旦读之”。于此可以看出,古人对于科学研究工作的高度重视及其严肃性。
【评述】
本节主要论述了对待自然科学研究的应有态度,研究方法以及对研究者的严格要求。在这里首先指出了自然科学研究工作是一个伟大的事业。其次指出了研究自然科学不能为研究而研究,一切要从实际出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再其次要求研究时要有整体观念,要有广博的自然科学知识。最后指出对于科研成果必须严肃对待,高度珍视,并认真学习。这些认识,我们认为是完全正确的。由此还可以说明,《内经》中的许多具体内容,尽管还有不少地方不能完满解释,但是它是建立在长期大量的实践基础上,又是持此严谨、科学的治学态度总结出来的,因此,不能由于目前还不能科学地加以说明就轻易地断之为“主观臆测”。我们对祖国医学遗产,应该抱极其慎重的态度。文中对科研工作提出的一些要求,直到今天还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篇小结】
①本篇提出了自然变化有其固有的变化规律,认为自然变化是整体的,是天地人相应的,是动的。这就是原文所谓的:“五运更治,上应天朞,阴阳往复,寒暑迎随。”并且认为这些规律是为历代所高度重视的这就是原文所谓的“此上帝所贵,先师传之”。
②本篇介绍了在岁运太过及岁运不及的各个年度中不同的气候变化物化现象及疾病表现;也介绍了五运之间在变化中的复杂的连锁关系;并总结出太过之年,本气流行,所胜受邪,所不胜来复,不及之年本气不及,所不胜流行,所不胜之不胜复,从而认为“五运之政,犹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常也,失常则天地四塞矣。”即得出了五运之间在变化中所产生的各种复杂连锁的关系,实际是自然气候自稳调节的一种正常变化这一结论。
③本篇指出了自然气候变化及物候变化现象与天体上星辰的运行变化密切相关。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其不及太过,而上应五星”同时也对“上应五星”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了质疑,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消者瞿瞿,莫知其妙,闵闵之当,孰者为良。”并对某些把天象变化附会政治人事的作法进行了批判。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妄行无征,示畏候王。”
④本篇指出了自然变化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可以加以改变的。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德化政令不能相加也,胜复盛衰不能相多也,往来小大不能相过也,用之升降不能相无也。”如果规律本身受到影响失去正常,那就成为灾害。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气相胜则和,不相胜则病。”
⑤本篇最后着重地指出:自然科学的研究工作是一件伟大的事业,要求自然科学工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理论联系实际,要有整体观念,要有广博的知识,对于科研成果要严肃对待,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
开心农夫•天意·昱斌 课堂笔记
附:
五行乘侮概念
五行乘侮即五行相乘和五行相侮,是五行相克关系中,因外界因素的影响下所产生的反常状态,是五行间不正常的相克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又称"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导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胜行的虚弱,从而导致五行之间的协调关系失常。如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克土,土为木之所胜。若木气过于亢盛,对土克制太过,可致土的不足。这种由于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称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显虚弱。仍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制约土,若土气不足,木虽然处于正常水平,土仍难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虚侵袭,使土更加虚弱。这种由于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称为"土虚木乘"。
相乘与相克虽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相克是正常情况下五行之间的制约关系,相乘则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制约现象。在人体,相克表示生理现象,相乘表示病理变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行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现"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现象,这种现象称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胜行的"反克"。如正常情况下,金克木,木克土,但当木过度虚弱时,则不仅金来乘木,而且土也会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这种现象,称为"木虚土侮"。
总之,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度的克制,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例如:木过强时,木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与相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这是对五行相乘与相侮产生的原因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很好说明。
中医应用
1、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1)相乘,是相克太过致病。引起五脏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脏过盛,而致其所胜之脏受到过分克伐;二是某脏过弱,不能耐受其所不胜之脏的正常克制,从而出现相对克伐太过。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间的相克关系而言,相乘传变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气乘脾)和"土虚木乘"(即脾虚肝乘)两种情况。由于肝气郁结或肝气上逆,影响脾胃的运化功能而出现胸胁苦满、脘腹胀痛、泛酸、泄泻等表现时,称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虚弱,不能耐受肝气的克伐,而出现头晕乏力、纳呆嗳气、胸胁胀满、腹痛泄泻等表现时,称为"土虚木乘"。
(2)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脏相侮亦有两种情况,即太过相侮和不及相侮。太过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过于亢盛,导致其所不胜无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现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于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仅无力制约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现急躁易怒,面红目赤,甚则咳逆上气,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状,称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虚损,导致其所胜之脏出现反克的病理现象。如脾土虚衰不能制约肾水,出现全身水肿,称为"土虚水侮"。
总之,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阐释。如肝脏有病,病传至心,为母病及子;病传至肾,为子病及母;病传至脾,为乘;病传至肺,为侮。其他四脏,以此类推。
2、控制疾病传变。
根据五行生克乘侮理论,五脏中一脏有病,可以传及其他四脏而发生传变。如肝有病可以影响到心、肺、脾、肾等脏。心、肺、脾、肾有病也可以影响肝脏。不同脏腑的病变,其传变规律不同。因此,临床治疗时除对所病本脏进行治疗之外,还要依据其传变规律,治疗其他脏腑,以防止其传变。如肝气太过,或郁结或上逆,木亢则乘土,病将及脾胃,此时应在疏肝平肝的基础上预先培其脾气,使肝气得平,脾气得健,则肝病不得传于脾。如《难经·七十七难》所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这里的"实其脾气",是指在治疗肝病的基础上佐以补脾、健脾。
3、确定治则治法。
人体五脏相克关系异常而出现的相乘、相侮等病理变化的原因,不外乎"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者属强,表现为机能亢进;"不及"者属弱,表现为机能衰退。因而治疗上须同时采取抑强扶弱的治疗原则,并侧重于制其强盛,使弱者易于恢复。若一方虽强盛而尚未发生克伐太过时,亦可利用这一治则,预先加强其所胜的力量,以阻止病情的发展。
抑强,适用于相克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肝气横逆,乘脾犯胃,出现肝脾不调、肝胃不和之证,称为"木旺乘土",治疗应以疏肝平肝为主。又如木本克土,若土气壅滞,或脾胃湿热或寒湿壅脾,不但不受木之所克,反而侮木,致使肝气不得疏达,称为"土壅木郁",治疗应以运脾祛邪除湿为主。抑其强者,则其弱者机能自然易于恢复。
扶弱,适用于相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如脾胃虚弱,肝气乘虚而入,导致肝脾不和之证,称为"土虚木乘"或"土虚木贼",治疗应以健脾益气为主。又如土本制水,但由于脾气虚弱,不仅不能制水,反遭肾水之反克而出现水湿泛滥之证,称为"土虚水侮",治疗应以健脾为主。扶助弱者,加强其力量,可以恢复脏腑的正常功能。
依据以上内容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木扶土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和泻南补北法四种。
(1)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疗肝脾不和或肝气犯胃病证的治法,又称疏肝健脾法、调理肝脾法(或平肝和胃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或土虚木乘之证。临床应用时,应依据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对抑木和扶土法有所侧重。如用于木旺乘土之证,则以抑木为主,扶土为辅;若用于土虚木乘之证,则应以扶土为主,抑木为辅。
(2)培土制水法:是健脾利水以治疗水湿停聚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敦土利水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泛滥而致水肿胀满之证。
(3)佐金平木法:是滋肺阴清肝火以治疗肝火犯肺病证的治法,也可称为"滋肺清肝法"。适用于肺阴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证。若属肝火亢盛,左升太过,上炎侮肺,耗伤肺阴的肝火犯肺证,当清肝平木为主,兼以滋肺阴以肃降肺气为治。
(4)泻南补北法:是泻心火补肾水以治疗心肾不交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之证。因心主火,火属南方;肾主水,水属北方,故称泻南补北法。若由于心火独亢于上,不能下交于肾,则应以泻心火为主;若因肾水不足,不能上奉于心,则应以滋肾水为主。但必须指出,肾为水火之宅,肾阴虚亦可致相火偏旺,也称为水不制火,这属于一脏本身水火阴阳的偏盛偏衰,不能与五行生克中水不克火混为一谈。
总之,根据五行相生、相克规律可以确立有效的治则和治法,指导临床用药。但在具体运用时又须分清主次,要依据双方力量的对比进行全面考虑。或以治母为主,兼顾其子;治子为主,兼顾其母。或以抑强为主、扶弱为辅;扶弱为主,抑强为辅。如此,方能正确地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治疗效果。
2020.11